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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2008-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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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的设置标准
一、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80 平方米。
二、开展项目
诊所只能开展1个临床一级科目。
三、科室设置
㈠必设科室及选设科室
1、至少设有诊室、处置室、治疗室(观察室)、消毒室。
2、可选设化验室、B超检查室、心电图检查室、药房。
3、开展简单手术项目的还需设手术室、换药室。
㈡每室***且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其中各室使用面积:
1、诊室、治疗室、处置室均不少于10 平方米;
2、观察区域不少于15平方米。
3、化验室、B超检查室、心电图检查室、换药室均不少于10平方米;
4、手术区域不少于40平方米,手术室(间)不少于20平方米。
5、消毒室不少于4平方米。
㈢每观察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人员
㈠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执业医师。
㈡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
㈢每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四、设备
㈠基本设备
诊察床、诊察桌、方盘、纱布罐、诊察凳、听诊器、药品柜、
血压器、出诊箱、紫外线消毒灯、体温计、污物桶、高压灭菌设备、压舌板、处置台、注射器。
㈡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注册资金:10万。
上面是我申请诊所时的设置标准,现介绍给爱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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