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 漢 張仲景述 晉 王叔和撰次 宋 林 億校正 明 趙開美校刻 沈 琳仝校 辨太陽病脉證并治中第六合六十六法,方三十九首。并見太陽陽明合病法。 提要 本篇主要論述了太陽傷寒表實無汗之麻黄湯證,及其加減證和禁忌證,兼述了太陽陽明合病之葛根湯證,補述了桂枝湯治療雜病之榮衛不和的自汗出證。在論太陽經邪之後,又簡述了蓄水于下之五苓散證、火鬱于上之梔子豉湯證、少陽氣鬱兼三焦不暢之小柴胡湯證、熱與血结之桃核承氣湯證和抵當湯、丸證。更以太陽病誤治後之變證,以五臟病爲例論述了心陽虚心悸之桂枝甘草湯證、脾虚水氣上冲之苓桂术甘湯證、邪熱壅肺作喘之麻杏甘石湯證、腎陽虚水泛之真武湯證等。 統觀全篇,所賅甚廣:外則論榮衛之不和,内則論氣血之失暢,上則論火鬱胸膈,下則論水蓄膀胱,兼及五藏雜病證治。 太陽病,項背强几几,無汗惡風,葛根湯主之。第一。七味。 太陽陽明合病,必自利,葛根湯主之。第二。用前第一方。一云用後第四方。 太陽陽明合病,不下利,但嘔者,葛根加半夏湯主之。第三。八味。 太陽病,桂妓證,醫反下之,利不止,葛根黄芩黄連湯主之。第四。四味。 太陽病,頭痛發熱,身疼,惡風,無汗而喘者,麻黄湯主之。第五。四味。 太陽陽明合病,喘而胸滿,不可下,宜麻黄湯主之。第六。用前第五方。 太陽病,十日以去,脉浮細而嗜卧者,外已解。設胸滿痛,與小柴胡湯。脉但浮者,與麻黄湯。第七。用前第五方。小柴胡湯,七味。 太陽中風,脉浮緊,發熱惡寒身 疼痛,不汗出而煩躁者,大青龍湯主之。第八。七味。 傷寒,脉浮緩,身不疼,但重,乍有輕時,無少陰證,大青龍湯發之。第九。用前第八方。 傷寒表不解,心下有水氣,乾嘔,發熱而欬,小青龍湯主之。第十。八味,加滅法附。 傷寒心下有水氣,欬而微喘,小青龍湯主之。第十一。用前第十方。 太陽病,外證未解,脉浮弱者,當以汗解,宜桂枝湯。第十。五味。 太陽病,下之微喘者,表未解,桂枝加厚朴杏子湯主之。第十三。七味。 太陽病,外證未解,不可下也,下之爲逆,解外宜桂枝湯。第十四。用前第十二方。 太陽病,先發汗不解,復下之,脉浮者,當解外,宜桂枝湯。第十五。用前第十二方。 太陽病,脉浮緊無汗,發熱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證在,發汗已,發煩,必衄,麻黄湯主之。第十六。用前第五方,下有太陽病,并二陽并病四證。 脉浮者,病在表,可發汗,宜麻黄湯。第十七。用前第五方。一法用桂枝湯。 脉浮數者,可發汗,宜麻黄湯。第十八。用前第五方。 病常自汗出,榮衛不和也,發汗則愈,宜桂枝湯。第十九。用前第十二方。 病人藏無他病,時自汗出,衛氣不和也,宜桂枝湯。第二十。用前第十二方。 傷寒脉浮緊,不發汗,因衄,麻黄湯主之。第二十一。用前第五方。 傷寒不大便,六七日,頭痛,有熱,與承氣湯。小便清者,知不在裹,當發汗,宜桂枝湯第二十二。用前第十二方。 傷寒發汗解半日許,復熱煩,脉浮數者,可更發汗,宜桂枝湯。第二十三。用前第十二方。下别有三病證。 下之後,復發汗,晝日煩躁不得眠,夜而安静,不嘔不渴,無表證,脉沉微者,乾薑附子湯主之。第二十四。二味。 發汗後,身疼痛,脉沉遲者,桂枝加芍藥生薑各一兩人參三兩新加湯主之。第二十五。六味。 發汗後,不可行桂枝湯。汗出而喘,無大熱者,可與麻黄杏子甘草石膏湯。第二十六。四味。 發汗過多,其人叉手自冒心,心悸欲得按者,桂枝甘草湯主之。第二十七。二味。 發汗後,臍下悸,欲作奔豚,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主之。第二十八。四味,下有作甘爛水法。 發汗後,腹脹滿者,厚朴生薑半夏甘草人參湯主之。第二十九。五味。 傷寒吐下後,心下逆滿,氣上衝胸,頭眩,脉沉緊者,茯苓桂枝白术甘草湯主之。第三十。四味。 發汗病不解,反惡寒者,虚故也,芍藥甘草附子湯主之。第二十一。三味。 發汗若下之,不解,煩躁者,茯苓四逆湯主之。第三十二。五味。 發汗後惡寒,虚故也。不惡寒,但熱者,實也,與調胃承氣湯。第三十三。三味。 太陽病,發汗後,大汗出,胃中乾躁,不能眠,欲飲水,小便不利者,五苓散主之。第三十四。五味,即猪苓散是。 發汗已,脈浮數,煩渴者,五苓散主之。第三十五。用前第三十四方。 傷寒汗出而渴者,五苓散;不渴者,茯苓甘草湯主之。第三十六。四味。 中風發熱,六七日不解而煩,有表裹證,渴欲飲水,水入則吐,名曰水逆,五苓散主之。第三十七。用前第三十四方。下别有三病證。 發汗吐下後,虚煩不得眠,心中懊憹,梔子豉湯主之。若少氣者,梔子甘草豉湯主之;若嘔者,梔子生薑豉湯主之。第三十八。梔子豉湯二味。梔子甘草豉湯、梔子生薑豉湯,並三味。 發汗,若下之,煩熱,胸中窒者,梔子豉湯主之。第三十九。用上初方。 傷寒五六日,大下之,身熱不去,心中結痛者,梔子豉湯主之。第四十。用上初方。 傷寒下後,心煩腹滿,卧起不安者,梔子厚朴湯主之。第四十一。三味。 傷寒,醫以丸藥下之,身熱不去,微煩者,梔子乾薑湯主之。第四十二。二味。下有不可與梔子湯一證。 太陽病,發汗不解,仍發熱,心下悸,頭眩,身瞷,真武湯主之。第四十三。五味。下有不可汗五證。 汗家重發汗,必恍惚心亂,禹餘粮丸主之。第四十四。方本闕。下有吐蚘,先汗下二證。 傷寒,醫下之,清穀不止,身疼痛,急當救裹。後身疼痛,清便自調,急當救表。救裹宜四逆湯,救表宜桂枝湯。第四十五。桂枝湯用前第十二方。四逆湯三味。 太陽病未解,脉陰陽倶停。陰脉微者,下之解,宜調胃承氣湯。第四十六。用前第三十三方。一云,用大柴胡湯。前有太陽病一證。 太陽病,發熱汗出,榮弱衛强,故使汗出。欲救邪風,宜桂枝湯。第四十七。用前第十二方。 傷寒五六日,中風,往來寒熱,胸脇滿,不欲食,心煩喜嘔者,小柴胡湯主之。第四十八。再見柴胡湯,加減法附。 血弱氣盡,腠理開,邪氣因入,與正氣分爭,往來寒熱,休作有時,小柴胡湯主之。第四十九。用前方。渴者屬陽明證附,下有柴胡不中與一證。 傷寒四五日,身熱惡風,項强,脇下滿,手足温而渴者,小柴胡湯主之。第五十。用前方。 傷寒陽脉濇,陰脉弦,法當腹中急痛,先與小建中湯。不差者,小柴胡湯主之。第五十一。用前方。小建中湯六味。下有嘔家不可用建中湯,并服小柴胡湯一證。 傷寒二三日,心中悸而煩者,小建中湯主之。第五十二。用前第五十一方。 太陽病,過經十餘日,反二三下之,後四五日,柴胡證仍在,微煩者,大柴胡湯主之。第五十三。加大黄,八味。 傷寒十三日不解,胸脇滿而嘔,日晡發潮熱,柴胡加芒消湯主之。第五十四。八味。 傷寒十三日,過經讝語者,調胃承氣湯主之。第五十五。用前第三十二方。 太陽病不解,熱結膀胱,其人如狂,宜桃核承氣湯。第五十六。五味。 傷寒八九日,下之、胸滿煩驚,小便不利,讝語,身重者,柴胡加龍骨牡蠣湯主之。第五十七。十二味。 傷寒腹滿讝語,寸口脉浮而緊,此肝乘脾也,名曰縱,刺期門。第五十八。 傷寒發熱,嗇嗇惡寒,大渴欲飲水、其腹必滿,自汗出,小便利,此肝乘肺也,名曰横,刺期門。第五十九。下有太陽病二證。 傷寒脉浮,醫火劫之,亡陽,必驚狂,臥起不安者,桂枝去芍藥加蜀漆牡蠣龍骨救逆湯主之。第六十。七味,下有不可火五證。 燒針被寒,針處核起,必發奔豚氣,桂枝加桂湯主之。第六十一。五味。 火逆下之,因燒針煩躁者,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主之。第六十二。四味,下有太陽四證。 太陽病,過經十餘日,温温欲吐,胸中痛,大便微溏,與調胃承氣湯。第六十三。用前第三十三方。 太陽病,六七日,表證在,脉微沉,不結胸,其人發狂,以熱在下焦,少腹滿,小便自利者,下血乃愈,抵當湯主之。第六十四。四味。 太陽病,身黄,脉沉結,少腹鞕,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血證諦也,抵當湯主之。第六十五。用前方。 傷寒有熱,少腹滿,應小便不利,今反利者,有血也,當下之,宜抵當九。第六十六。四味。下有太陽病一證。 太陽病,項背强几几,無汗惡風〔1〕,葛根湯主之〔2〕。方一。 葛根四兩 麻黄三兩,去節 桂枝二兩,去皮 生薑三兩,切 甘草二兩,炙 芍藥二兩 大棗十二枚,擘 右七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黄、葛根,減二升,去白〔3〕沫,内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覆取微似汗,餘如桂枝法將息及禁忌。諸湯皆倣此。 〔1〕風本書卷七、《玉函》卷二、《外臺秘要》卷二“風”下有“者”字。 〔2〕葛根湯主之《脉經》卷七作“屬葛根湯”。 〔3〕白《玉函》卷七、《千金翼》卷九作“上”。 按語 本條與前桂枝加葛根湯證相比較,兩證僅在無汗與有汗之分,故其治療方藥亦只是有無麻黄之别。 太陽與陽明合病〔1〕者,必自下利,葛根湯主之。方二〔2〕。用前第一方。一云,用後第四方。 〔1〕合病二陽或三陽同時受邪而發病。本論用“合病”凡七處,計有太陽陽明合病三條,太陽少陽合病一條,三陽合病兩條,陽明少陽合病一條。 〔2〕方二《千金翼》卷九下小注:“用上方,一云用後葛根黄芩黄連湯”。 太陽與陽明合病,不下利但樞者,葛根加半夏湯主之。方三。 葛根四兩 麻黄三兩〔1〕,去節 甘草二兩,炙 芍藥二兩 桂枝二兩,去皮 生薑二兩〔2〕,切 半夏半升,洗 大棗十二枚,擘 右八味,以水一斗,先煮葛根、麻黄,減二升,去白〔3〕沫,内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覆取微似汗。 〔1〕麻黄三兩《玉函》卷七作“麻黄二兩”。《註解傷寒論》卷三“麻黄”下有“湯泡去黄汁,焙干稱”。 - 〔2〕生薑二兩本書卷七作“生薑三兩”。 〔3〕白《玉函》卷七作“上”。 按語 上兩條論述太陽、陽明兩經合病。因未入裏,故應見二陽經表之證。至於嘔吐和下利,是因經邪不解而影響胃腸之氣不和,胃不和則嘔,腸不和則利。 太陽病,桂枝證,醫反下之,利遂〔1〕不止,脉〔2〕促者,表未解也;喘而汗出者,葛根黄芩黄連湯主之。方四。促,一作縱。 葛根半斤 甘草二兩,炙 黄芩三兩 黄連三兩 右四味,以水八升,先煮葛根,減二升,内諸藥,煮取二升,去滓,分温再服。 〔1〕利遂《玉函》卷二、《脉經》卷七、《千金翼》卷九作“遂利”。 〔2〕脉《玉函》卷二、《脉經》卷七、《千金翼》卷九上有“其”。 按語 誤下後利遂不止,應分清寒熱。葛根黄芩黄連湯證爲表裏皆熱之“協熱利”。凡下利而兼發熱、惡寒,其人小便黄赤者,服此湯多效。本條與太陽下篇中桂枝人參湯證條之利下不止、心下痞鞕、表裏不解的“協熱利”比較,此熱彼寒,虚實自分。 太陽病,頭痛發熱,身疼 腰痛,骨節疼痛,惡風〔1〕無汗而喘者, 麻黄湯主之。方五。 麻黄三兩,去節 桂枝二兩,去皮〔2〕 甘草一兩,炙 杏仁七十箇,去皮尖〔3〕 右四味,以水九升,先煮麻黄,減二升,去上沫,内諸藥,煮取二升半,去滓,温服八合。覆取微似汗〔4〕,不須歠粥,餘如桂枝法將息。 〔1〕惡風《千金要方》卷九作“惡寒”。 〔2〕去皮《玉函》卷七、《千金翼》卷九無。 〔3〕杏仁七十箇,去皮尖《玉函》卷七、《千金翼》卷九“箇”作“枚”。《玉函》無“去皮尖”。《千金要方》“枚”下有“喘不甚,用五十枚”。 〔4〕覆取微似汗《玉函》卷七作“温覆出汗”。 按語 本條論太陽傷寒證治。寒爲陰邪,其性收歛,故能外閉衛陽而内滞榮陰,出現諸般疼痛。其痛之理,猶如《素問·痹論》所云:“痛者,寒氣多也。有寒,故痛也。” 太陽與陽明合病,喘而胸滿者,不可下,宜麻黄湯。用前第五方。 按語 雖言太陽陽明合病,但證情以喘而胸滿爲主,其腹不滿,故知邪氣侧重在太陽,宜麻黄湯。如侧重在陽明而見下利之證,則宜葛根湯主之,以麻黄入太陽而葛根入陽明也。 太陽病,十日以〔1〕去〔2〕,脉〔3〕浮細而嗜臥者,外已解也。設胸滿脇痛者,與小柴胡湯。脉但浮者,與麻黄湯。七。用前第五方。 小柴胡湯方 柴胡半斤 黄芩 人參 甘草炙 生薑各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半夏半升,洗 右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4〕取三升,温服一升,日三服。 〔1〕以《玉函》卷二、《千金翼》卷九作“已”。 〔2〕去猶過也。 〔3〕脉《玉函》卷二、《千金翼》卷九上有“其”字。 〔4〕煎將液汁加熱濃縮。 按語 本條論太陽病日久的三種轉歸:一爲邪退正復,其病已解;二爲太陽之邪内傳少陽;三爲時間雖久,邪仍在表。從而示人判斷疾病之傳變與否,當以脉證爲據。 太陽中風,脉浮緊,發熱惡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煩躁者,大青龍湯主之。若脉微弱,汗出惡風者,不可服之。服之則厥逆,筋惕肉瞤〔1〕,此爲逆也。大青龍湯方。八。 麻黄六兩,去節 桂枝二兩,去皮〔2〕 甘草二兩,炙 杏仁四十枚,去皮尖 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枚〔3〕,擘 石膏如雞子大,碎〔4〕 右七味,以水九升,先煮麻黄,減二升,去上沫,内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取微似汗。汗出多者,温粉〔5〕粉之。一服汗者,停後服。若復服,汗多亡陽遂一作逆虚,惡風煩躁,不得眠也。 〔1〕筋惕肉瞤筋肉抽動。《仲景全書·註解傷寒論》“惕”作“愓”,“愓”者動也,“惕”者敬也(見《説文》)。作“愓”義長,與“瞤”義相應。《説文·目部》:“目動也。”段玉裁注:“《素問》肉瞤瘛,注動掣也。”肉瞤,在此作肌肉跳動。 〔2〕去皮《玉函》卷七無。 〔3〕十枚《玉函》卷七、《千金要方》卷九、《註解傷寒論》卷三、《金匱要略》卷中皆作“十二枚”。 〔4〕碎《玉函》卷七、《千金翼》卷九下有“綿裹”。 〔5〕温粉炒温之米粉。 按語 大青龍湯證爲外有表寒,内有鬱熱所致。外寒不解則鬱熱不宣,乃致煩躁。大青龍湯是表裏雙解之峻汗劑,正虚之人不可妄投。 傷寒脉浮緩,身〔1〕不疼但重,乍有輕時,無少陰證者,大〔2〕青龍湯發之。九。用前第八方。 〔1〕身《玉函》卷二、《脉經》卷七、《千金翼》卷九上有“其”。 〔2〕大《玉函》卷二、《千金翼》卷九上有“可與”二字。 按語 尤在涇認爲本條是表寒化熱,熱將入里,故脉由緊變缓,證由身疼變爲身重。聯繫上條,可以把本條視爲大青龍湯證的進一步發展。 《金匱要略》云:“飲水流行,歸於四肢,當汗出不汗出,身體疼重,謂之溢飲”,“病溢飲者,當發其汗,大青龍湯主之。”故部分注家將本條與《金匱》之溢飲證相參,認爲是發越溢飲之邪,其義亦可參。 傷寒表不解,心下有水氣,乾嘔發熱而欬〔1〕,或渴,或利,或噎,或小便不利、少腹滿,或喘者,小青龍湯主之。方十。 麻黄去節 芍藥 細辛 乾薑 甘草炙 桂枝各三兩,去皮〔2〕 五味子半升 半夏半升,洗〔3〕 右八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黄,減一升,去上沫,内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4〕。若渴,去半夏,加栝樓根三兩;若微利,去麻黄,加蕘花,如一雞子,熬〔5〕令赤色;若噎者,去麻黄,加附子一枚,炮;若小便不利,少腹滿者,去麻黄,加茯苓四兩;若喘,去麻黄,加杏仁半升,去皮尖〔6〕。且蕘花不治利,麻黄主喘,今此語反之,疑非仲景意〔7〕。臣億等謹按,小青龍湯,大要治水。又按《本草》,蕘花下十二水,若水去,利則止也。又按《千金》,形腫者應内麻黄,乃内杏仁者,以麻黄發其陽故也。以此證之,豈非仲景意也。 〔1〕乾嘔發熱而欬《玉函》卷二、《千金翼》卷九作“咳而發熱”。 〔2〕去皮《玉函》卷七、《千金翼》卷九無。 〔3〕洗《玉函》卷二無。《注解傷寒論》卷三作“湯洗”。 〔4〕一升《註解傷寒論》卷三下有“加減法”三字。 〔5〕熬炒、烘、焙。《説文·火部》:“熬,干煎也。”《方言》卷七: “凡以火而乾五穀之類,自山而東,齊楚以往謂之熬,關西隴冀以往謂之㷶, 秦晉之間或謂之㷅。”“㷅”同“炒”,“㷶”與“焙”聲近意通。 〔6〕若渴……去皮尖此七十字《註解傷寒論》不作原文而作爲注釋之文。 〔7〕且蕘花不治利……疑非仲景意此二十字《千金翼》卷九、《註解傷寒論》卷三無。 傷寒心下有水氣,欬而微喘,發熱不渴。服湯已渴〔1〕者,此〔2〕寒去欲解也。小青龍湯主之。十一。用前第十方。 〔1〕渴《玉函》卷二、《脉經》卷七、《千金翼》卷九“渴”上并有“而”字。 〔2〕此《玉函》卷二、《千金翼》卷九下有“爲”。 按語 傷寒表不解,心下有水氣,是對本證外寒内飲之病機的概括。小青龍湯集麻黄、細辛、桂枝于一方,通散之力較峻,易動陽耗陰,故不宜久服。一旦病情轉缓,投苓桂术甘湯爲宜。 太陽病,外證未解,脉浮弱者〔1〕,當以汗解,宜桂枝湯〔2〕。方十二。 桂枝去皮 芍藥 生薑各三兩,切 甘草二兩,炙 大棗十二枚,擘 右五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須臾歠熱稀粥一升,助藥力,取微汗。 〔1〕脉浮弱者《玉函》卷二、《脉經》卷七、《千金翼》卷九作“其脉浮弱”。 〔2〕宜桂枝湯《玉函》卷七作“桂枝湯主之”。 按語 自此以下四條,擴展了桂枝湯的治療範圍。歸納其義有三:一,在論麻黄湯諸證後又論述桂枝湯證,示人對太陽表病脉證進行虚實對比。二,凡屬于太陽病,脉見浮弱者,此時不論有汗無汗,均應捨證從脉,不用麻黄湯發汗,而要取桂枝湯以解肌。三,在小青龍湯證之後,再論桂枝加厚朴杏子湯,乃是對比鑑别,以揭示咳喘證辨證論治之内涵。 太陽病,下之微喘者,表未解故也,桂枝加厚朴杏子湯主之〔1〕。方十三。 桂枝三兩,去皮 甘草二兩,炙 生薑三兩,切 芍藥三兩 大棗十二枚,擘 厚朴二兩,炙,去皮 杏仁五十枚,去皮尖 右七味,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覆取微似汗。 〔1〕桂枝加厚朴杏子湯主之《千金翼》卷九作“宜桂枝湯”,又下有“一云麻黄湯”五字小注。又《千金翼》卷九另有一條作“宜麻黄湯”又下有“一云桂枝湯”五字小注。 太陽病,外證未解〔1〕,不可下也,下之爲逆,欲〔2〕解外者,宜桂枝湯。十四。用前第十二方。 〔1〕未解 《玉函》卷二、《註解傷寒論》卷三“解”下有“者”。 〔2〕欲 《玉函》卷二、《千金翼》卷九無。 太陽病,先發汗不解,而復下之,脉浮者不愈。浮爲在外,而反下之,故〔1〕令不愈。今脉浮,故在外,當須解〔2〕外則愈,宜桂枝湯。十五。用前第十二方。 〔1〕故《玉函》卷二、《註解傷寒論》卷三下有“知”字。 〔2〕解《玉函》卷二、《脉經》卷七、《千金翼》卷九下有“其”字。 太陽病,脉浮緊,無汗,發熱,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證仍在,此當發其汗。服藥已微除,其人發煩目瞑,劇者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陽氣重故也。麻黄湯主之。十六。用前第五方。 太陽病,脉浮緊,發熱,身〔1〕無汗,自衄者,愈。 〔1〕身 《玉函》卷二上有“其”。 按語 上兩條論表邪不從汗解而從衄解。衄以代汗,汗血同源,故衄解又稱“紅汗”。 發汗後衄解,責之太陽病八九日不解的“陽氣重”;不發汗而衄解,责之風寒在經,不得隨汗而出。兩條合觀,以見衄以代汗之機。 二陽併病〔1〕,太陽初得病時,發其汗,汗先出不徹,因轉屬陽明,續自微汗出,不惡寒。若太陽病證不罷者,不可下,下乏爲逆,如此可小發汗。設面色緣緣正赤〔2〕者,陽氣怫鬱〔3〕在表〔4〕,當解之熏之。若發汗不徹〔5〕不足言,陽氣怫鬱不得越〔6〕,當汗不汗,其人躁煩,不知痛處,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氣,但坐以汗出不徹故也,更發汗則愈。何以知汗出不徹?以脉濇故知也。 〔1〕併病一經證候未罷,又出現另一經證候,二經證候有先後次第之分者,謂併病。本論言併病者凡五處,太陽陽明併病二條;太陽少陽併病三條。 〔2〕缘缘正赤滿面通紅貌。 〔3〕怫鬱悒鬱,憂鬱,鬱悶。此引申爲陽氣被外邪所抑鬱。 〔4〕在表《玉函》卷二作“不得越”。 〔5〕不徹《脉經》卷七作“不大徹”。 〔6〕若發汗不徹……不得越此十五字《玉函》卷二無。 按語 太陽陽明併病,須辨併於經和併於腑。併于陽明腑,其人續自微汗出,不惡寒;併于陽明經者,其人面色緣緣正赤,發熱和額頭痛亦常可見。 脉浮數者,法當汗出而愈。若下之,身重心悸者,不可發汗,當自汗出乃〔1〕解。所以然者,尺中脉微,此裏虚,須表裏實,津液自和,便自汗出愈。 〔1〕乃《玉函》卷二、《脉經》卷七、《千金翼》卷九作“而”。 脉浮緊者,法當身疼痛,宜以汗解之。假令尺中遲者,不可發汗。何以知然〔1〕?以〔2〕榮氣不足,血少故也。 〔1〕知然《玉函》卷二作“故”。 〔2〕以《玉函》卷二、《脉經》卷七、《千金翼》卷九作“此爲”。 按語 上條尺脉微爲陽氣不足,本條尺脉遲爲陰氣不足。凡陰陽之氣虚者,雖有表證,亦不耐攻伐,故均禁用麻黄湯發汗。許叔微治傷寒挾虚者,用小建中湯加當歸、黄芪之法,可資參用。 脉浮者,病在表,可發汗,宜麻黄湯〔1〕。十七。用前第五方。法用桂枝湯。 〔1〕麻黄湯《玉函》卷二下有“一云桂枝湯”。《脉經》卷七作“屬桂枝湯證”。 脉浮而數者,可發汗,宜麻黄湯。十八。用前第五方。 病常自汗出者,此爲榮氣和,榮氣和者,外不諧,以衛氣不共榮氣諧和故爾。以榮行脉中,衛行脉外。復發其汗,榮衛和則愈。宜桂枝湯。十九。用前第十二方。 病人藏無他病,時發熱自汗出而不愈者,此衛氣不和也,先其時發汗則愈,宜桂枝湯。二十。用前第十二方。 按語 以上兩條説明了桂枝湯有調和榮衛之功,故不但可愈太陽中風之榮衛不和,亦可療雜病之榮衛不和的自汗出證。 傷寒脉浮緊,不發汗,因致衄者,麻黄湯主之。二十一。用前第五方。 傷寒不大便六七日,頭痛有熱者,與〔1〕承氣湯。其小便清〔2〕,一云大便青。知〔3〕不在裏,仍在表也,當須發汗。若頭痛者,必衄,宜桂枝湯。二十二。用前第十二方。 〔1〕與《玉函》卷二作“未可與”。 〔2〕小便清者《脉經》卷七、《千金翼》卷九作“大便反清”。《脉經》卷七“大便反清”下有小注云“一作小便者”。 〔3〕知《玉函》卷二、《脉經》卷七、《千金翼》卷九皆作“此爲”。 按語 通過辨小便顏色,以測知病之表裏之情,這在臨床實踐中,頗有一錘定音之義。 傷寒發汗已解,半日許復煩,脉〔1〕浮數者,可更發汗,宜桂枝湯。二十三。用前第十二方。 〔1〕脉《玉函》卷二、《脉經》卷七、《千金翼》卷九上有“其”。 按語 汗後餘邪未解,不堪再用麻黄湯峻汗,而以桂枝湯代行其事。 凡病若發汗、若吐、若下、若亡血、亡津液,陰〔1〕陽自和者,必自愈。 〔1〕陰 《玉函》卷二、《脉經》卷七、《千金翼》卷十上有“而”字。 按語 仲景從病之本在於陰陽不和,推及病之愈由于陰陽自和,可謂善於發揚《内經》治病必求于本之義。無論治病用何法、何方、何藥,必使其陰陽自和方爲上策。其言甚簡,其義無窮,臨床醫工應奉爲施治准則。 大下之後,復發汗,小便不利者〔1〕,亡津液故也。勿治之,得小便利,必自愈。 〔1〕小便不利者《玉函》卷二、《脉經》卷七、《千金翼》卷十作“其人小便不利”。 按語 “勿治之,得小便利,必自愈”乃是“陰陽自和者,必自愈”的具體説明。非獨如此,陽明病之大便鞕,當問小便日幾行,“若本小便日三四行,今日再行,故知大便不久出……以津液當還胃中,故知不久必大便也”,亦是陰陽自和的例證。故治病不但要以陰陽自和爲前提,更應注視陰陽自和的表現及其調諧作用,這一點更爲重要。 下之後,復發汗,必振寒,脉微細。所以然者,以内外俱虚故也。 下之後,復發汗,晝日煩躁不得眠,夜而安靜,不嘔,不渴,無表證〔1〕,脉〔2〕沉微,身無大熱者,乾薑附子湯主之。方二十四。 乾薑一兩 附子一枚,生用,去皮,切八片 右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頓服。 〔1〕無表證《玉函》卷二、《脉經》卷七、《千金翼》卷十上有 “而”字。 〔2〕脉《脉經》卷七、《千金翼》卷十上有“其”字。 按語 煩躁一證,當分陰陽寒熱。“晝日煩躁,夜而安靜”,脉見沉微,知陽虚已甚。晝則陽氣得助,夜則陰氣得助,故陽虚之煩踩為晝發夜安。 發汗後,身〔1〕疼痛,脉〔2〕沉遲者,桂枝加芍藥生薹各一兩人參三兩新加湯〔3〕主之。方二十五。 桂枝三兩,去皮 芍藥四兩 甘草二兩,炙 人參三兩 大棗十二枚,擘 生薑四兩 右六味〔4〕,以水一斗二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本云〔5〕,桂枝湯,今加芍藥、生薑、人參。 〔1〕身 《玉函》卷二、《脉經》卷七、《千金翼》卷十下有“體”字。 〔2〕脉 《玉函》卷二、《脉經》卷七、《千金翼》卷十上有“其”字。 〔3〕桂枝加……新加湯 此十七字《玉函》卷七、《脉經》卷七、《千金翼》卷十皆作“桂枝加芍藥生薑人參湯”。 〔4〕味 《玉函》卷七下有“㕮咀四味”。 〔5〕云 《玉函》卷七作“方”。 按語 汗後正虚身痛,治用新加湯,以補榮衛氣血之不足,其身痛自愈。本方在臨床上用以治療婦女產後,或失血後身痛,脉見沉遲無力者,甚佳。 發汗後,不可更行〔1〕桂枝湯,汗出而喘,無大熱者,可與麻黄杏仁〔2〕甘草石膏湯。方二十六。 麻黄四兩,去節 杏仁五十箇,去皮尖 甘草二兩〔3〕,炙 石膏半斤,碎,綿裹 右四味,以水七升,煮〔4〕麻黄,減二升,去上沫,内諸藥,煮取二升〔5〕,去滓,温服一升。本云,黄耳柸〔6〕。 〔1〕更行猶言再用。《周禮·夏官·司爟》:“掌行火之政令。”鄭玄注:“行,猶用也”。 〔2〕仁《玉函》卷二、《脉經》卷七、《千金翼》卷十作“子”。 〔3〕二兩《玉函》卷七作“一兩”。 〔4〕煮《玉函》卷七、《千金翼》卷十、《注解傷寒論》卷三上有“先”。是。 〔5〕煮取二升本書卷四作“煮取三升”。 〔6〕黄耳柸“柸”,《千金翼》卷十作“杯”。本書卷四亦作“杯”。“耳杯”爲古代飲器,亦稱羽觴,橢圓形,多爲銅制,故名,實容一升。 按語 麻黄湯治無汗之喘,功在散寒;麻杏甘石湯療有汗之喘,功在清熱。寒熱皆用麻黄者,以麻黄善能宣肺而爲治喘之聖藥。 發汗過多,其人叉手自冒心,心下悸,欲得按者,桂枝甘草湯主之。方二十七。 桂枝四兩,去皮 甘草二兩,炙 右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頓服。 按語 心陽虚心悸證,治用桂枝甘草湯,要注意以下三點:一,要保持藥味單捷之特點;二,桂枝用量要大于甘草一倍;三,藥要一次頓服。如此,方可温復心陽。 發汗後,其人臍下悸者,欲作奔豚,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主之。方二十八。 茯苓半斤 桂枝四兩,去皮 甘草二兩,炙 大棗十五枚,擘 右四味,以甘爛水一斗,先煮茯苓,減二升,内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作甘爛水法,取水二斗,置大盆内,以杓揚之,水上有珠子五六千顆相逐,取用之。 按語 欲作奔豚之證,非奔豚已發,乃水氣悸動于下之狀。以理測知,本證當有小便不利一證,治用苓桂棗甘湯,通陽利水以伏其邪。製甘爛水法,當進一步研討。 發汗後,腹脹滿者,厚朴生薑半夏甘草人參湯主之。方二十九。 厚朴半斤,炙,去皮 生薑半斤,切 半夏半升,洗 甘草〔1〕二兩 人參一兩 右五味〔2〕,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1〕甘草 《註解傷寒論》卷三、《千金翼》卷十下有“炙”字。是。 〔2〕味《玉函》卷七下有“㕮咀”二字。 按語 氣滯脾虚兼濕邪,乃是本條腹脹之因。 下利腹滿用“理中”,便鞕腹滿用“承氣”,如大便不瀉不秘,或脾家虚實相兼之腹滿者,用厚薑半甘參湯多驗。 傷寒若吐、若下後〔1〕,心下逆滿,氣上衝胸,起則頭眩〔2〕,脉沉緊,發汗則動經〔3〕,身爲振振〔4〕摇者,茯苓桂枝白〔5〕术甘草湯主之。方三十。 茯苓四兩 桂枝三兩,去皮 白术〔6〕甘草各二兩,炙 右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去滓,分温三服〔7〕。 〔1〕若吐、若下後《脉經》卷七、《千金翼》卷十作“吐、下、發汗後”。《玉函》卷二作“若吐、若下、若發汗”。 〔2〕眩目眩。《説文·目部》:“眩,目無常主也。”《釋名·釋疾病》:“眩,懸也,目視動亂如懸物摇摇然不定也。” 〔3〕動經方有執《傷寒論條辨》:“傷動經脉。” 〔4〕振振動摇不定貌。 〔5〕白《脉經》卷七無。 〔6〕白术《金匱要略方論》卷中、《玉函》卷七作“白术三兩”。 〔7〕服《玉函》卷七下有“小便即利”。 按語 本條論心脾兩虚之水氣上衛證治。臨證觀察,水氣上衛之見證甚多,可見胸滿、心悸、短氣、欬嗽、眩暈、咽喉不利等。仲景概稱“氣上冲胸”,乃省文也。 發汗,病不解,反惡寒者,虚故也,芍藥甘草附子湯主之。方三十一。 芍藥 甘草各三兩,炙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右三味〔1〕,以水五升〔2〕,煮取一升五合,去淳,分温三服。疑非仲景方〔3〕。 〔1〕味《玉函》卷八下有“㕮咀”。 〔2〕五升《玉函》卷八、《千金翼》卷十作“三升”。 〔3〕疑非仲景方《玉函》卷八、《千金翼》卷十無。“方”《註解傷寒論》卷三作“意”。 按語 本條論陰陽兩虚之證治。從“惡寒”一證領會,當以陽虚爲主,其脉自當沉微。 發汗,若下之,病仍不解,煩躁者,茯苓四逆湯主之。方三十二。 茯苓四兩〔1〕 人參一兩 附子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 甘草二兩,炙 乾薑一兩半 右五味,以水五升,煮取三升〔2〕,去滓,温服七合,日二服〔3〕 〔1〕茯苓四兩《註解傷寒論》卷三作“六兩”。 〔2〕三升《玉函》卷八作“一升二合”。《千金翼》卷十作“二升”。 〔3〕二服《千金翼》卷十、《註解傷寒論》卷三作“三服”。 按語 茯苓四逆湯爲四逆湯加人參茯苓而成。成無己認爲,薑附以扶腎陽,茯苓人參以養心陰。 發汗後惡寒者,虚故也。不惡寒,但熱者,實也,當和胃氣,與調胃承氣湯〔1〕。方三十三。《玉函》云,與小承氣湯。 芒消半升 甘草二兩,炙 大黄四兩,去皮,清酒洗 右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内芒消,更煮兩沸,頓服◦ 〔1〕與調胃承氣湯《玉函》卷二、《脉經》卷七、《千金翼》卷九皆作“宜小承氣湯”。 按語 寫熱而及寒,言實又論虚,對比求辨,明晰隨證施治之理。 太陽病,發汗後,大〔1〕汗出,胃中乾〔2〕,煩躁不得眠,欲得飲水者〔3〕,少少與飲之,令胃氣和則愈。若脉浮,小便不利,微熱消渴〔4〕者,五苓散主之。方三十四。即猪苓散是。 猪苓十八銖,去皮〔5〕 澤瀉一兩六銖 白术十八銖 茯苓十八銖 桂枝半兩,去皮 右五味,擣爲散〔6〕,以白飲〔7〕和服方寸匕〔8〕,日三服。多飲煖水〔9〕,汗出愈。如法將息。 〔1〕大《脉經》卷七、《千金翼》卷九上有“若”。 〔2〕乾《脉經》卷七作“躁煩”。“乾”下“煩躁”無。 〔3〕欲得飲水者《脉經》卷七、《千金翼》卷九作“其人欲飲水”。 〔4〕消渴此指渴而多飲之症狀,非指多飲、多食、多尿的消渴病。 〔5〕去皮《玉函》卷七無“去皮”。《千金翼》卷九作“去黑皮”。 〔6〕擣爲散《金匱要略》卷中、《玉函》卷七、《註解彳寡寒論》卷三作“爲末”。《千金要方》卷十作“水服”。 〔7〕白飲白米飲。《千金要方·脱肛》猪肝散條有“若不能酒,與清白米飲亦得。” 〔8〕方寸匕量器。宋《政和證類本草·序例》:“方寸匕者,作匕正方一寸,抄散取不落爲度。”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中國古代度量衡圖録》考秦漢一寸約爲今**點三釐米,是知方寸匕即邊長約爲二點三釐米的方形藥匙。 〔9〕多飲煖水《千金要方》卷十無“煖”字。 按語 本證爲太陽表裏氣化不利之蓄水證治。五苓散解表化氣,外疏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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