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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进展] 纠正“痔疮手术向外延长切口”的错误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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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主
发表于 2011-8-24 11: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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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龚式肛肠 于 2011-8-24 18:00 编辑

在治疗痔疮、肛裂、肛瘘时,通常采用放射状切口。由于**结构的特殊性,伤口的大小除了由病变范围决定外,向肛外方向上,要谈到一个伤口引流通畅的问题,即要进一步向外延长切口的问题。引流不畅,则伤口难愈合,已经被无数次失败所证实。也已成为大家的共识。但做到什么程度便为通畅引流,很多人并没有正确理解。如做外痔放射状切除时,进一步向外延长切口便是多余的做法。
    保持伤口向外引流通畅,这个原则是正确的,欠缺的是人们没能正确的掌握引流通畅的尺度。
    **放射状切口分深浅也分长短,深浅是因疾病不同而不同。如肛瘘是视其瘘道的深浅而定,变化性比较大。如肛裂要行部分内括约肌切断术,也有深度。以上两种病,其伤口已深到肌层。
    当手术损伤括约肌时,我们说伤口有了深度,这时伤口必须向外要延长,其中伤口越深,向外延长口越长,两者成正比。而且延长口也要有深度,不是单纯切开皮肤。用食指触摸伤口,从里到外,是平滑通畅的,伤口生长过程中在深度上,其愈合顺序是先里后外或内外同步,绝不能出现外端先愈合的情况,即出现兜状样伤口。这一点已取得共识。
    而痔疮组织是增生的多余组织,是高于皮肤的东西。切除痔核后,是不伤及括约肌的,(现在又推出在深度上要保留部分痔组织,不能直接暴露括约肌和伤及括约肌)。即单纯切除痔核后,伤口没有深度,括约肌收缩时,伤口外端不存在组织阻挡。尤其是没有环形肌肉组织阻挡,是不存在引流不畅问题的。
    在临床中,是治疗肛瘘或肛裂,由于伤口向外延长度不够而引起愈合困难,并不是痔疮。
    痔疮局部放射状切除,从伤口的两侧看,伤口是凹陷下去了,但在纵轴方向的外端与肛周皮肤平面比,并没有凹陷下去,所以才把伤口说成了没有深度。没有深度,就不要伤及肛缘外皮肤及皮下组织。伤口的最外端,即是外痔的最外缘。伤口外端的形状,即是需要切除痔核的形状。
     总之,要把治疗痔疮与肛裂肛瘘对伤口的处理原则区别开来。不管你怎样切除痔疮,(如单纯切除内痔,它也是个伤口,我们什么时候考虑过它伤口引流的问题)。都可视为没有深度,故无需顾及它引流是否通畅的问题,所以不要再以引流通畅为借口,无故向外延长切口了。
2# 沙发
发表于 2011-8-24 12:54 | 只看该作者
楼主的题目和内容表述有矛盾的,你帖子的意思是肛裂、肛瘘、肛周脓肿的伤口存在引流通畅或不通畅的问题或说法,痔的伤口就不存在引流通畅或不通畅的问题或说法,而你的帖子把题目写成“纠正“**伤口引流通畅”的错误做法”不是帖子中心思想的表述。
对于痔的伤口就不存在引流通畅或不通畅的问题或说法这个观点我是同意的,我认为混合痔外剥内扎时的肛外切口向外长一点不是为了引流通畅,主要是为了切口内外一致的动态愈合。
3# 板凳
发表于 2011-8-24 13:48 | 只看该作者
痔疮手术的时候主要是考虑术后皮赘形成,
4
发表于 2011-8-24 15:48 | 只看该作者

标题

回复 3# 东宝
    同意东宝老师说法,痔疮切口在于消除外痔,避免术后水肿发生.看龚老师贴子,题目很惊人,但谈起问题避重就轻,浅入深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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