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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热评] 谁来为乡村医生保驾护航——一个乡村医生的呼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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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主
发表于 2012-8-22 10: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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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直接引用的一位乡村医生所写内容,文字方面略有编辑。

    江西省上栗县长平乡星辉村卫生所,2012-8-16下午13:15分钟接诊了一名患者,丁子琪,女,6个月,入所其母亲代主诉:反复发热三天。现病史:前天起出现反复发热,在家服用感冒退热药(具体药名不详),症状反复。昨天晚上出现呕吐,腹泻。体检:体温38.7度,苔白,咽部充血,肺部呼吸音增粗,心脏听诊未闻及病理性杂音,胃肠鸣音增强。我的诊断:上呼吸道感染。处方:1、小诺霉素3万U*2支,用法:1.5万U 肌注  一天两次;2、利巴韦林注射液0.1g*2支,用法:0.05g 肌注 一天两次;3、柴胡注射液2ml*2支,用法:0.6ml  肌注 一天两次。用完药后患者当即回家,约1小时后其母亲抱患儿回卫生所,诉其女儿在家时出现手足抽搐一次,持续约几秒钟,至星辉村卫生所时已无明显抽搐症状。我为其观察,见其体征暂时平稳,嘱其母亲:患儿发热时可能会有抽搐症状,鉴于当时症状不明显,嘱先回家观察,如有症状加重,及时转诊。

    患者回家后十余分钟,再次出现抽搐,症状较前一次严重,患者家属租车直接转市妇幼保健院。入院后医院诊断为病毒性脑膜炎,并告知患者家属患儿有生命危险或至残可能性。患儿在妇幼保健院治疗31小时后于18号凌晨2点不治身亡。患方家属于18日上午与妇幼保健院纠缠半天无果,于是自购冰箱将患儿尸体冰冻保存于妇幼保健院中。18日下午回家,通知星辉村村委会,要求星辉村卫生所承担责任,理由是星辉村卫生所**之药物将患儿致死,并四处放谣言说星辉村卫生所乱用、超用药物致其死亡,以致不明真相者信以为真,极大影响星辉村卫生所声誉。

    星辉村卫生所将此情况如实向当地卫生院一体办报告。18号(星期六)下午星辉村卫生所人员、死者家属与星辉村村委会在一起协商,星辉村卫生所就患方所提出疑点逐一解释,此患儿死亡,星辉村卫生所没有诊疗错误。死者方家属不接受星辉村卫生所观点,致协商无果。后经乡一体办做出决定,20号(星期一)邀请两村村委、乡[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屏蔽]主管部门人员、县卫生局再次协商。19日(星期日)下行5点多左右,死者母亲、奶奶闯进星辉村卫生所,扭住星辉村卫生所医生闹事。星辉村卫生所随即报告当地派出所,随后死者父亲又闯入所中砸打财物,其爷爷入所谩骂星辉村卫生所人员。经村委、派出所、乡卫生院一体办尽力劝解,死者家属闹事一个多小时后方才离去。20日(星期一)下午3点左右,乡一体办邀请上栗县卫生局邱局长、乡司法所张和建、吴祖萍、乡综治所张升枧、乡卫生院周院长、双泉村和星辉村村委、死者家属和星辉村卫生所人员一起协商。

    在医患双方陈述过后,上栗县卫生局邱局长分析,病毒性脑膜炎前期与普通感冒极其类似,星辉村卫生所所用药物不会引起抽搐反应,也未见有所用药物引起婴幼儿抽搐继发病毒性脑膜炎的医学报道。鉴于村级卫生所的诊疗水平和设备达不到确诊此病的水平,且患儿死亡与星辉村卫生所用药无直接关系。

    之后进入医方、患方、协调方三方单独商谈阶段。最后[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屏蔽]工作人员和死者家属方商量,要求星辉村卫生所赔偿死者家属3万元调解处理。鉴于此事件中星辉村卫生所无明显责任,[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屏蔽]方面却单方面和死者家属谈,要求星辉村卫生所支付高额赔偿,有明显偏袒患方行为,星辉村卫生所无法接受此次调解。

    我们乡村医生从2007年全面参与国家医疗改革,尽力支持[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屏蔽]所实施的民生工程。从居民健康档案建立、慢性病跟踪随访、婴幼儿保健、孕产妇管理、老年人管理、白内障筛查、唇腭裂患者筛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等等所有工作,我们全心全力而为,不图回报,只求百姓健康平安。从今年7月份开始,我们乡村医生又开始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报销。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药品实行零差消瘦,门诊统筹报销,老百姓从中受益最大,我们乡村医生却因此制度减少相当大的收入,甚至造成部分乡村医生经营困难。但我们还是默默无闻,独自承受这些困难。实行基本药物制度是件利民的好事,但我们医生治病还是得用药物,用药就有医疗风险。药品零差,我们乡村医生的收入减少,国家对乡村医生的补助不足,且资金经常不能又不到位,直接影响我们乡村医生的抗风险能力。在此次医闹事件中,[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屏蔽]不全心全力为我们乡村医生排忧解难,反而还有助长医闹风气之嫌。

    我们乡村医生不是神仙是百姓,也需温饱,更需要一个和谐的医疗环境。在此次医闹事件中,星辉村卫生所无明显责任,但[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屏蔽]的调解意见却有助长医闹歪风之嫌。

    我们乡村医生是百姓健康服务中不可缺少的主力。在以后的工作中肯定还会出现类似医疗**。如果在我们医方无责任的情况下就武断地要求我们支付高额赔偿,那么我们如何这微博的收入来支付这样无理的索赔?或许我们倾家荡产也赔不上!在目前这种没有法律及政策保障的环境下,我们乡医是否还有生存空间?还有谁敢一从事乡医这一职业?农村的防疫保健工作将由谁来承担?

    这事虽然发生在我个人身上,但我相信还有更多的乡医也有类似的经过。请各位看到此文的朋友帮我转发,以便帮我伸张正义,早日解决!

    建议各位,安全第一


2# 沙发
发表于 2012-8-22 15:37 | 只看该作者
不要在做医生  ,没有前途   ,乡村的更难   ,黑的没有活 路   我也是医师  知道你的难处
3# 板凳
发表于 2012-8-22 18:29 | 只看该作者
谁来为乡村医生保驾护航
4
发表于 2012-8-22 20:3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hsz120


    这就是为何天国学医者60万,而从医者10万的根源吧,与咱们较近的韩国相比,不得不承认,我国现阶段医疗制度上存在着严重的弊端。
5
发表于 2012-8-23 07:59 | 只看该作者
医生风险
医生是把生死关,时时刻刻担风险,
病退则生病进死,又是判刑又罚款,
天使这样得回报,行医破产心胆寒,
救死扶伤本仁术,失手掉入无底渊。
6
发表于 2012-8-23 08:56 | 只看该作者
不要指望所谓的上一级领导能管你,我摊上个晕针,还被当时的院领导逼着掏钱呢,是院长收了患者的礼,而对无责任的我掏钱,话里话外都透出来的谁送给它的多,谁就好办事。自认倒霉的。没人管的。
7
发表于 2012-8-23 09:15 | 只看该作者
小儿不要肌注,现在孩子是个宝,自己判断不好的向上方医院推。
8
发表于 2012-8-23 10:53 | 只看该作者
做时间长了,要学会看病情,重点的病就往上推吧。
特别是小孩子!
9
发表于 2012-8-23 10:57 | 只看该作者
都‘又吐又泻’了,你还接诊~~
10
发表于 2012-8-24 09:33 | 只看该作者
卫生说虽然没错,但也要承担责任,这就是目前中国的医疗环境。这个卫生所的医生不知道干了多长时间了?6个月的孩子发烧3天了,还吐还泄,不赶紧转院吧,还在肌注,这次就是个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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