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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进展] 淋巴母细胞淋巴瘤的治疗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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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9 11: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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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巴母细胞淋巴瘤的治疗策略
     
     如何选择合适的诱导方案?
    对于淋巴母细胞淋巴瘤(LBL)和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ALL)是不是一种疾病的问题,根据WHO淋巴瘤分类(2008版),两者是一种病,因此LBL的治疗就应该采用急淋的治疗方法,而不能一味地以CHOP方案治疗。
    在诱导治疗方面,现在多采用BFM方案。德国的研究数据曾显示,BFM-90方案诱导治疗的长期无病生存率(DFS)可达90%,最近我国有研究表明采用该方案诱导治疗,3年以上DFS接近60%。至于为何无法重复德国BFM方案的研究结果,其原因是该方案适用于儿童患者,其核心为4剂的5 g/m2甲氨蝶呤,成人患者不可能耐受这么大的剂量。Hyper-CVAD方案毒副作用大,如果原样照搬可能会使80%~90%的患者发生4级骨髓抑制,患者急性死亡率可达9%,一般只作为强化巩固治疗。该方案如要作为诱导治疗方案,可用于发热、消瘦、盗汗等第一症状较明显的患者,对这些患者疗效较好。因此,诱导治疗无论采用BFM方案、Hyper-CVAD方案或其他急淋治疗方案,都要注意其剂量强度和时间密度。
    不过也有不同的观点认为,尽管从病理学分类看,LBL和ALL为同一细胞来源,但是从临床上看两者表现不一,LBL有以实体瘤为主的表现,也有以血液和骨髓系统疾病为主的表现。两者的临床生物学行为究竟是不是同一性质,对此应更深入研究。
    最佳的维持治疗方案有哪些?
    观点1: 造血干细胞移植
     诱导缓解后的维持治疗非常关键,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对降低复发很有意义。若患者预后不良因素较多,则适宜作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有条件的患者,尤其是在诱导和巩固治疗强度不够的情况下,应该作移植,这就相当于接受了一次强化治疗。国外经验证明,自体移植后,一次大剂量化疗可取代2~3年维持治疗。
    观点2: 造血干细胞移植加维持治疗
    诱导治疗达缓解后进行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后期如不加维持治疗的话,效果不太好。因为无论采用大剂量的Hyper-CVAD还是BFM-90方案进行诱导治疗,所起的作用已经接近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而它们仍需要后期维持治疗。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是有效的,但是对于后期还需要什么治疗尚须进行更好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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