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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用药小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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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5 08: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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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妊娠妇女常因一些异常情况或疾病需要用药物治疗。据统计平均每个妊娠妇女在妊娠期间服用过3-4种药物。孕妇用药对胎儿的影响随药物种类的不同而有差别。因许多药物可以自由地通过胎盘,有些药物可能会引起胎儿的发育异常,甚至造成胎儿畸形。那么,孕期用药需要遵循这些原则:①药物的致畸作用主要与药物的性质、用药时胚胎发育的阶段、胎儿对药物的敏感性、药物剂量的大小以及用药时间长短有关。妊娠的最初3个月是胎儿的各器官分化、发育、形成阶段,3个月以后,除生殖器和中枢神经系统进一步发育外,胎儿的多数器官均已形成。因此,在妊娠的前3个月尽可能地避免用药。但不包括必须的治疗药物;②孕妇在有疾病需要用药时,应请教医生,不要自行服药。在孕期禁止服用目前已明确的对胎儿有可能致畸的药物,在有多种药物可供选择的情况下,应尽量选取在临床上使用时间较长的、相对安全的、对胎儿毒副作用小的药物,尽量避免大剂量、长时间或多种药物一起使用。病愈或基本痊愈后要及时停药,以达到既去除母体疾病,又无损胎儿的目的;③患有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的孕妇,妊娠后应根据病情适当减少药物用量,或选用对胎儿影响较小的药物;④注意胎龄和用药之间的关系,药物对胎儿的影响,除了取决于药物的性质之外,用药时的胎龄也很重要。一般说妊娠3个月以内是致畸敏感期,尤其3-6周影响最大,如果发生畸形也最严重,因此在妊娠头3个月用药特别慎重。妊娠4个月以后,致畸机会减少,但可能造成功能异常。还有用药的剂量、持续时间或反复使用于孕期不宜采用的药物,都会加重对胎儿的影响。



  2、药物的致畸作用与危害



  大多数药物都能经过胎盘进入胎儿血液循环,某些药物对胎儿产生不良影响,甚至会导致胎儿畸形。特别是在孕10周以内,是胎儿组织分化并形成各种器官而出现畸形。目前各种化学的药物很多,应用范围也很广,已注意到某些药物能影响胎儿的发育或畸形,而其中一些是常用药物,就更值得警惕。下列药物在使用时尤其慎重。



  
  抗菌素类



  抗菌素是临床上最常用的药物,也是妊娠期较常使用的药物之一。一些孕妇图方便,常常自行购药服用,这是十分危险的,抗菌素如果选择和使用不当会给孕妇和胎儿带来不利的影响。



  1.四环素类药物。这类药物主要包括四环素、土霉素、强力霉素等。它们通过胎盘屏障,同体液中钙离子结合,沉淀在胎儿骨骼中、牙齿、眼球晶体中,可引起骨组织发育缓慢、牙齿变黄、先天性白内障、肝肾功能减退等症状。妊娠期妇女禁用此类药物。四环素所导致的牙齿变黄一旦形成以后,想通过洗牙使牙齿变白是不可能。



  2.磺胺类药物。是目前使用最多的药物,常用的是复方新诺明。此类药物的作用原理主要是干扰细菌叶酸的代谢。动物实验证明该药可以致畸,长期使用还能抑制骨髓造血机能。先天性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者服用后可致溶血性贫血。



  3.大环内酯类药物。此类药物有红霉素、螺旋霉素、麦迪霉素、交沙霉素、克拉霉素等。这类药物可进入胎盘或通过母体乳汁到达小儿体内。毒性较大,主要损害小儿肝脏。在孕期和哺乳期都应慎用。



  4.氟喹诺酮类药物。常用的有氟哌酸、环丙沙星、氧氟沙星等。它们都可通过胎盘屏障,具有抑制软骨生长的作用,可使胎儿骨骼发育缓慢,出生后形成软瘫。所以孕期禁止使用此类药。



  5.呋喃糨药物。如呋喃坦啶、呋喃唑酮(痢特灵)。这两种常用的药物能通过胎盘,使小儿出生后表现为溶血性贫血。因此在妊娠后期绝对禁止使用。



  6.抗结核和抗麻风病药物——主要有异烟肼、利福平、乙胺丁醇、对氨基水杨酸、按苯砜、苯丙砜等。异烟肼对胎儿肝脏及听神经有较强的毒性,利福平、乙胺丁醇对胎儿有致作用。孕妇要慎用。胺苯砜、苯丙砜均为抗麻风病药物,它们的作用原理与磺胺类药物相似,孕妇应禁用。



  7.氨基甙类药物。如链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丁胺卡那霉素等,主要是对胎儿肾脏、中枢神经有害。尤其是链霉素、庆大霉素,对听神经和前庭神经毒性很大,可导致先天性儿聋。对肾脏的毒性主要是损害肾脏皮质,可使小儿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一般药物制剂的敏感时期受精后15-60天。胚胎第4周耳朵及神经开始生长发育,直至7个月完成,氨基甙类抗菌素具有耳毒性,对发育完全的听神经也有损害,故其应用时间的限制不仅在器官形成时期,其他时期也应限制。小诺霉素的抗菌谱与庆大霉素相同,由于它对耐药的乙酰转移酶有稳定作用,所以对庆大霉素、丁胺卡那霉素引起的耐药菌有效,主要用于常见的致病革兰氏阴性菌引起的感染。它的不良反应和庆大霉素相同,所以孕妇也应慎用此类药。



  8.其他类药物。洁霉素可积聚在胎儿的肝脏,严重损害肝功能;氯霉素可严重抑制胎儿的骨髓造血系统,使小儿患灰婴综合症而夭折;妊娠期使用氯霉素还能影响胎儿骨髓造血,致使胎儿及婴儿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所以,孕妇尽量避免使用氯霉素。



  比较之下,抗菌素中只有β-内酰胺类对胎儿影响较小,如青霉素G、氯苄青霉素、头孢霉素等。但剂量和浓度也不能太大,否则也可损害胎儿的神经。



  为此,孕妇切不可随便自行使用抗菌素,如果要使用,一定要在医生的指导下谨慎、短期、小剂量使用。

 维生素类药物



  现已证明,服用维生素A过量,可引起胎儿神经系统畸形,出现脑积水、小脑畸形,也可导致泌尿道生殖器官畸形、先天性心脏病等,并能妨碍胎儿骨骼发育;服用大剂量维生素B6,可造成新生儿维生素B6依赖症,即抽搐时必须给维生素B6才能制止;服用维生素B12过量,有导致胎儿短肢畸形和神经感觉机能障碍的危险;长期大量服用维生素C,胎儿出生后很可能发生坏血病,孕妇出现自然流产或死胎;若维生素D摄入过量,可能引起特发性婴儿高血钙。







  抗肿瘤药物



  抗肿瘤药物如氨甲喋呤、6-巯基嘌呤、环磷酰胺等。都具有不同程度的细胞毒性,不仅抑制肿瘤细胞的生长繁殖,而且对正常细胞也起作用而导致其损伤。所以,孕期使用抗肿瘤药物也可能对胎儿发育造成不良影响,可引起流产、死胎、胎儿畸形。孕期使用越早对胎儿损害越大,因此抗肿瘤药物致畸和死胎的高危期是在孕早期。在孕中期以后,可导致胎儿宫内发育迟缓、早产及死胎等。孕早期单一使用抗肿瘤药畸形的发生率为13.2%,流产和死胎率为40.3%,早产和死胎宫内发育迟缓发生率为2.5%。如果联合使用几种抗肿瘤药致畸率为20%,早产和宫内发育迟缓发生率为15%。所以临床上不应使用抗肿瘤药。



  抗病毒药物



  病毒唑是目前临床上常用的广谱抗病毒药物。它对流感病毒、副流感病毒、腺病毒、麻疹病毒、疱疹病毒、鼻病毒、肠病毒、水痘病毒及甲肝、乙肝、乙脑、出血热等病毒均有较强的抑制作用。病毒唑能够干扰或终止病毒脱氧核酸核糖(DNA)和核糖核酸(RNA)的**,因而有很强的抗病毒作用。但是,如果大剂量、长疗程使用这种药物,可发生贫血、白细胞下降,引起免疫抑制,还可导致胃肠道出血、胆红素升高,偶有谷丙转胺酶升高,还可引起低血压甚至更严重的不良反应。研究表明病毒唑具有致畸作用,因此孕期禁用此药。



  通常使用病毒唑后很快会吸收,口服30毫克/公斤时,血药峰值可达1-2微克/毫升,其生物半衰期是24小时, 74小时可以排出53%。主要集中在红细胞内,不易进入脑脊液,多数的药物原形由肾脏排出,用药后4周在人的血液中仍有药物存在,由于本药在体内停留时间长,孕前也应禁用。



  由此可见,不论是否处在胚胎期或胎儿对致畸物质的敏感期,孕妇均不宜使用病毒唑。



  其他药物



  抗癫痫药物可造成胎儿腭裂、兔唇、先天性心脏畸形、骨骼发育不良。碘制剂及抗甲状腺制剂可引起甲状腺肿大、甲状腺功能低下及呆小症。孕早期大量使用激素可的松、强的松龙,可引起腭裂或无脑儿畸形。临产前服用阿斯匹林,可使婴儿出现皮肤、眼睛、小便出血的现象。



  近年来研究发现,有些中草药对孕妇及胎儿也有一定的不良反应,其中最常见的危害是引起流产、早产以及死产等。如草药中红花、枳实、蒲黄、麝香等兴奋子宫,使子宫紧张性增高,甚至引起子宫痉挛性收缩,造成胎儿宫内缺氧而发生死产。另一些中草药可使肠蠕动增加,反射性地引起子宫强烈收缩,造成流产和早产,如芒硝、大黄、巴豆等。还有一些中药本身就具有一定毒性反应,如生南星、附子朱砂、雄黄等,其所含的生物碱以及矿物质成分,可以进入胎盘直接影响胎儿。



  3、孕期各系统用药注意事项



  孕期消化系统用药



  消化系统疾病临床上比较常见,孕期的生理性变化也可导致出现多种消化系统症状。妊娠合并消化系统疾病或胃肠功能异常对胎儿的营养不利,但选用药物不妥又可能会对胎儿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孕期要合理选择、安全用药。



  妊娠呕吐是孕早期的常见症状,其产生的原因与孕妇体内激素水平增高有关,但也与孕妇精神因素有关,处理以支持治疗、改善消化道功能、保持大便通畅和心理诱导为主,对止吐剂和镇静剂的使用要慎重。抗组胺类药物,如非那根、扑尔敏等大剂量使用对动物的致畸作用,小剂量使用目前尚未发现对胎儿有明显的不良影响,在妊娠剧吐病人中可考虑短期使用或与维生素B6合用。蒽醌类导泻药吸收后可以胎盘进入胎儿,临产前应用有时可引起新生儿腹泻,妊娠期使用不当也容易**子宫收缩,应慎重应用或不用。



  孕妇使用胃肠道解痉药物机会较少,此类药物如阿托品、颠茄等有增高轻度畸形发病率的倾向,在孕早期和临产前应慎重应用,以避免对胎儿或新生儿造成不良影响。



  妊娠常使消化性溃疡缓解愈合,这可能与孕激素对溃疡具有保护性作用无关,故在孕期很少使用抗酸药治疗。抗酸药物联合使用有增加畸形的倾向,单独应用时均不增加胎儿畸形率。碳酸氢盐在整个孕期大剂量应用可导致代谢性酸中毒,应慎重应用。甲氰咪胍是抑制胃酸分泌药,可通过胎盘,并能从乳汁中分泌,能影响胎儿的心脏,从而能减轻胎儿对缺氧的耐受能力,应短期或在应急情况下使用。胃动力药普瑞博思在动物实验中未发现有致畸或胎儿毒性,但尚未用于人类,故应避免使用。新型抗酸剂奥美拉唑在动物实验中未发现致畸作用。



  孕期高血压用药



  妊娠高血压综合症是孕期常见的并发症,其主要临床表现是高血压、水肿、蛋白尿,严重时会出现头痛、头晕、抽搐及昏迷等症状,甚至影响肝、肾功能及凝血功能造成多脏器衰竭。抗高血压药物是妊娠期常用药物之一,但不是所有的抗高血压药物都能应用,而必须选择效果最适当、副作用最小和没有潜在不良影响的药物。妊娠高血压或妊娠合并高血压的降压药物的选择应从对母婴的影响方面来考虑。降压的目的是防止动脉损害、血管意外及心脏超负荷,但降压不当有可能使低血容量加重,子宫胎盘血液灌注不足,导致胎儿受损。



  肾上腺素能阻滞剂,如利血平、甲基多巴、心得安等。这类药物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接近分娩时使用可引起新生儿心动过缓、鼻塞、萎靡、嗜睡及拒奶等,在妊娠后3个月应禁用。甲基多巴能通过胎盘,近期影响是新生儿在出生两天内血压偏低,远期影响与服用此药的时间长短有关,故尽量避免使用。心得安可引起胎儿宫内发育迟缓、胎儿低血压,因此孕期,尤其是孕后3个月使用较危险。



  血管扩张药,如肼苯达嗪、硝普钠等。这类药物对胎盘的影响较少,甚至有人认为可增加胎盘灌注量,故此要孕期使用相对较安全。硝普钠降压作用迅速短暂,但是因过度降压而出现呕吐、出汗、头痛等。一般不宜在孕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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