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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医学] 精神病收治的法制制定,您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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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5 09: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最近经常听见的就是XXX又“被精神病”了,这么看来,相关法律的查漏补缺还是必不可少的。不仅可以避免“被收治”现象的出现,保障公民的权利,还可以给医务人员免去不必要的医疗**。
    法制缺失,人人都可能被认定为精神病。从飞越疯入院的邹宜均,到[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屏蔽]者被定为精神病;从福利院院长卖掉精神病女给人做老婆,到精神病专家被指精神病,再到陈淼盛至死不能“飞越疯入院”,这些人间悲剧,早已显示我国精神病收治上的失范。
    当前,我国精神病收治领域存在着两大公害:一是没有精神病的公民被随意鉴定为精神病,甚至成为公权力打击***或亲属之间争夺利益的手段;二是那些真正的精神病人,其权利面临孤立无援的困境,正在成为公民权利保障最短的木板。造成这两大危害的共同缘由,表面上是我国精神卫生立法的缺失,根源是对公民权利缺乏足够的敬畏之心。
     追问陈淼盛猝死,我们不禁要问:到底谁有权力强行送治?精神病人的权利又该由谁做主?由于立法上没有确立基本的收治标准,加上精神病鉴定体制的混乱,强制收治的授权不明、监督空虚,程序规范的极度贫乏,救济机制的完全失灵,这一系列关涉权利的制度缺损,造就了一个个公民人身权利的缺口,无论是单位还是[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屏蔽]机关,无论是亲属还是领导,都可以轻易地将人送到精神病院强制关押治疗,而真正的精神病人则陷入零权利的真空。
     对于这种法制缺失的状况,我们并非没有认识。10月10日发布的《中国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分析报告》,就揭示了我国精神病医学中该收治的不收治、不该收治的却被收治的混乱局面,并指出我国现行的精神病收治制度存在八大缺陷。亡羊补牢,未为晚也。对相关法律制度的查漏补缺,乃是避免每个人“被收治”风险和精神病患者权利困境的第一步。
     除此之外,我们或许还需关注,造成制度修缮迟滞以及执法懈怠的根源,仍是文化观念上对公民权利的轻视。这是一个“被”字句式时代,无论是正常公民被精神病,还是精神病人的权利被做主,不同的悲剧都逃不脱公民权利的被动式。那么,如何捍卫精神病人的权利?这或许还需要我们彼此围观之后抱团取暖,在共同关注的基础上去推动立法的修缮以及法制权威的确立,最终筑起现代公民坚不可摧的权利堡垒。
您作为一位医务工作者,对于这种现象有什么看法呢,希望踊跃发言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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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沙发
发表于 2010-11-2 10:42 | 只看该作者
这么好的贴为什么没人恢复呀?
我说一点点:
“造成制度修缮迟滞以及执法懈怠的根源,仍是文化观念上对公民权利的轻视。这是一个“被”字句式时代,无论是正常公民被精神病,还是精神病人的权利被做主,不同的悲剧都逃不脱公民权利的被动式。”正常公民的权力被攥在有权有势人手里,任人宰割,更何况有精神残疾的,有人站出来了呼吁,法律即使制定了,执行方式是不是被扭曲?比如简单的精残救助活动,是有部分穷苦的精残得到救治,但也有肥的流油的住进来接受免费治疗,也有[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屏蔽]户的精残孩子。医生要摆好心态,只要你有病我就尽心治疗,如果没病就别费心了,政策的东西心理清楚就行了。人微言轻。“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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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板凳
发表于 2010-11-12 09:27 | 只看该作者
上周听了北大六院唐院长的报告“关于精神科工作中的司法实践相关问题”

觉得这些年的精神卫生工作,全国都是在瞎干,

一不符合法律规定
二不受到法律保护

天啊,,,,医生可不能糊涂啊,,,同仁们以后一定要小心
4
发表于 2012-2-4 18:2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水北天南


   其实很的精神病人,如果不涉及精神病这一块内容的时候表现的是跟正常人没有两样的,有没有病应该是由专业人士判断,而不是民众或者是媒体说了算不是吗?毕竟他们根本就不知道诊断表现,不知道如何评定精神病
5
发表于 2012-12-18 23:44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新精神卫生法颁布实施以后。会有更多的被精神病案例出现。
6
发表于 2013-1-23 23:42 | 只看该作者
建议以后公An部捉到犯人后,也要犯人同意才能入罪
7
发表于 2013-1-24 10:50 | 只看该作者
最主要的是精神病诊断太缺乏客观证据来证明!太过于主观!-------------------- 此消息发自iPhone版爱爱医
8
发表于 2013-2-14 18:5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水北天南


    乳腺增生病是乳腺导管和小叶在结构上的退行性、增生性改变,情志内伤、冲任失调是其重要的致病因素。临床表现见**有肿块,疼痛已经前加重、经后减轻为主要特征,多见于30~50岁妇女。
9
发表于 2013-3-9 22:50 | 只看该作者
对于家属送来医院的病人,如果做精神检查没有症状的话,我们都会要求家属接出院,除非是有暴力的,如伤人、危害公共秩序的,会请公An机关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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