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主题
论坛首页 推荐主题 主题专辑 爱医培训 爱医杂志 签约作者 荣誉勋章 排行榜 我的主页
查看: 6518|回复: 1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临床经验交流] (创建) 家庭静脉输液协议书(模板)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楼主
发表于 2008-2-26 19: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社区医疗服务门诊(诊所)

家庭静脉输液协议书


静脉输液存在输液反应等危险,应在医疗机构内进行,以确保安全。因病人(家属)坚决要求在家庭内进行输液,为确保双方权益,特订此协议书。望双方密切合作,以保证用药安全和治疗成功。
一、输液可能出现的问题包括:药物过敏(含立刻或迟缓反应。如:咳嗽、胸闷、气紧、休克反应等)、药物的副作用等(如:头晕、呕吐、腹痛、出血、药物对血管的**造成的疼痛或无菌性感染等),以及输液反应等,严重时可能危及生命危险。需要立即抢救处理等。
二、我方的职责是:
1、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及查对制度;
2、输液穿刺完毕后观察15分钟,无异常后方可离去;
3、冬季避免使用低温液体;
4、不在病人家庭内使用需作皮试类药物治疗,不执行非处方或自备药物;
5、耐心向有关人员交代输液注意事项使其做到:听清、记住、并能照做。
三、病人及家属应配合护士做到以下事项:
1、按预约治疗时间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严禁自行改变输液滴数(滴速),防止因过快输液引起的急性左心衰竭;
3、如出现心慌、憋气、寒战等过敏反应或皮下组织水肿,立即停止输液并与护士联系;
4、认真倾听护士对输液注意事项的讲解,对不清楚之处应及时提出询问直至搞懂并能按照要求做;
5、输液完毕,采用无菌敷料(棉球等)沿穿刺点上约1公分至穿刺点(针眼)顺式压迫止血5-10分钟,避免污染穿刺点。
四、本次家庭输液是应病人及家属要求进行的,如发生任何问题我社区医疗服务门诊(诊所)概不负责。(本合同一试两份)

病人(家属)签名:                                   

医师(护士)签名:                  

签字日期:200    年    月     日     时     分

:handshake

6 展开 喜欢他/她就送朵鲜花吧,赠人玫瑰,手有余香!鲜花排行

收到6朵
2# 沙发
发表于 2008-2-26 19:23 | 只看该作者

(创建) 家庭静脉输液协议书(模板)

好是好,可是有幾個病人能接受啊 ,輸液還要簽協議。關鍵是 怎么 才能讓病人接受
3# 板凳
发表于 2008-2-26 20:44 | 只看该作者

(创建) 家庭静脉输液协议书(模板)

鸡肋
4
发表于 2008-2-26 20:58 | 只看该作者

(创建) 家庭静脉输液协议书(模板)

不现实
5
发表于 2008-2-26 21:21 | 只看该作者

(创建) 家庭静脉输液协议书(模板)

是啊怎么让人家接受呢?
6
发表于 2008-2-26 21:38 | 只看该作者

(创建) 家庭静脉输液协议书(模板)

狂顶,就是难做到啊
7
发表于 2008-2-26 21:44 | 只看该作者

(创建) 家庭静脉输液协议书(模板)

:victory:
8
发表于 2008-2-27 15:40 | 只看该作者

(创建) 家庭静脉输液协议书(模板)

好,有的建议还很有必要,应该提倡自我保护,但执行起来还有一定时间
9
发表于 2008-2-27 15:44 | 只看该作者

(创建) 家庭静脉输液协议书(模板)

不错,谢谢提供,但是现在时机还不成熟,先收藏了,送花香香
10
发表于 2008-2-27 15:48 | 只看该作者

(创建) 家庭静脉输液协议书(模板)

收藏。不过,病号看到这样的协议,应该差不多该吓跑了吧!
11
发表于 2008-2-27 20:29 | 只看该作者

(创建) 家庭静脉输液协议书(模板)

绝对狂顶!!!
可是没法执行啊
先收藏起来吧,说不定哪天能用的上呢/
12
发表于 2008-2-27 20:29 | 只看该作者

(创建) 家庭静脉输液协议书(模板)

绝对狂顶!!!
可是没法执行啊
先收藏起来吧,说不定哪天能用的上呢/
13
发表于 2008-2-27 21:31 | 只看该作者

(创建) 家庭静脉输液协议书(模板)

:'(
乡医难当!!
14
发表于 2015-3-11 11:43 | 只看该作者
辛苦了,谢谢
15
发表于 2015-3-11 16:09 | 只看该作者
医患关系这么紧张不小心不行啊
16
发表于 2015-3-11 16:24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协议应该会很好的提供相关责任证据。但是符合不符合执业医师法就应该研究一下。就像网络上说的在火车上救人一样。哎。悲哀呀。本不应该有这样的协议书。大夫都让逼成什么样子了。
17
发表于 2015-3-11 17:39 | 只看该作者
收藏,以后有可能用到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关于我们|隐私保护|版权保护|小黑屋|爱爱医 ( 粤ICP备2023094852号 )

GMT+8, 2024-9-22 17:22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