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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即时求助】青霉素慢性过敏是否退还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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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主
发表于 2006-9-4 12: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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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好!我昨天晚上夜班,有一个上感的患者,青霉素试敏阴性,我用青霉素静点,40分后(大约输90ml液体)在输液贴出现一个0.5cm圆形突起皮肤的丘疹,针眼发痒,这个患者以前青霉素分批号过敏,所以我考虑可能是慢性过敏,给予停止输液,观察无其他不良反应,请教这是不是慢性过敏
      另外如果是慢性过敏,那么这组输液的药费是否应该退还患者,有没有什么相关规定,我们好借鉴处理,省得弄的医患关系不好 ,
     谢谢!
2# 沙发
发表于 2006-9-4 12:57 | 只看该作者
首先,病人有青霉素过敏史,不建议再使用青霉素类抗生素;
停药观察是正确的,可能是青霉素引起的迟缓反应。
其次,关于药费承担的问题每个医院应该有自己的制度,按照楼主的方法药费是应该退还给病人的,因为已知患者有青霉素分批号过敏史,故不再应使用同类抗生素。
3# 板凳
发表于 2006-9-4 13:23 | 只看该作者
谢谢!非常感谢!但是我们这里条件不好,很多患者主动要求扎青霉素,就是知道自己分批号过敏还要求作试敏,有时候不过敏还能扎,没有办法啊!另外我想问问"青霉素慢性过敏是否退还药费"有没有明确的文件规定啊

谢谢!~~~~~~~~~~~
4
发表于 2006-9-10 13:46 | 只看该作者
既然以前有过青霉素过敏史,就应该不能再使用该类的抗生素了。即使是患者自己愿意,也不能。首先您得学会保护自己。当然了,也有责任和义务向患者说明其中的利害关系。因为患者未必知道过敏是怎么一回事。
注意药费,那要看各家医院的规章制度,但我们医院好象还没有因为过敏要求过退换药品的。因为这不是医生或护士主观上的错误所造成的。
5
发表于 2006-9-10 14:15 | 只看该作者
药费是不能退的
6
发表于 2006-9-10 14:40 | 只看该作者
我的意见也是 不退  我现在觉得患者越来越娇气了
7
发表于 2006-9-10 17:27 | 只看该作者
接诊时首先询问病人有无药物过敏史,如病人说曾用过哪类药过敏,该类药物就绝不能再用到病人身上,这是起码的常识,只要想到找医生看病的都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好多的悲剧就可以避免了.另外,在我院药物过敏了钱是不退的,如果因药物过敏要抢救,所用的药物和氧气也是不收钱的.
8
发表于 2006-9-10 21:31 | 只看该作者
呵呵,楼主可以看看青霉素的禁忌症:有过敏反应者禁用。
         就是说只要患者有过过敏史,就不能再使用青霉素类药了;不论是否分批号过敏、患者是否自己要求,楼主要注意保护好自己喔,现在的患者都很难缠的。
        至于药费我个人认为不应该退,并且现在也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款支持退费(反正我是没找到),并且,我们医院也没有相关的规定(仅做参考)。
9
发表于 2006-9-12 21:41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各位朋友的帮助!~我记住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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