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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研究] 新医改让我忧心忡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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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主
发表于 2011-11-30 10: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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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湖南岳阳地区的一名个体诊所医生,自己开店十几年,一直苦心经营,生意还不错。但听说新医改政策,是病人到社区服务站看病会有百分之六十的报销。以后个体还有活路吗?怎么办!各位同仁!
2# 沙发
发表于 2011-11-30 12:02 | 只看该作者
我的感觉,这将是医疗行业黎明前的黑暗。此次的医改将使医疗行业回归本位,医生将从此真正行使医疗责任,不再是个卖药的。
    当然,这将会使收入模式产生颠覆式的改变,阵痛难免。也自然会使一部分既得利益者受到损失。这么说也许比较笼统,但这就是方向。
    初春的寒意总是难免的,向着春天出发!!
3# 板凳
发表于 2011-11-30 15:04 | 只看该作者
2楼的说的太笼统了,好像是领导讲话,呵呵
4
发表于 2011-11-30 15:11 | 只看该作者
2楼像是领导,再不就是市级以上医院的
5
发表于 2011-11-30 17:47 | 只看该作者
如果要说具体点我也说不清楚,但是今天爱爱医有篇报道也许能代表我表达观点,《浙江建县医院经济运行新机制》其中就有很关键的内容。我录个摘要:
二、下放医疗服务调价权

    浙江省规定,试点县(市、区)实行药品零差率消瘦后,按照医药费用“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参考2010年药品差价以及药品实际招标价格下降幅度,根据财政、医保保障情况,并通过医院内部适当消化后,调整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诊查费(或增设药事***)、床位费等。调整意见经市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并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后施行。由价格调整获得的补偿最高可占取消药品加成率而致医院收入减少总额的90%,剩余部分由医院通过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等途径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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