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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合用,因为它们作用相似。
高血压合并临床情况时联合降压治疗的选择
与单纯高血压不同,高血压合并各种临床情况时,应结合具体合并何种疾病一起考虑。JNC-7、ESC/ESH(2007)及中国的高血压指南(2005)为此提供了重要参考:
(1)高血压合并糖尿病:ACE-I或ARB为第一选择,可联合CCB或小剂量噻嗪类利尿剂,β受体阻滞剂应尽量避免。
(2)高血压合并脑血管病:利尿剂+ACE-I为首选,也可选用CCB(ALLHAT)。
(3)高血压伴左室肥大:ACE-I或ARB为首选,可联合CCB或利尿剂,β受体阻滞剂效果较差。
(4)高血压伴心肌梗死后:β受体阻滞剂+ACE-I为首选,可加用醛固酮拮抗剂
(5)高血压伴心衰:ACE-I、ARB和利尿剂作为首选,如心衰病情已稳定β受体阻滞剂也作为首选(小剂量开始,滴定法加量),ACE-I/ARB+β受体阻滞剂可使患者明显获益,ACE-I+ARB也可能有效。ACE-I+ARB+β受体阻滞剂尚未证明有效。避免使用CCB。
(6)高血压伴稳定型心绞痛:β受体阻滞剂可作为首选,亦可用CCB,CCB+β受体阻滞剂可能是最好的联合治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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