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主题
论坛首页 推荐主题 主题专辑 爱医培训 爱医杂志 签约作者 荣誉勋章 排行榜 我的主页
查看: 2189|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不要滥用解热药和激素类药物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楼主
发表于 2008-3-1 03: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随着国家在药品零售管理方面的政策放宽后,药品市场到处都有,随处可见,不但活跃了市场,而且极大地方便了老百姓,解决了老百姓有病能吃上药的大问题。
    药品超市、药店多这固然是好事,但也存在着不足之处。
    首先是柜台上摆放的非处方药是不需要医生开处方就可随便买到的;
    其次就是在没有经过医生的检查、诊断和指导下而自己选择药品服用;
    第三是药师没有处方权,只能在联合用药中看一看有无配伍禁忌、剂量大小、药名有无误差、是否与病症相符等;
    第四是工作人员的业务不专业,缺乏临床医疗方面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
    因此,造成了病人在不知病情病因的情况下盲目选择药品。特别是在对待病人发热方面,在农村和城镇有些人甚至有些医生把解热药和激素类药视为灵丹妙药,任意使用。
    经笔者近几年观察了解,多数家庭或多或少都存放有解热药和激素类药如安乃近、APC、安瑞克、**、强的松等,一旦有人发热,即可服用,半小时后发热逐渐退去,经济实用。殊不知,随意、大量、长期、滥用这些药物,会对人体带来很大的危害。
    大家知道,任何药物都有它们的两面性。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解热药和激素类药物的治疗作用和不良反应。
    一、解热药:常用的如APC、安乃近、布洛芬、扑热息痛等。
  (一)治疗作用
     1、解热:发热的原因很多,其中以感染性疾病发热较多见,解热药对各种原因引起的发热均有效。
2、镇痛;
     3、抗炎、抗风湿;
     4、抑制血小板聚集,防止血栓形成。
  (二)不良反应
     1、胃肠反应:常见上腹不适、恶心、呕吐等,胃溃疡患者禁用。
     2、凝血障碍:一般剂量由于抑制TXA2合成而抑制血小板聚集,大剂量或长期服用,还能抑制凝血酶原形成。严重肝损害、低凝血酶原血症及维生素K缺乏等患者禁用。术前一周应停用,以防出血。
     3、变态反应:以荨麻疹和哮喘最常见。
     4、肝肾损害;
     5、水杨酸反应:可出现恶心、呕吐、眩晕、耳鸣、重听、头痛,甚至精神错乱等。
    二、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常用的如氢化可的松、可的松、强的松、低塞米松等。
  (一)治疗作用
     1、治疗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症;
     2、抗休克;
     3、抗严重感染:如中毒性菌痢、中毒性肺炎等。
     4、炎症后遗症:如结核性脑膜炎、胸膜炎、心包炎等。
     5、自身免疫性疾病和变态反应性疾病:如风湿热、类风湿性关节炎、顽固性支气管哮喘、严重输血输液反应等。
     6、血液病;
     7、局部炎症。
  (二)不良反应和禁忌症
   1、长期过量用药;可出现医源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症、延迟伤口愈合、引起心血管并发症、诱发或加重感染和溃疡、诱发糖尿病、青光眼、抑制儿童的生长发育等。
     2、停药反应:引起医源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症、反跳现象及停药症状。
     3、禁忌症:皮质醇增多症、严重高血压、骨折或创伤恢复期、中重度糖尿病、无有效抗生素药物治疗的感染等。
    发热是人的机体对致病因子入侵所发生的一种生理性防御反应,也是诊断、预后、观察疾病的重要依据,故一般发热可不必急于用药解热,应先物理降温。但热度在39度以上或持久不退的,应适当用解热药。但解热只是对症治疗,要同时进行病因治疗,否则退热不能持久。
    所以,在使用上述药物时,必须熟悉药品的药理及毒副作用,准确掌握适应症,严格控制用药剂量,更不要长期、随意使用。否则,就是滥用。
2# 沙发
发表于 2008-3-1 17:27 | 只看该作者
请楼主加密*** 或者pm本版斑竹
3# 板凳
发表于 2008-3-5 16:34 | 只看该作者
verygood!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关于我们|隐私保护|版权保护|小黑屋|爱爱医 ( 粤ICP备2023094852号 )

GMT+8, 2024-9-25 20:23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