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ID2406621
阅读权限20
专业分
贡献分
爱医币
鲜花
注册时间2010-9-2
|
最近经常听见的就是XXX又“被精神病”了,这么看来,相关法律的查漏补缺还是必不可少的。不仅可以避免“被收治”现象的出现,保障公民的权利,还可以给医务人员免去不必要的医疗**。
法制缺失,人人都可能被认定为精神病。从飞越疯入院的邹宜均,到[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屏蔽]者被定为精神病;从福利院院长卖掉精神病女给人做老婆,到精神病专家被指精神病,再到陈淼盛至死不能“飞越疯入院”,这些人间悲剧,早已显示我国精神病收治上的失范。
当前,我国精神病收治领域存在着两大公害:一是没有精神病的公民被随意鉴定为精神病,甚至成为公权力打击***或亲属之间争夺利益的手段;二是那些真正的精神病人,其权利面临孤立无援的困境,正在成为公民权利保障最短的木板。造成这两大危害的共同缘由,表面上是我国精神卫生立法的缺失,根源是对公民权利缺乏足够的敬畏之心。
追问陈淼盛猝死,我们不禁要问:到底谁有权力强行送治?精神病人的权利又该由谁做主?由于立法上没有确立基本的收治标准,加上精神病鉴定体制的混乱,强制收治的授权不明、监督空虚,程序规范的极度贫乏,救济机制的完全失灵,这一系列关涉权利的制度缺损,造就了一个个公民人身权利的缺口,无论是单位还是[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屏蔽]机关,无论是亲属还是领导,都可以轻易地将人送到精神病院强制关押治疗,而真正的精神病人则陷入零权利的真空。
对于这种法制缺失的状况,我们并非没有认识。10月10日发布的《中国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分析报告》,就揭示了我国精神病医学中该收治的不收治、不该收治的却被收治的混乱局面,并指出我国现行的精神病收治制度存在八大缺陷。亡羊补牢,未为晚也。对相关法律制度的查漏补缺,乃是避免每个人“被收治”风险和精神病患者权利困境的第一步。
除此之外,我们或许还需关注,造成制度修缮迟滞以及执法懈怠的根源,仍是文化观念上对公民权利的轻视。这是一个“被”字句式时代,无论是正常公民被精神病,还是精神病人的权利被做主,不同的悲剧都逃不脱公民权利的被动式。那么,如何捍卫精神病人的权利?这或许还需要我们彼此围观之后抱团取暖,在共同关注的基础上去推动立法的修缮以及法制权威的确立,最终筑起现代公民坚不可摧的权利堡垒。
您作为一位医务工作者,对于这种现象有什么看法呢,希望踊跃发言呀。 |
6
展开
喜欢他/她就送朵鲜花吧,赠人玫瑰,手有余香!鲜花排行
收到6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