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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卫计委与省区市签订今年医改责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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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主
发表于 2012-6-28 15: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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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在卫生系统2012年医改工作部署会议上,卫计委部长陈zhu与各省(区、市)、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及卫计委相关司局、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署了责任状。各省(区、市)承 诺于2013年4月30日前完成责任状所列各项医改任务。 陈zhu说,各单位要对照“十二五”医改规划和2012年度医改工作任务目标,统筹推进医改各项 工作,在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积极 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 陈zhu强调,各地要集中力量解决几个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巩固农村基层网底,切实落实 对乡村医生的补偿政策,将40%左右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乡村医生承担,划拨相应 的服务经费,落实一般诊疗费政策,参照村干部标准对村医给予专项补助;积极推行乡村卫生服 务一体化管理,把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逐步纳入乡镇卫生院范畴统一管理,加强 对乡村医生的培养和培训力度,妥善解决村医养老保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人员经费支 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为医务人员创造良好的职业发展空间,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会议由卫计委党组书记张茅主持。卫计委副部长王国强、马晓伟、刘谦出席会议。
2# 沙发
发表于 2012-7-7 08:06 | 只看该作者
老光棍做了一个娶媳妇的梦而已,或许在多年以后能够成真
3# 板凳
发表于 2012-7-7 08:13 | 只看该作者
把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逐步纳入乡镇卫生院范畴统一管理-----这个与取得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不是一码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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