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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高桥名人 于 2011-4-22 09:25 编辑
近日,甘肃卫生厅发布了中医类别的执业医师,可以从事西医临床的骨科 外科 手术,这是大好事。我的疑问是,这个新规不是跟执业医师法相矛盾的吗?不明白,请高人探讨,谈谈。
《执业医师法》规定医师必须按照注册的地点、类别、范围执业。这和甘肃的执业范围规定并不矛盾。执业范围,本来就是个含糊不清的东西。譬如临床类别医师注册外科专业,要是不知情的律师或者民众跟你扯,你外科医师为什么要做骨科手术?那么卫生系统的专家肯定会解释,临床外科的执业范围,包含骨科专业;同样道理,本次甘肃省的规定既是一个中医专业的执业范围的解释,即中医类别注册中医专业其执业范围含:内科、外科、骨科、妇科、麻醉、医技等————高桥名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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