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ID15999
阅读权限20
专业分
贡献分
爱医币
鲜花
注册时间2005-1-3
|
静滴阿米卡星后出现双上肢麻木
阿米卡星给药说明:
(1)应监测血药浓度,尤其新生儿、老年和肾功能减退的患者,本品的有效治疗浓度范围为15—25μg/ml,应避免高峰血药浓度持续在35μg/ml以上和谷浓度超过5μg/ml。 (2)不能测定血药浓度时,应根据测得的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 (3)给予首次饱和量(7.5mg/kg)后,有肾功能不全、前庭功能或听力减退的患者所用维持量酌减,即剂量不变,延长给药间期;或给药间期不变,每次剂量减少或停用本品。其维持量可按下式计算。①延长给药间期(小时),每次用量不变(7.5mg/kg),给药间期=患者血肌酐值(mg/100ml)×9或②减少每次给药量,每12小时用药一次:每次剂量=患者肌酐清除率(ml/min)×7.5(mg/kg)/正常人肌酐清除率(ml/min)。由于阿米卡星在体内不代谢,主要经尿排出,因此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可能引起药物积聚达中毒浓度。 (4)患者应给予足够的水分,以减少肾小管损害。 (5)烧伤患者中本品的半衰期较短(1—1.5小时),因此可能需用5—75mg/kg,每6小时一次。 (6)长期用药可能导致耐药菌过度生长。 (7)配制静脉用药时,每500mg加入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或其他灭菌稀释液100—200ml,上述溶液用于成人病例应在30一60分钟内,婴儿患者于1一2小时内缓慢输入,并相应减少稀释液量。本品不可直接静脉推注,以免产生神经肌肉阻滞和呼吸抑制作用。 本品干扰正常菌群,长期应用可导致非敏感菌过度生长。
编辑本段不良反应
与庆大霉素相似,耳毒作用与卡那霉素更相似,肾功能减退患者应减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本品的耳毒性和肾毒性与卡那霉素相近,故肾功能减退者、脱水者、老年患者及使用强效利尿剂的患者应慎用或减量。其他副作用尚有恶心、呕吐、头痛、药物热、关节痛、贫血及肝功能异常等。个别病人出现过敏性休克。 配备好的阿米卡星注射液
可有听力及肾损害.可引起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胀,腹泻.个别病例有药热,皮疹,肌肉震颤,麻木,关节痛,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可引起肝损害,贫血,血压下降.长期使用,可引起二重感染. 用药后可发生耳鸣、耳部饱胀感,高频听力减退,严重者可进展至耳聋。前庭功能损害亦偶有报道。一般于停药后症状可逐渐减轻或恢复,但个别在停药后仍继续发展至耳聋。肾脏可出现轻度损害或尿素氮、血肌酐值升高,严重者可出现肾功能衰竭。肾脏损害大多为可逆性,发生率<10%,停药后可恢复。过去曾用过庆大霉素等氨基糖甙类为重要的诱发因素。 神经肌肉接头阻滞反应较少见,其他反应有恶心、呕吐,偶见头痛、药热、皮疹、震颤、麻木、关节痛、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肝功能异常、贫血、低血压及视力模糊等。较长时期应用后亦可引起念珠菌二重感染。
编辑本段注意事项
1、失水,可使血药浓度增高,易产生毒性反应。 2、第8对脑神经损害,因本品可导致前庭神经和听神经损害。 3、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因本病可引起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导致骨骼肌软弱。 4、肾功能损害者,因本品具有肾毒性。 5、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血清胆红素浓度及乳酸脱氢酶浓度的测定值增高;血钙、镁、钾、钠浓度的测定值可能降低。 6、氨基糖苷类与β内酰胺类(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混合时可导致相互失活。本品与上述抗生素联合应用时必须分瓶滴注。阿米卡星亦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滴注。 7、应给予患者足够的水份,以减少肾小管损害。 8、配制静脉用药时,每500mg加入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或其他灭菌稀释液100~200ml。成人应在30~60分钟内缓慢滴注,婴儿患者稀释的液量相应减少。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属孕妇用药的D类,即对人类有一定危害,但用药后可能利大于弊。本品可穿过胎盘到达胎儿组织,可能引起胎儿听力损害。妊娠妇女使用本品前必须充分权衡利弊。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宜暂停哺乳。 儿童用药:氨基糖苷类在儿科中应慎用,尤其早产儿及新生儿的肾脏组织尚未发育完全,使本类药物的半衰期延长,药物易在体内蓄积产生毒性反应。 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的肾功能有一定程度的生理性减退,即使肾功能的测定值在正常范围内,仍应采用较小治疗量。老年患者应用本品后较易产生各种毒性反应,应尽可能在疗程中监测血药浓度。
编辑本段相互作用
阿米卡星与羧苄西林以足量合用时,对绿脓杆菌的某些敏感菌株有协同作用(但不可在同一静脉输液瓶中混合后应用)。氨基糖苷类药物相互作用: (1)与强利尿药(如**、依他尼酸等)联用可加强耳毒性。 (2)与其他有耳毒性的药物(如红霉素等)联合应用,耳中毒的可能加强。 (3)与头孢菌素类联合应用,可致肾毒性加强。右旋糖酐可加强本类药物的肾毒性。 (4)与肌肉松弛药或具有此种作用的药物(如**等)联合应用可致神经—肌肉阻滞作用的加强。新斯的明或其他抗胆碱酯酶药均可拮抗神经-肌肉阻滞作用。 (5)本类药物与碱性药(如碳酸氢钠、氨茶碱等)联合应用,抗菌效能可增强,但同时毒性也相应增强,必须慎重。 (6)青霉素类对某些链球菌的抗菌作用可因氨基糖苷类的联用而得到加强,如目前公认草绿色链球菌性心内膜炎和肠球菌感染在应用青霉素的同时可加用链霉素(或其他氨基糖苷类)。但对其他细菌是否有增效作用并未肯定,甚至有两种药物联用而致治疗失败的报道,因此,这两类药物的联合必须遵循其适应证不要随意使用。
本人在临床上也碰到几例 应该是神经肌肉阻滞又关系,个体也又差异。。。。最好停止输液换药!安全第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