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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气论,也被称为“气一元论”。它从本体论角度,直接体现了“和谐观”。元气是阴阳混一之气,“元气未分,混沌为一”(《论衡•谈天篇》)。元气是相互联系和作用着的具有“和谐”本质的有机整体,是人体最重要的气,它来源于先天,滋养于后天,是人体生命活动的原动力。(1)中医将人体结构看成是一种活的、动态的气化结构,认为气是人体形成的条件,《医门法律》说:“气聚则形存,气散则形亡”;《素问•宝命全形论篇》说:“人以天地之气生,四时之法成”。这些都强调了合一、关联、化生等“和谐”的思想。(2)中医以气的运动变化来解释人体的生理活动和病理变化,认为气的升降出入运动平衡协调了,人体则能维持正常的生理活动,一般统称“气机调和”;反之,人体则即会表现出相应的病理状态,通常称为“气机失调”。人体之气的平衡协调是人体健康的根本保证和普遍现象。(3)气的不同作用,相互维系,充分体现了“和谐”的特征。气能激发和促进入体的生长发育以及各脏腑经络等组织器官的生理功能,气能推动血的生成、运行,气能推动津液的生成、输布、排泄等。气有温煦作用,气有防御作用,气有固摄作用,气有气化作用。气的这些作用具体表现为促进、维持、保证、固守、化生、新陈代谢等功能,均体现了“和”的本质内涵。显然,中医学气的理论是建立在“和谐”的基础之上的,没有“和谐”,气就不会生成,也不会存在,更不会发挥作用。元气论中“和谐”的精神,奠定了中医学“和谐观”理念的基础,具有重大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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