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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2007-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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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长期维持性血液透析患者属于门诊患者,目前多数医院规定透析病历属于门诊病历,但又不是按照2010年卫计委《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对门诊病历的要求进行要求,往往是按照住院病历要求,这种混乱现象一直存在。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目前没有关于血液透析这一特殊诊疗领域病历管理的规范性或指导性文件。能够参考的文件如下: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卫计委,2013年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卫计委,2010年
《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卫计委,2010年
《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项目目录 2013年版》,卫计委,2013年
《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卫计委,2010年
不过听说北京卫计委正在编纂透析病历的相关规定,值得期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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