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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dliuke 于 2012-11-11 11:24 编辑
护士处方权在西方发达国家已开展多年,事实证明护士处方权的法律确立对于提高医疗卫生水平和促进护理事业的发展,都有着积极的作用。护理专家提出,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我国向老龄化社会的转变,护士也需要转换角色,拥有更多权利,从而更好地为患者服务。 “护士在实现卫生公平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要想充分发挥护士的作用,需要不断提高护士自身的素质并给予护士更多的权利。”中南大学护理学院副院长张静平介绍,目前护士的工作岗位已经越来越多地从医院扩大到社区和家庭,护理功能也已经从传统的执行医嘱和实施护理操作发展为与医生合作共同从不同的层次和侧面处理病人的健康问题,处方权更侧重于处置内容。 护士拥有处方权具有积极意义 国外护士处方权的发展 据张静平副院长介绍,现在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护士都拥有一定范围的处方权,例如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的护士都已经拥有了处方权。 美国从1965年开始允许护士拥有处方权,目前处方权范围已经涉及急救护理、成人护理、小儿护理、老年护理等多方面。如今美国护士取得了博士学位通过考试合格后就可获得处方权。 在英国,自1986年始,Cumberlege报道就提议:社区护士应该能够在药物、器械和敷料等受限的处方一览表中开列处方。紧接着,英国护士处方咨询委员会发表报道,提出从受限制的护士处方一览表中开列处方应该推广,但仅限于社区合格护士。1992年的英国《护士处方法》规定:只有社区注册护士或受聘于卫生当局或医疗保健机构的保健随访者才能够拥有处方权;并且适用范围很窄,仅包括敷料、器械和少量的处方药物。1998年,[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屏蔽]颁发了用药指导方针,护士处方权的法律地位被明确规定了。1999年Crown报道提出了处方权更灵活的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