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主题
论坛首页 推荐主题 主题专辑 爱医培训 爱医杂志 签约作者 荣誉勋章 排行榜 我的主页
查看: 2234|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医学资讯] 流动育龄妇女可在住地获得孕检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楼主
发表于 2010-3-26 16: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本报讯  (记者张昊华)“以前生孩子还要回老家办手续,现在在街道办事处就可以办好所有手续,不仅不耽误打工,还能省去返乡的车费。”在长沙市打工的外来妹杨浪最近在该市高桥街道办事处办理了一孩生育服务证,成为湖南省计生服务网络化协作的受益者。

  3月25日,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李斌在全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盘棋”机制建设会议上表示,今年,我国将在全国范围内实现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网络化协作,流动育龄妇女可在流入地享受所有计生服务。如此,像杨浪这样的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网络化协作的受益者将会越来越多。

  据统计,2009年我国流动人口达到2.11亿,他们在流入地怀孕、生育的数量将不断增加,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任务将越来越繁重。但是由于投入不足、信息化建设滞后和管理不到位,流出地与流入地之间服务管理责任不落实,致使国家法定的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覆盖面较低,成为我国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难点。

  李斌说,针对这些问题,全国20多个省已经开发改造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系统,建立了省级集中的全员流动人口或育龄妇女数据库。今年,将建成国家、省两级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和数据库,初步实现系统内地区间信息共享。流动人口将被纳入流入地管理,开具婚育证明,定期参加孕检不用再返乡。以湘籍入穗29万流动育龄妇女计算,按照每人每年两次返乡孕检平均花费400元计算,可以为他们节省误工和车旅费用约1.16亿元。

1 展开 喜欢他/她就送朵鲜花吧,赠人玫瑰,手有余香!鲜花排行

收到1朵
2# 沙发
发表于 2010-3-26 17:20 | 只看该作者
体现人性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关于我们|隐私保护|版权保护|小黑屋|爱爱医 ( 粤ICP备2023094852号 )

GMT+8, 2026-6-23 00:03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