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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诊断要点] 卫计委印发上消化道出血等内科12个病种县级医院版临床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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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主
发表于 2013-2-5 11: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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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要点] 卫计委印发上消化道出血等内科12个病种县级医院版临床路径
1月8日,卫计委在官方发布《关于印发上消化道出血等内科12个病种县级医院版临床路径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156号,现全文转载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安排,我部继续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在总结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县级医院医疗实际,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了上消化道出血、十二指肠溃疡出血、胃溃疡合并出血、胃十二指肠溃疡、轻症急性胰腺炎、反流食管炎、肝硬化腹水、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脑出血、脑梗死、病毒性脑炎、成人全面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等县级医院12个常见内科病种的临床路径。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医疗实际,在我部制定的临床路径原则内,指导辖区内县级医院细化各病种的临床路径并组织实施。县级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时应当参照本通知下发的县级医院版临床路径实施,有条件的县级医院亦可参照我部下发的临床路径(2009年-2012年版)实施。请及时总结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经验,将有关情况反馈我部医政司。
  一、上消化道出血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上消化道出血(ICD-10:K92.204)。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消化系统疾病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急性非静脉曲张性上消化道出血诊治指南(草案)》(中华消化内镜杂志,2009,26(9):449–52),《肝硬化门静脉高压食管胃静脉曲张出血的防止共识(2008,杭州)》(《内科理论与实践》2009,4:152–158)。
  1.有呕血和/或黑便。
  2.有心悸、恶心、软弱无力或眩晕、昏厥和休克等失血性周围循环衰竭、贫血、氮质血症及发热表现。
  3.胃镜检查确诊为上消化道出血,且仅需药物治疗者。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消化系统疾病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急性非静脉曲张性上消化道出血诊治指南(草案)》(中华消化内镜杂志,2009,26(9):449–52),《肝硬化门静脉高压食管胃静脉曲张出血的防止共识(2008,杭州)》(《内科理论与实践》2009,4:152–158)。
  1.一般治疗:卧床休息及维持生命体征平稳,必要时输血补充血容量。
  2.应用各种止血药物、抑酸药物、保护胃粘膜药物。
  3.内镜等检查明确病因后,采取相应诊断病因的治疗(转出本路径,进入相应的临床路径)。
  (四)标准住院日为7-10日。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K92.204上消化道出血疾病编码。
  2.有呕鲜血、呕吐咖啡渣样物、黑便等表现,怀疑上消化道出血,同意胃镜检查且无胃镜禁忌者。
  3.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住院期间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潜血;
  (2)肝肾功能、电解质、凝血功能;
  (3)胸部X线检查、心电图、腹部超声;
  (4)胃镜检查。
  2.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的检查项目:抗核抗体、ANCA等自身抗体检查;DIC相关检查;感染性疾病筛查(需输血患者)等。
  (七)治疗方案与药物选择。
  1.根据年龄、基础疾病、出血量、生命体征和血红蛋白变化情况估计病情严重程度,嘱禁饮食、卧床休息并严密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必要时通知病危。
  2.建立快速静脉通道,补充血容量。
  3.对有活动性出血或出血量较大的患者,必要时应置入胃管进行胃内冷开水降温及正肾素的血管收缩治疗。
  4.输血指征:
  (1)收缩压<90mmHg,或较基础收缩压降低≥30mmHg,或心律>120次/分。
  (2)血红蛋白<70g/L,高龄、有基础心脑血管疾病者输血指征可适当放宽。
  5.抑酸药物:
  (1)质子泵抑制剂(PPI)是最重要的治疗药物,有利于止血和预防出血。
  (2)H2受体拮抗剂(H2RA)仅用于出血量不大、病情稳定的患者。
  (3)维生素C、维生素B6促进粘膜修复及止吐药物的应用。
  6.生长抑素、垂体后叶素:必要时选用。
  7.必要时可以选用止血药;中医中药治疗。
  8.内镜检查:
  (1)系上消化道出血病因的关键检查,须争取在出血后24–48小时内进行。
  (2)应积极稳定循环和神志状况,为内镜治疗创造条件,检查过程中酌情监测心电、血压和血氧饱和度。
  (八)出院标准。
  经内镜检查发现出血已经停止,但未明确出血病灶者,全身情况允许时可出院继续观察。
  1.生命体征平稳,尿量正常。
  2.恢复饮食,无再出血表现。
  (九)变异及原因分析。
  1.因内镜检查而造成并发症(例如穿孔、误吸),造成住院时间延长。
  2.因消化道出血而诱发其他系统病变(例如肾功能衰竭、缺血性心脏病),建议进入该疾病的相关途径。
  3.重要器官功能障碍、生命体征不稳定、休克、意识障碍等均属高危患者,在胃镜检查后可能需要特殊治疗手段。
  4.通过内镜检查已明确出血病因,转入相应临床路径。
  5.入院后72小时内不能行胃镜检查或患者拒绝胃镜检查者,应转出本路径。
  (十)参考费用标准:4000-7000元。
2# 沙发
发表于 2013-3-26 17:32 | 只看该作者
谁剽窃的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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