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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医学] 有机磷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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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0 21: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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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磷是农药中最常用的一类,品种繁多,多数为油状液体,少数为晶状固体。多有蒜臭味,一般挥发性强,遇碱分解破坏。可经过呼吸道、消化道、皮肤吸收中毒。大都毒性较大,中毒人数最多,死亡率最高。中毒后可因抑制胆碱酯酶活性,使乙酰胆碱过量积聚,从而导致以毒蕈碱样症状、菸碱样症状、中枢神经系统症状为特征的临床中毒表现。
【诊断要点】
⒈接触史:有明确的有机磷农药或含有机磷农药的复配农药接触史(皮肤、呼吸道及口服接触)。
⒉症状与体征:
⑴皮肤接触有机磷少数品种如***可引起皮肤大泡皮炎。并可引起全身中毒症状。
⑵口服中毒:多在10分钟至2小时发病,如量大或空腹时,可数分钟内发病。
⑶毒蕈碱样症状:①腺体分泌亢进:出现多汗、流涎、口鼻分泌物多,甚至肺水肿;②平滑肌痉挛:出现恶心、呕吐、腹痛、大小便失禁;③瞳孔缩小:重者小如针尖。
⑷菸碱样症状:表现为肌束震颤,肌肉痉挛,进而转为抑制,出现肌无力、肌肉麻痹。
⑸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早期头晕、头痛、倦怠、乏力、烦躁不安、意识障碍。严重者出现脑水肿、癫痫样抽搐,瞳孔不等大,甚至呼吸中枢麻痹死亡。
⑹诊断重点:①轻度中毒:有接触史,出现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和消化道症状,瞳孔可缩小,胆碱酯酶活性在70%;②中度中毒:除轻度中毒症状外,出现肌颤,胆碱酯酶活性在30%-50%;③重度中毒:如出现昏迷、肺水肿、脑水肿、呼吸麻痹之一者,胆碱酯酶在30%以下。如临床表现与胆碱酯酶不符时,以症状体征为主。
⑺中间综合症:在急性中毒胆碱能危象消失后1-4天内,出现已肢体近端肌肉、颅神经支配的肌肉以及呼吸肌无力为特征的临床表现。
⑻猝死:多发生于病程2-8天,活动时发生,常见品种为乐果。在猝死前可出现心动过速或过缓,传导阻滞,继之,出现Q-T间期延长,再发展为尖端扭转型室速,最后室颤死亡。
⒊实验室检查:血胆碱酯酶活性测定降低。
【鉴别诊断】
应与中暑、急性胃肠炎、安眠药中毒相鉴别。
【治疗方案】
⒈阻止毒物继续吸收:皮肤污染立即用清水或4-5%碳酸氢钠溶液彻底清洗;口服中毒者应立即用20%碳酸氢钠溶液洗胃,直至无味不浑为止,每2小时后再行洗胃1-2次,并注入导泻剂导泻。
⒉加速毒物排出:对严重者或量大、时间长者,可用血液灌流、置换或换血。给补液(一般用高渗溶液,防止脑肺水肿),加强利尿,促使毒物尽***出。
⒊特效药物治疗:
⑴抗胆碱药:以阿托品为代表,要足量达到阿托品化量,给药要快,并反复用药,巩固疗效。达到阿托品化量时,逐渐减量,应防止阿托品中毒。严重阿托品中毒发生过度兴奋,极度烦躁时,可用间羟胺、毛果芸香碱对抗。
⑵胆碱酯酶复能剂:以氯磷定、解磷定多用,但对***、***、乐果、***、八甲磷中毒效果差,对二嗪农、谷硫磷中毒反有害。另有解磷注射液,用于中毒早期,视病情补充阿托品和氯磷定。
⒋对症治疗:
⑴脑水肿时:吸氧、脱水降颅压,头部降温,糖皮质激素应用。必要时高压氧舱治疗。
⑵中毒性心肌损害:对乐果、久效磷等中毒者,立即进行心电监护,应用极化液、能量合剂,糖皮质激素等。如出现QT间期延长及心律紊乱时及时用利多卡因,心律紊乱时按内科处理。
⑶中间综合症:密切观察病情。对颅神经支配肌肉、颈肌或四肢肌肉弱者,进行对症治疗和支持疗法。呼吸肌麻痹者,应立即行气管插管或切开,坚持机械通气,维持呼吸肌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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