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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关于做好2012年度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潍卫医政函〔2012〕16号)各县市区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卫生厅要求,经研究决定,于11月份进行2012年度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本年度办理护士执业注册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经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合格人员。 2、在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 二、需提交的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同一页A4纸上); 3.申请人***原件及复印件; 4.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卫计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印发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护士注册健康体检表》(6个月以内的); 6.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证明原件(加盖医院公章); 7.拟执业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 8. 小二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1张; 9. 考试合格后三年内未办理注册的需提交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培训合格证明; 10.各地各单位需提交注册汇总表。 三、材料集中审核时间、地点 市卫生局组织材料审核工作在市卫生职工中专进行。审核时间为12月3日至12月7日,各地各单位具体审核时间附后。 四、其它事宜 1.各县市区卫生局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符合条件人员的材料收集及信息录入,局直单位自行负责。 2.所收集的个人材料分袋上报,编号排序。所有注册材料使用A4复印纸粘贴,按提交材料的编号顺序排列。复印件要清晰可辨。考试合格证明和成绩单原件、***原件、照片分别排序,和相应材料袋编号相同。 3.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护士注册工作,认真审核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原件及考试合格证明等材料,确保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医疗机构不得开具虚假聘用证明,无执业地点人员不办理注册。 4. 材料审核时间安排: 12月3日
局直各单位、部分民营医院 12月4日
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 12月5日
青州市、诸城市、滨海区、峡山区 12月6日
寿光市、安丘市、高新区、保税区 12月7日
高密市、昌邑市、临朐县、昌乐县 联系人: 市卫生局医政科
马晓霞
8091606 市卫生职工中专
朱宗英
2925708
潍坊市卫生局
2012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