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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以药补医”机制经历60年终于在厦门全面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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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主
发表于 2013-2-28 19: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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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runcamel 于 2013-2-28 19:32 编辑

  中新社厦门2月27日电,已在中国内地实行近60年的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政策和“以药补医”机制,3月1日起将在厦门退出历史舞台。厦门市卫生局局长杨叔禹27日表示,厦门这一改革,无论在广度、深度或财政补偿力度上均走在全国前列。
  所谓药品加成,系指在[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屏蔽]财政困难时期,为弥补公立医院的政策性亏损而***的“顺价加价”政策,即公立医院用药实行顺加15%的差价率作价的补偿机制,俗称“以药补医”机制。中国内地自1954年起实施这一政策。
  杨叔禹称,厦门市将从3月1日起在公立医院实施医药分开,取消药品加成。
  杨叔禹说,该市所有[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屏蔽]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实施取消药品加成改革,在改革广度上领先全国,目前北京市仅在5家市属医院、上海市仅在郊区新建公立医院试点。
  同时,厦门市公立医院全部药品实行进价消瘦,一步到位,改革深度走在全国前列。目前,深圳市采取分步实施举措,仅限于基本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而深圳在公立医院刷医保卡就医的患者仅占全部就医人群的四成。
  实行这一改革举措后,公立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形成的合理收入部分,厦门市财政承担10%,公立医院承担8%,不增加民众就医负担,厦门市财政支持力度也领先全国。
  业界人士称,厦门这一全面改革举措,势将在中国卫生事业改革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同时,全面实施“医药分开”,彻底取消药品加成,可切断医院、医生开方与药品消瘦收入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联系,从而降低患者就医负担,促进医疗机构主动自觉遏制过度用药、滥用药等现象。
2# 沙发
发表于 2013-2-28 22:03 | 只看该作者
{MOD},不过如何保证医务人员的合理合法收入才是改革成败的关键!没有大多数医务人员的大力支持,一切都会以失败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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