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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经验交流] 朱丹溪治郑经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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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主
发表于 2011-8-13 22: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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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庐医话》卷四 “杂病”条朱丹溪治郑经案
丹溪治郑经历嗜酒与煎爆,年五十余,额丝竹空穴涌出一角,长短大小如鸡距,稍坚,丹溪谓宜断浓味,先解食毒,针灸以开泄壅滞,未易治也,郑惮烦,召他医,以大黄、朴硝、脑子等冷药掩之,一夕豁开如酱蚶,径三寸,一二日后,血自蚶中溅出,高数尺而死,此冷药外逼,热郁不得发,宜其发之暴如此。
注:鸡距:雄鸡爪后突出的像脚趾那部分角质。
      如酱蚶:即翻花,菜花样突起。



2# 沙发
发表于 2011-8-13 22:34 | 只看该作者
医外,医生的职责是治好了人是你的职责,治死了人就是你的失职。
医内,医生的职责是宁可治不好了人,也不治死了人。
3# 板凳
发表于 2011-8-13 22:36 | 只看该作者
医古文不懂,什么意思?翻译一下
4
发表于 2011-8-13 23:01 | 只看该作者
头部肿瘤,应手术除之。
5
发表于 2011-8-13 23:28 | 只看该作者
菜花样突出的肿瘤,性质应该是恶性的,论当时的医疗水平,也无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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