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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生润肤霜致幼儿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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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主
发表于 2009-3-17 16: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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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生润肤霜致幼儿过敏 仅赔600称产品合格
  在“3·15”这个敏感的日子,美国一非盈利性消费者组织———“安全化妆品运动”公布了涉及强生、帮宝适等多家公司的婴儿卫浴产品含有甲醛及“1,4-二氧杂环乙烷”等有毒物质的检测报告。强生公司则高调声明,称其产品是“安全的,检测出的有毒物质含量均在安全范围之内”。
  与此同时,国内某知名***(天涯),一篇题为《强生差点把我一岁半的女儿毁容》的帖子,迅速得到广泛关注,22万网友浏览了该帖,近千人回复。网友们还在线下组织起了QQ群,准备就“强生”婴儿用品引发的问题,进一步追究到底。
  这位网名为judytt311的网友,是一位身在成都的妈妈,她在帖子中说:“我2008年最后悔的事情,就是给我女儿买了强生婴儿用品!”
  去年11月,我通过电话购物方式,为女儿购买了强生婴儿天然舒润滋养润肤霜。当晚给女儿轩轩使用了。早晨一看,吓坏了!满脸红色的疱!原本光滑细嫩的皮肤,简直就是被毁容了。我赶忙带女儿去儿童医院,说是过敏性皮炎。为不留疤痕,我带着女儿前前后后到成都各大医院就诊了十多次。
  过敏初期,因为脸上痒,女儿根本不能入睡,手一直去脸上抓,我只好给她的手戴上手套。为了脸上不留疤痕,作为母亲我不得不给才1岁多的女儿吃了口服抗过敏药,虽然是儿童的药品,但毕竟有很多副作用,至今女儿的体质都很差。
  赔600元,不承认产品问题
  昨天,记者联系上judytt311,她讲述了事发后4个月里,她与强生公司就该产品引发女儿过敏一事多次交涉的过程,并表示,她对强生公司“赔付”600元但拒不承认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做法非常不满,“所以,我才发帖,希望提醒所有的母亲和消费者”。
  据了解,judytt311在事发后联系了电话购物公司的售后服务部门,成都某电视台也对她的遭遇进行了报道,随后强生公司找到她。“他们不承认产品有问题,说他们产品符合国家标准。为弄清事实,他们同意带孩子去治疗,但要求去他们指定的医院找指定的医生”。
  而这次治疗结果让judytt311非常意外,“他们指定的医生和我们之前求诊的几个知名医生的诊治结果完全相反,却和他们的说法一致。于是我们要求自己选择皮肤科医生。开始他们不同意,在我们坚持之下,才同意。” 在孩子的情况缓解后,强生公司支付给judytt311一笔“赔偿费”———637.81元。judytt311向记者提供了强生(中国)有限公司给她的一封信。对这637.81元的“性质”,信中说:为表示对您———强生产品忠实用户及时反馈意见的感谢,我们将诚意为您产品退款,承担相关医疗费,相关交通费,共计637.81元(以***为准)。
  “强生上海总部售后服务徐秀清经理说,按国家赔偿标准,就是这样,没有商量余地。”judytt311说,“为孩子看病我前后请假多次,单位也开具了误工证明。他们都不予理睬,更不用说精神方面的赔偿。其实,再怎么赔偿,也不能挽回他们的产品对我女儿造成的伤害。”
  不满处理,网上建群[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屏蔽]
  judytt311的帖子,是3月10日贴上网站***的,随即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和回帖。
  有近六成网友列举了自己或身边人在使用强生婴儿护理系列后出现的各种问题,其中尤以出现过敏现象居多。很多网友建议,作为婴儿用品生产方,应明确表明产品成分,并注明可能引起的过敏症状,提示消费者谨慎使用,或在进行皮肤测试后再使用,而不是一味用笼统的“天然”、“温和”、“无**”等词汇描述产品,误导消费者。
  也有部分网友表示,合格产品也会因使用者情况不同,有副作用,母亲在给婴幼儿使用产品时也有责任,应更加谨慎。
  “我最初发帖,只是想把经历告诉大家,算是提醒。但这几天我看了这么多跟帖,才知道我的遭遇不是个例。”judytt311随后在网上创立了QQ群,号召有同样经历的人加入,一起关注,等待适当的时机继续追究责任。(记者 黄丽娜)

使用强生婴儿天然舒润滋养润肤霜的消费者

[ 本帖最后由 maliujiang2008 于 2009-3-17 16:37 编辑 ]
2# 沙发
发表于 2009-3-17 16:36 | 只看该作者
美国消费者组织称,目前市场上消瘦的婴儿卫浴产品其中一些含有甲醛及“1,4-二氧杂环乙烷”等有毒物质,这些产品涉及强生、妙思乐及帮宝适等厂商或产品。
3# 板凳
发表于 2009-3-17 16:43 | 只看该作者
强生坚称产品绝对安全 并无任何商品下架计划
  关于美国婴儿卫浴产品含有毒物质的报道让广州的妈妈们产生了不安。在一个妈妈聚集的网站里,许多妈妈都留言说“太可怕”、“到底用什么好?”昨日,多家涉及其中的品牌企业给本报回应强调,微量的有毒物质并非不安全。
    美国个人护理协会则指出,甲醛的含量不超过2000ppm是安全的。昨日,记者走访部分超市及零售店,没有发现强生等婴儿卫浴用品的消瘦有异常。
  美国“安全化妆品运动”发布的报告中,强生公司有多个产品都被检出含有甲醛和1,4-二氧杂环乙烷。昨日,强生中国媒体沟通负责人陶先生向记者强调,美国安全化妆品运动组织对评估这些微量成分安全性的科学家和Zhengfu机构所作出的共识进行错误解读。他称:“强生中国产品绝对在安全范围内,强生中国并无任何下架计划。”宝洁公司也发表了声明,表示检测报告所指的Kandoo手部清洁皂产品是安全的。宝洁强调,宝洁公司并无在中国进口消瘦这款Kandoo手部清洁皂。
4
发表于 2009-3-18 10:18 | 只看该作者
强生称已将被指有毒产品送质监部门检验
       针对强生等婴儿卫浴产品“致癌说”,昨天,国家药监局和北京市药监局相关发言人士均表示,两局化妆品安全监管部门已对这份检测结论进行调研,但因是片段报道,需追溯原始检测报告。
据媒体报道,上海及**部分超市已将强生被质疑产品下架。昨日,强生中国委托的公关公司表示“这属于零售企业的单方面行为,目前强生相关产品已送检。”
目前,质疑多款婴儿卫浴产品含毒的美国消费者组织———“安全化妆品运动”出具的检测报告,仅仅在媒体报道中有片段文字描述。药监部门工作人员称,仅靠片段报道,很难看出是哪一款产品含有哪种有毒物质?药监部门计划与美国方面沟通,追溯原始检测报告。
昨日下午,记者获悉上海市质监局已正式对产地上海的强生卫浴产品进行检验。相关人士预计,近日抽检结果将会对社会公开。
强生中国委托的公关公司负责人陶郁民对此予以确认,“强生已送检相关产品,并会积极配合,但检测结果还需等一段时间。”
昨日,家乐福、物美、美廉美、易初莲花等超市的货架上,强生产品仍在消瘦。易初莲花超市北京地区负责人表示,已接到强生公司声明,“有望两天内,在卖场内张贴该声明。”该人士表示。
■ 疑点
“有毒物质报道有误?”
业内人士也对目前媒体报道中所列的有毒物质存在疑问。“1,4-二氧杂环乙烷”在现行国家《化妆品卫生规范》所列1200多种禁用组分,73种限用组分和56种限用防腐剂中均未提及。
很多媒体报道指出,“1,4-二氧杂环乙烷”就是有毒物质“二恶烷”。但查询国家《化妆品卫生规范》,化妆品禁用组分第441项,即“二恶烷”,但中文名为“1,4-二氧杂环己烷”。
■ 专家说法
甲醛非化妆品禁用毒物
甲醛为现行国家《化妆品卫生规范》中所列限用组分和限用防腐剂。业内人士解释说,限用的含义是,如果含量在限定值之下,正常使用不会影响人体健康。
北京工商大学环境工程学院副院长董银卯表示,就甲醛来说,本身是一种有毒物质,但按照标准工艺添加入食品或化妆品中,可起防腐抑菌作用。因此,化妆品中含有微量甲醛并不值得惊恐,啤酒中也含甲醛,关键是看产品中的甲醛含量是否在安全限值之下。
5
发表于 2009-3-18 10:19 | 只看该作者
药监局介入调查强生卫浴产品“有毒”事件
强生婴幼儿用品在美国被检出有毒物质”引发争议,而强生公司坚称产品安全。据悉,部分强生用品已在**、上海个别超市下架,目前,国家药监局已介入调查。
据美国“安全化妆品运动”消费者组织发布报告称,被消费者熟悉的强生、帮宝适等知名品牌的婴儿卫浴产品中含有少量甲醛和“1,4-二氧杂环乙烷”有毒物质,并指出商家并没有把这些有毒物质含量在商品标签上列出,这是对消费者的隐瞒。
强生(中国)有限公司对此声明称,美国安全化妆品运动组织发现的微量化合物成分是来源于为保证婴儿产品质地温和并避免细菌繁殖而采用的产品生产过程的副产物。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FDA)和全球其他的Zhengfu相关机构均认可在这一水平微量成分的安全性。
强生委托的公关公司称,强生产品的各项指标均符合标准,暂时不会在国内市场将产品下架。至于**和上海地区出现的下架行为,公关公司表示属于商家经营考虑,具体原因有待调查。对于有婴幼儿出现的过敏症状,该公司表示属于个案,强生有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
北京华联BHG、物美、沃尔玛、家乐福等超市均未对强生产品实施下架,多个商家表示消费者“咨询强生产品是否安全的人不少”,而部分超市强生产品的销量有下降趋势,仅物美超市近日强生婴幼儿产品的销量就下降了20%。记者随机采访超市消费者,多数人表示希望得到相关部门说法,在没有得到权威解释前,会暂时给孩子停用。
化妆品行业专家称,目前我国对化妆品中微量的甲醛含量并没相应的检测标准,只靠生产厂商提供的产品分析报告,标明化妆品中各种成分的含量。目前国家对释放甲醛类防腐剂没有禁用,只是对防腐剂有个**的规定,同时主要检测的是菌落等卫生指标。
记者昨天了解到,质检总局否认介入调查强生事件,而国家药监局则表示密切关注此事,有关司局正在对相关产品进行调查。
6
发表于 2009-3-18 14:56 | 只看该作者
过敏?我们的药物过敏更多,也最多,怎么办?为什么要追究强生呢,所谓过敏,那是特异体质,又不是中毒,要分清是使用者的问题还是商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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