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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医院监督检查委员会的建议 许振升 组织管理:接受医院党委会的直接领导。医院监督检查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院办。代表院长监督检查指导医院各项工作,重点是以下工作的裁定和处理:劳动纪律检查、医疗安全隐患排查、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疗差错、医疗不安全事件、医疗**、医疗事故,受理各科室及各级人员对以上工作的投诉和申诉,并作出裁定和向医院党委会提出处理意见, 其目的是指导医院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和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达到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防止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发生,防止科室之间或人员之间推诿扯皮。为各科室或工作人员树立一个工作标尺。 医院监督检查委员会成员有医疗护理医技专家、院办、政工、纪检、安全、总务、后勤等部门人员组成。医疗护理医技专家占三分**。 医院监督检查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接受投诉和申诉,每周或每月抽调部分专家对专项工作进行检查,对紧急事件立即抽调部分专家现场调查,现场提出处理结果,允许相关科室和人员提出申诉,但是处理结果要立即执行。 医院监督检查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对医疗差错、医疗不安全事件、医疗**、医疗事故、申诉事件进行讨论,并裁定和提出处理意见,制定下一季度工作重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