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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岁男孩可可在济南更换胸骨支架的手术过程中猝死。解剖报告显示,有锐器穿过可可的心包腔。经调解,医院向患者家属赔偿16万元。
菏泽农民李长(化名)5岁的儿子可可患有先天性胸骨塌陷,植入了金属支架。2011年7月27日,可可到济南某医院更换支架,手术过程中心脏骤停,抢救无效后死亡。住院病历显示,可可在手术前神志清醒,心律规整。李长认为,孩子上手术台前一切正常,意外死亡是医院手术操作不当所致,要求医院赔偿,但医院拒绝赔偿。
山东鲁泉律师事务所律师黄胜军受理该**后,申请对可可尸体进行病理性解剖,“解剖报告显示死者心包腔有锐器穿过。”根据解剖报告和咨询专家,黄胜军认为医院在手术中操作不当,导致锐器穿过患者心包腔,可可失血过多后死亡。
黄胜军向医院提供了分析报告,医院成立专家组并召开论证会,认定对可可的死亡承担一半责任。双方多次协商,最后达成赔偿协议,医院一次性赔偿李长16万元,并免除两万元的医疗费用。
鲁泉律师事务所王英律师建议,出了医疗事故,不要着急打官司,可考虑分阶段聘请律师。“先谈判调解,调解不成再去立案,是患者面对目前医疗**官司‘打不起’的困境,较为节约有效的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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