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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外科] 破伤风抗毒素间隔多长时间可再次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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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主
发表于 2007-8-30 23: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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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碰到一个拾荒者,拾荒时不慎被铁皮割破脚踝,我给他清创包扎后开了破伤风抗毒素,结果护士不肯给他注射,理由是:“患者一月前注射过破伤风抗毒素,容易发生过敏性休克。”她说她以前听教授讲课有讲到 这方面,教授说在两个月内再次受伤不需要注射再注射破抗。
我查过好多资料,都没讲到这块,特请高人赐教。
2# 沙发
发表于 2007-8-31 10:41 | 只看该作者
[药品名称] 通用名:破伤风抗毒素 商品名: 英文名:Tetanus Antitoxin
汉语拼音:Poshangfeng Kangdusu 主要组成成分:经胃酶消化后的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

    [性状] 本品为无色或淡黄色的澄明液体,含少量防腐剂,久置可析出少量能摇散的沉淀。

    [药理作用] 本品含特异性抗体,具有中和破伤风毒素的作用,可用于破伤风梭菌感染的预防和治疗。

    [适应症] 用于预防和治疗破伤风。已出现破伤风或其可疑症状时,应在进行外科处理及其他疗法的同时,及时使用抗毒素治疗。开放性外伤(特别是创口深、污染严重者)有感染破伤风的危险时,应及时进行预防。凡已接受过破伤风类毒素免疫注射者,应在受伤后再注射1针类毒素加强免疫,不必注射抗毒素;未接受过类毒素免疫或免疫史不清者,须注射抗毒素预防,但也应同时开始类毒素预防注射,以获得持久免疫。 [用法用量] 用法:皮下注射应在上臂三角肌附着处。同时注射类毒素时,注射部位须分开。肌内注射应在上臂三角肌中部或臀大肌外上部。只有经过皮下或肌内注射未发生反应者方可作静脉注射。静脉注射应缓慢,开始每分钟不超过1ml,以后每分钟不宜超过4ml。一次静脉注射不应超过40ml,儿童每1kg体重不应超过0.8ml,亦可将抗毒素加入葡萄糖注射液、氯化钠注射液等输液中静脉点滴。静脉注射前将安瓿在温水中加热至接近体温,注射中发生异常反应,应立即停止。 用量: 1.预防:1次皮下或肌内注射1500~3000IU,儿童与成人用量相同;伤势严重者可增加用量1~2倍。经5~6日,如破伤风感染危险未消除,应重复注射。 2.治疗:第1次肌内或静脉注射50000~200000IU,儿童与成人用量相同;以后视病情决定注射剂量与间隔时间,同时还可以将适量的抗毒素注射于伤口周围的组织中。初生儿破伤风,24小时内分次肌内或静脉注射20000~100000IU。

    [不良反应] 1.过敏休克:可在注射中或注射后数分钟至数十分钟内突然发生。患者突然表现沉郁或烦躁、脸色苍白或潮红、胸闷或气喘、出冷汗、恶心或腹痛、脉搏细速、血压下降、重者神志昏迷虚脱,如不及时抢救可以迅速死亡。轻者注射肾上腺素后即可缓解;重者需输液输氧,使用升压药维持血压,并使用抗过敏药物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等进行抢救。 2.血清病:主要症状为荨麻疹、发热、淋巴结肿大、局部浮肿,偶有蛋白尿、呕吐、关节痛,注射部位可出现红斑、瘙痒及水肿。一般系在注射后7~14天发病,称为延缓型。亦有在注射后2~4天发病,称为加速型。对血清病应对症疗法,可使用钙剂或抗组织胺药物,一般数日至十数日即可痊愈。 [禁忌] 过敏试验为阳性反应者慎用,详见脱敏注射法。

    [注意事项] 1.本品为液体制品。制品混浊、有摇不散的沉淀、异物或安瓿有裂纹、标签不清,过期失效者均不能使用。安瓿打开后应一次用完。 2.每次注射须保存详细记录,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注射次数、上次注射后的反映情况、本次过敏试验结果及注射后反映情况、所用抗毒素的生产单位名称及批号等。 3.注射用具及注射部位应严格消毒。注射器宜专用,如不能专用,用后应彻底洗净处理,最好干烤或高压蒸汽灭菌。同时注射类毒素时,注射器须分开。 4.使用抗毒素须特别注意防止过敏反应。注射前必须先做过敏试验并详细询问既往过敏史。凡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曾有支气管哮喘、枯草热、湿疹或血管神经性水肿等病史,或对某种物质过敏,或本人过去曾注射马血清制剂者,均须特别提防过敏反应的发生。 (1)过敏试验:用氯化钠注射液将抗毒素稀释10倍(0.1ml抗毒素加0.9ml氯化钠注射液),在前掌侧皮内注射0.05ml,观察30分钟。


根据上面的说明书,注射破伤风抗毒素间隔5--7天可再次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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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板凳
发表于 2007-8-31 14:09 | 只看该作者
1.所有有开放性伤口者都应该尽早注射TAT;
2.伤口深大、污染严重者剂量可加倍,且一周后要重复注射;
3.超过一周的再次损伤应重新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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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7-9-1 00:16 | 只看该作者
同意楼上的观点,破伤风抗毒素应该在七天以后注射,剂量不应该加倍。
5
发表于 2007-9-1 10:36 | 只看该作者
1.所有有开放性伤口者都应该尽早注射TAT;一般在24h内,超过24h一般不注射.
就算注射效果好不显著.
2.伤口深大、污染严重者剂量可加倍/
6
发表于 2007-9-2 21:31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各位
辛苦了
7
发表于 2007-9-2 23:51 | 只看该作者
护士也搞笑,你开了医嘱就让她打就完了
8
发表于 2007-11-24 23:06 | 只看该作者
护士还是负责点的好;
再个专业知识再扎实点,
不要听一个护士的
下次再有这样的事
就大声说:"我的地盘,听我的!"
9
发表于 2007-11-25 21:52 | 只看该作者
现在临床上常用的是破伤风免疫球蛋白。过敏反应会少一些,那么是不也需要七天后重复注射呢?
10
发表于 2007-11-25 22:02 | 只看该作者
1开放性伤口小而深的
应该尽早注射TAT;
一般在8h内,超过24h一般不注射.
就算注射效果好不显著.
2.伤口深大、污染严重者剂量可加倍,且一周后要重复注射;
3发作时候 可以伤口周围使用
4.超过一周的再次损伤应重新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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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7-11-26 05:18 | 只看该作者
可以脱敏注射
12
发表于 2015-5-6 07:33 | 只看该作者
学习学习再学习,进步进步还需再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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