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主题
论坛首页 推荐主题 主题专辑 爱医培训 爱医杂志 签约作者 荣誉勋章 排行榜 我的主页
查看: 1951|回复: 1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二龄童丧命非法行医 责任者被判十年刑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楼主
发表于 2009-4-17 10: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法庭上,29岁的贵州女子蒋显梅痛哭流涕,当审判长审理后当庭宣读判决内容:“被告人蒋显梅犯非法行医罪,判处**10年”,接下的“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尚没有读下去,她就瘫倒在地。这是4月15日上午,市人民**对蒋显梅宣判时的情形。

  贵州省湄潭县人蒋显梅以前跟丈夫在民间设诊所行医多年,自认为学到了一些医疗知识。她虽然高中毕业,但从未专门学习过专业的医学知识,也没有在医疗机构实习过,当然,也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去年2月中旬,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蒋显梅擅自在城北街道沧浦村开设诊疗室从事医疗活动。

  2008年8月14日早晨6时许,在温岭务工的贵州人杨群与其丈夫明主红因其儿子明雨(2周岁)发热伴咳嗽到蒋显梅开设的诊疗室诊治。蒋显梅首先为明雨量了体温,为38.7℃,接着用林可霉素针(0.6g/支)3支、**针(5mg/支)2支、维生素C针(2ml/支)3支、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100ml/瓶)1瓶混合后予以静脉滴注近1小时。滴注完毕后又开具双黄连注射液(20ml/支)0.5支、5%葡萄糖注射液(100ml/瓶)1瓶再予以静脉滴注。第二瓶输液的时间仅过了约1分钟,明雨即出现眼睛一动不动伴泛白、双腿绷直等症状,明雨母亲和蒋显梅慌了,随即送明雨到城北的市红十字医院抢救,医院以“突发心脏骤停20分钟”收治,但抢救无效,可怜的明雨于当日7时50分许死亡。

  经温州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明雨死因为林可霉素明显高于正常治疗用量导致过敏。鉴定认为,林可霉素在临床应用时虽不做药物过敏试验,但该药物是可能出现过敏的。

  事发后,蒋显梅赔偿了死者家属现金人民币4万元。**认为,被告人蒋显梅无视国家有关执业行医的管理规定,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行医,并造成就诊人死亡的结果,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
2# 沙发
发表于 2009-4-17 10:51 | 只看该作者
真活该!
这样的人就要重罚,要不然就把我们医疗队伍给抹黑了,
像这样的害群之马就要清除出我们医疗队伍,
一证没一证,真是**!:@ :@
3# 板凳
发表于 2009-4-17 10:51 | 只看该作者
真是可恨又可悲,败坏我们医生的声誉啊:'(
4
发表于 2009-4-17 10:58 | 只看该作者
可怜的小孩。为什么不考虑双黄连过敏呀。两岁小孩的体重应该在12KG左右。克林的用量应在0.2左右,她是不是加错药了。
5
发表于 2009-4-17 11:05 | 只看该作者
非法行医,胆大妄为,滥用药物。哎,咋会有人这么大胆,
6
发表于 2009-4-17 11:16 | 只看该作者
可悲啊
7
发表于 2009-4-17 13:31 | 只看该作者
【用法和用量】肌内注射:成人一日0.6~1.2g,小儿每日按体重10~20mg/kg,分次注射。静脉滴注:一般成人一次0.6g,每8小时或12小时1次,每0.6g溶于100~200ml输液中,滴注1~2小时。小儿每日按体重10~20mg/kg。需注意静脉滴注时每0.6g溶于不少于100ml的溶液中,滴注时间不少于1小时。婴儿小于4周者不用。
用量这么多不可理解,还是高中生这个应该明白的呀
8
发表于 2009-4-17 14:46 | 只看该作者
悲哀呀!严厉打击非法行医
9
发表于 2009-4-17 16:05 | 只看该作者
事后总是让人反思:
1.为什么此人会从事医疗行为?

2.为什么患者会选择这样的“门诊”治病?

3.为什么出现事故后才会处理?
10
发表于 2009-4-17 19:49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帖子移到医网情深比较合适,转移中……
11
发表于 2009-4-18 14:26 | 只看该作者
现在所谓社区医疗服务,就是将以前很多当地的无证游医和赤脚医生收编,国家做的孽,你让谁来买单?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关于我们|隐私保护|版权保护|小黑屋|爱爱医 ( 粤ICP备2023094852号 )

GMT+8, 2024-7-8 09:07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