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主题
论坛首页 推荐主题 主题专辑 爱医培训 爱医杂志 签约作者 荣誉勋章 排行榜 我的主页
查看: 13660|回复: 1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经验交流] [求助]伤口恢复期病人可以吃汤圆吗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楼主
发表于 2007-6-11 10: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很多病人在伤口恢复期都不敢吃汤圆,怕伤口愈合不好留疤痕.但书上又说糯米富含维生素.到底能不能吃呢?:L
2# 沙发
发表于 2007-6-11 12:04 | 只看该作者
你说的太笼统了,能不能说具体点,比如胃肠手术的病人术后禁忌就很多,普通的扁桃体摘除就不能相提并论了。
3# 板凳
发表于 2007-6-12 10:38 | 只看该作者
一般的刀砍伤.植皮后患者,烫伤等等
4
发表于 2007-6-12 11:35 | 只看该作者
伤口和汤圆又没有什么关联的.为什么要禁忌?
我们这儿只忌红色的,如酱油.说是怕伤口色素沉着.其他没禁忌.
5
发表于 2007-6-12 12:21 | 只看该作者
外伤是可以的,如果是做腹腔手术是不能吃的.
6
发表于 2007-6-12 12:40 | 只看该作者
在西医中,对民间饮食所谓的发物不是很认同的,个人认为吃糯米从西医上来说是可以的,从中医上来说是不行的。转贴一篇文章,希望对你有用。
"发物"是指某种疾病的患者,在此期间进食某些不宜食用的食物,亦即能诱发疾病的食物。
就是能引起创口发炎的食物。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因为吃海产品的话,蛋白质摄入量增加,机体的免疫功能增强,对外来物质的排异性增加,创口的反应也就剧烈一些。医学上为了抑制排异反应,要服用激素类药物就是这个道理。
名医秦伯末在《中医对于病人的膳食问题》中曾说:“凡能引起口干、目赤、牙齿肿胀、大便秘结的荠菜、韭菜、香菇、金花菜等,都有发热的可能,俗称发物。”实质上发物是指摄食某些食物后能引起旧病复发、新病增重的食物。发物的范围很广,有时将荤腥食物都看作发物。一般来说,按照发物的性能分为六大类:一为发热之物,如薤、姜、花椒、胡椒、羊肉、狗肉等;二为发风之物,如虾、蟹、鹅、鸡蛋、椿芽等;三是发湿热之物,如饴糖、糯米、猪肉等;四是发冷积之物,如西瓜、梨、柿等各种生冷之品;五是发动血之物,如海椒、胡椒等;六是发滞气之物,如羊肉、莲子、芡实等。
很多资料证明,高脂肪与高热最的饮食与乳腺癌发生呈正相关.
据研究表明,癌症的“发物”包括狗肉、公鸡、羊肉、蚕蛹、虾、蟹、螺、蚌、烟、酒等容易动风化火,助湿生痰的食物,一切辛温、煎炸、荤腥、陈腐、发霉之物。周岱翰说,癌病者吃这些食物后虽不至于“每吃必发”,但多数人容易出现食物变态反应,而且某些病人可能对某类食物较为过敏而易“发”,并以此为诱因导致肌体的进一步虚衰。


发物"一说,在民间流传甚广,中医也十分重视发物与疾病的关系,忌口主要就是忌发物。相传,明太祖朱元璋当了皇帝以后,便加紧残害开国有功之臣,元帅徐达患了"发背",最忌吃鹅肉,因鹅为发物,易动火发疮。朱元璋别有用心地赐徐肥鹅一只,徐达明知其恶意,但又不敢违君之命,只好当场吃下,不久,徐达"发背 "扩散而亡。说明疾病的转归与食物有一定的关系。
名医秦伯未在《中医对于病员的膳食问题》中说过:"凡能引起口干、目赤、牙齿肿胀、大便秘结等的荠菜、韭菜、香菇、金花菜等,都有发热可能,俗称发物。"
实质上发物是指摄食某些食物后能引起旧疾复发、新病增重。发物的范围很广,有时将荤腥食物都看着发物。一般按发物的性能分为六类:
一为发热之物,薤、姜、花椒、胡椒、羊肉、狗肉等;
二为发风之物,如虾、蟹、香蕈、鹅、鸡蛋、椿芽等;
三为发湿热之物,如饴糖、糯米、猪肉等;四为发冷积之物,如西瓜、梨、柿等各种生冷之品;五为发动血之物,如海椒、慈菇、胡椒等;六为发滞气之物,如羊肉、莲子、芡实等。
中医治病离不开辨证论治,忌口也不能忽视"辨证论忌",如疾病属寒证,症见体质虚寒,大便溏薄,胃痛喜热,四肢发冷等,则应忌食寒凉生冷之食物,如西瓜、雪梨、香蕉;热证见面目赤红、发热、痔疮下血、失眠心烦者,忌食生姜、辣椒、大蒜油作品等。急性肝炎,病人舌苔黄厚而腻、胸腹膨胀满、纳差不食、小便黄赤,这是湿热重之象,应忌吃油腻食物和辣的食物,滋补燥热之品;肚腹胀气的病人应忌豆类、山芋、土豆等:冠心病、高血压、高脂血症应忌肥肉、奶油、动物内脏、鱼卵、骨髓等;好发疮痛、疖疔者,多因火热之毒所致,凡肥腻辛辣之品均在禁忌之列。
按照民间的经验,羊肉、猪头肉、猪蹄、鹅是大家公认的"发物"。其中羊肉性大热,感冒往来寒热,或素体多火,或热病初复,均不宜吃,否则将使旧病复发。关于鹅《本草纲目》中说:"鹅,气味俱厚,动风,发疮。"凡皮肤病、过敏性疾病、热病等应忌服。猪蹄有发乳、托疮之效,但疮疡初起忌服。
"发物"是指某种疾病的患者,在此期间进食某些不宜食用的食物,亦即能诱发疾病的食物。
就是能引起创口发炎的食物。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因为吃海产品的话,蛋白质摄入量增加,机体的免疫功能增强,对外来物质的排异性增加,创口的反应也就剧烈一些。医学上为了抑制排异反应,要服用激素类药物就是这个道理。
名医秦伯末在《中医对于病人的膳食问题》中曾说:“凡能引起口干、目赤、牙齿肿胀、大便秘结的荠菜、韭菜、香菇、金花菜等,都有发热的可能,俗称发物。” 实质上发物是指摄食某些食物后能引起旧病复发、新病增重的食物。发物的范围很广,有时将荤腥食物都看作发物。一般来说,按照发物的性能分为六大类:一为发热之物,如薤、姜、花椒、胡椒、羊肉、狗肉等;二为发风之物,如虾、蟹、鹅、鸡蛋、椿芽等;三是发湿热之物,如饴糖、糯米、猪肉等;四是发冷积之物,如西瓜、梨、柿等各种生冷之品;五是发动血之物,如海椒、胡椒等;六是发滞气之物,如羊肉、莲子、芡实等。
很多资料证明,高脂肪与高热最的饮食与乳腺癌发生呈正相关.
据研究表明,癌症的“发物”包括狗肉、公鸡、羊肉、蚕蛹、虾、蟹、螺、蚌、烟、酒等容易动风化火,助湿生痰的食物,一切辛温、煎炸、荤腥、陈腐、发霉之物。周岱翰说,癌病者吃这些食物后虽不至于“每吃必发”,但多数人容易出现食物变态反应,而且某些病人可能对某类食物较为过敏而易“发”,并以此为诱因导致肌体的进一步虚衰。
美国一研究中心的科研人员经过长期调查研究后发现,女**吃烧烤肉容易导致乳腺癌的发生。墨西哥《永久周刊》最新一期援引美国洛瓦妇女健康研究中心的报告说,常吃烧烤肉的女性患乳腺癌的危险性要比不爱吃烤肉的女性高出两倍。尤其是那些少女时代爱吃羊肉串等高温烧烤肉制品的女性,她们成婚或到中年后患乳腺癌的比率明显增高。
报告在谈到为何女**吃烧烤肉容易患乳腺癌的缘由时说,因为肉用高温烧烤、油 炸或火炭烧烤会产生一种叫异常胺(AH)的致癌成分,这些致癌成分在与人体肌肉组织的肌酸和蛋白质中的氨基酸发生作用时能促使癌细胞形成。
日前,专家对大规模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显示:每天摄入酒精量超过一杯啤酒(约350毫升)所含酒精的女性,患乳腺癌的危险比从不饮酒的女性高3倍。
专家说:“大量饮酒可能会使女性雌激素的分泌更加旺盛,而雌激素会**乳腺癌细胞的繁殖。”教授们用7年半时间,对居住在该国24个地区的约 3.6万名40-79岁的女性进行的跟踪调查显示,在调查期间共有151人患乳腺癌。其中,平均每天摄入酒精15克以上的人数,是从不饮酒人数的2.93 倍。由此可知,过量饮酒使女性更易患乳腺癌。一瓶啤酒的酒精含量约为14克。若每天摄入酒精量不足15克,则不会提高患乳腺癌的患病几率。

女性多吃鱼可降低患乳腺癌的危险。
每天吃鱼的人和每周吃鱼一至两次以下的人相比,乳腺癌发病低43%。调查还发现,乳腺癌发病率与植物性脂肪摄取量无关。
很多皮肤病如银屑病,荨麻疹、皮肤瘙痒症、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痤疮等患者,每每都因食发物后病情加重,病程迁延。

酒、蛋、鱼、虾、蟹、海带、鸡、鸭、牛羊肉、猪头肉、猪蹄、生葱、生蒜、花椒、辣椒、韭菜、芹菜、巧克力、生菠萝等都是发物。发物中如鸡、蛋类、年头肉等对人体而言为异体蛋白,这种异体蛋白就可构成过敏源而导致人体发病。鱼、虾、蟹类本身就含组织胺,而组织胺可使血管通透性增高、微血管扩张、充血、血浆渗出、水肿、腺体分泌亢进及嗜酸性白细胞增高等,从而导致了机体变态反应,即过敏反应,诱发皮肤病,如出现红斑、丘疹、水疱、发热等。有的高敏病人,甚至对大米、小麦、玉米等都可产生过敏反应。酒、葱、蒜等可通过酒精或挥发**物质直接引起皮肤毛细血管扩张、血流加速,使原有的皮肤病病情加重或病情迁延。
很多发物可诱发或加重皮肤病,但皮肤病患者未必什么发物都不能吃。每个病人对发物反应不完全相同,对哪种发物反应大、强烈,要根据病情去自己总结,然后有针对性地避免食用,不要不加选择地凡发物全不吃。因为好多发物都具有较高的营养,常年什么发物都忌口也会带来营养缺乏,反而影响健康。
“忌口”是指治病服药时的饮食禁忌。但随着西医不断普及,现代人大都对此开始渐渐陌生。湖南湘雅医院中西医结合研究所李家邦教授说,实践证明,忌口是有一定道理并颇为讲究的。生活中行行{BANNED}的食物本身具有各自的性能,对疾病的发生、发展和药物的治疗作用,均会产生一定影响。

老一辈常常说病人不要吃发物。李家邦教授对此解释说,“发物”是指患了某种疾病的人,在治疗期间不宜食用的食物,亦即能诱发疾患的食物。中医按其性能分为六类:一为发热之物,如薤、姜、花椒、羊肉、狗肉等;二为发风之物,如虾、蟹、椿芽等;三为发湿之物,如饴糖、糯米、醪糟、米酒等;四为发冷积之物,如梨、柿及各种生冷之品;五为发血之物,如辣椒、胡椒等;六为发滞气之品,如土豆、莲米、芡实及各类豆制品。对发物是否需要忌口的问题,还得按中医的方法“辨证论忌”。如果你形体虚寒,大便溏薄,胃痛喜温,四肢发冷,则西瓜、雪梨、香蕉等凉性食物当忌;如果你近来面目红赤,发热口渴,失眠心烦,痔疮下血,则生姜、胡椒、白酒、大蒜等热性食物当忌;患有荨麻疹、各种皮炎、湿疹、酒渣鼻、痤疮的人,一切具有**性食物都可能成为“发物”,需当“忌口”。有的哮喘病人,平时可以无所顾忌地随便吃、随便喝,而在哮喘发作期间,蛋、牛奶、鱼虾等高蛋白食物却成了加重病情的“发物”,理当“忌口”。所以患者在看病时可以适当地向医生咨询这方面的问题,更好的防病治病。

[ 本帖最后由 锥体系 于 2007-6-12 18:07 编辑 ]

6 展开 喜欢他/她就送朵鲜花吧,赠人玫瑰,手有余香!鲜花排行

  • feng702003+6感谢提供帮助 ,送花香香~~
收到6朵
7
发表于 2007-6-12 14:35 | 只看该作者
请教大家为什么不能吃汤圆啊?
8
发表于 2007-6-15 00:07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好象没科学道理吧?红色的食物多去了,西瓜  西红柿 红豆都是红色的,好象他们与色素没什么关系。
9
发表于 2007-6-15 00:11 | 只看该作者
“发湿之物,如饴糖、糯米、醪糟、米酒等”,从锥体系的帖子里我们可以看出,做汤圆用的糯米属于中医上说的发物,所以术后不宜吃。
10
发表于 2007-6-15 09:52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感谢锥体系分享!
11
发表于 2007-6-17 09:14 | 只看该作者
学习,又长知识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关于我们|隐私保护|版权保护|小黑屋|爱爱医 ( 粤ICP备2023094852号 )

GMT+8, 2026-6-22 21:46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