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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灵璧县一卫生员注射16年前堕胎药导致孕妇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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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主
发表于 2012-3-25 12: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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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灵璧县58岁的乡村女卫生员宋之芳在孕妇苗某多次请求下,为苗某打了一针16年前生产的堕胎药,致使苗某死亡。灵璧县**一审以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判处宋之芳**10年,宋之芳不服提出上诉。日前,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二审改判宋之芳**5年。
  据介绍,1980年宋之芳开始在灵璧县大庙计划生育服务所从事人流、接生等项工作,1985年取得个体行医许可证,1998年取得医士资格。**审理查明,2008年,灵璧县某村妇女苗某在生育两个女儿均是剖腹产的情况下,怀孕第三胎,因体质不好,不想再生育,便多次带礼物到宋之芳家中要求做人流手术。这年6月11日,宋之芳给苗某打了一针1992年前生产的堕胎药。次日,苗某因发烧腹痛到宋之芳家中,宋之芳给其用药并引产一女胎后,苗某感到身体不适,被送医院抢救并于当日死亡。在宋之芳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后,苗某家人将苗某尸体火化。2008年8月,灵璧县公An局法医依据灵璧县冯庙卫生院抢救记录,出具分析意见书认为,苗某的死亡原因符合失血性休克。在灵璧县**主持调解下,宋之芳家人再次赔偿3万元,苗某家人表示谅解。2009年9月,灵璧县人民**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判处宋之芳**10年,并处罚金1万元。宣判后,宋之芳不服,以其仅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一审量刑太重为由,提出上诉。
  2009年12月,宿州市中级人民**开庭审理了此案。宿州市检察机关认为,宋之芳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在明知苗某已生育两女且均为剖腹产的情况下,使用了16年前生产的“利凡诺”为苗某进行终止妊娠手术,造成苗某因失血性休克死亡,其行为构成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灵璧县人民**一审判决并无明显不当之处。但鉴于宋之芳是应苗某多次上门要求为其手术,也未牟利,归案后认罪、悔罪且积极赔偿苗某家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苗某家人谅解,为此,检察机关建议**合议庭在报请高人民**核准的情况下,可以对宋之芳在法定刑以下减轻处罚。宿州市中级人民**采纳了这一建议,于近日作出二审改判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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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沙发
发表于 2012-3-25 13:33 | 只看该作者
医生随时不能有侥幸心理,不能做违规的事,宁愿失去这个挣钱的机会和得不到病人的理解,也比现在的后果强。吸取教训吧。
3# 板凳
发表于 2012-3-25 13:38 | 只看该作者
胆也忒大了!!!!!!!!!!
4
发表于 2012-3-25 16:21 | 只看该作者
现在接生基层医生都不允许吧
5
发表于 2012-3-25 16:33 | 只看该作者
过期16年的利凡诺针剂也有人敢使用,简直是天方夜谭!建议楼主发一些有意义的临床治疗交流贴。
6
发表于 2012-3-25 16:38 | 只看该作者
一声叹息.还回这样的医生.
7
发表于 2012-3-25 17:05 | 只看该作者
胆子也太大了吧,过期16年了还用!自己把自己送牢里了!不值啊!
8
发表于 2012-3-25 18:02 | 只看该作者
唉,医路难行啊,我在临床中也会遇到有些病人会走后门的
9
发表于 2012-3-25 18:02 | 只看该作者
唉,医路难行啊,我在临床中也会遇到有些病人会走后门的
10
发表于 2012-3-25 19:22 | 只看该作者
明知过期药还用,胆子太大了。
11
发表于 2012-3-25 20:49 | 只看该作者
美***爪 该用户已被删除
12
发表于 2012-3-26 14:13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13
发表于 2012-3-26 20:37 | 只看该作者
还是缺乏应有的医学常识,过期药物是坚决不能用的.
14
发表于 2012-3-27 22:26 | 只看该作者
辛辛苦苦多少年,一针打到**。是不是玩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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