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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法颁布后,这些人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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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主
发表于 2004-12-4 18: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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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是干了30于年的,口腔工作者.因为是祖传的,所以没有***.但也考到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许可证>
我就想知道,向我父亲这样的人应该怎么办,有相对应的法律保护吗?
(在今年4月被禁止开业,在之前还每年交卫生局相关的管理费,卫生费什么的,我们向当地的卫生局反应,就说这个是国家定的法律,没办法.希望爱医的网友帮忙,出出注意.在这谢谢了):(:(:(:(:(:(:(
2# 沙发
发表于 2004-12-7 23:46 | 只看该作者

执业法颁布后,这些人应该怎么办~??

对不起,我也不知道呀!1
3# 板凳
发表于 2004-12-11 10:54 | 只看该作者

执业法颁布后,这些人应该怎么办~??

有执业证,有机构许可证,能注册,就不会有问题
4
发表于 2004-12-15 11:13 | 只看该作者

执业法颁布后,这些人应该怎么办~??

如有职称是可以直升的~不用考~
5
发表于 2004-12-15 15:50 | 只看该作者

执业法颁布后,这些人应该怎么办~??

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认定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执业医师法》颁布之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申请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认定和申请医师执业注册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已取得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以申请执业医师资格。
已取得医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及1995年、1996年大学专科毕业生已经转正但未取得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以申请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第四条  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人员,可以同时申请医师资格认定和医师执业注册,由所在机构集体申报。其中在医疗、保健机构中工作的,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或中医(药)主管部门申请;在预防机构中工作的,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的离退休人员,申请医师资格认定,按前款规定办理。
曾经取得过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未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申请医师资格认定的,由申请人向人事档案存放机构所在地的地或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6
发表于 2004-12-17 11:00 | 只看该作者

执业法颁布后,这些人应该怎么办~??

在医院从事临床诊疗工作,并且在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处方权,专业技术职务为教学和科研系列的人员,由所在医疗机构提出聘用意见,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建的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认定,符合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条件者,予以认定医师资格。
二、 部分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对毕业后的研究生,没有评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而是在工作一段时间后,经考核合格,直接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因此,1995、1996、1997年毕业的研究生中,有一部分人没有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务。根据《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对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1997年及以前毕业的研究生,予以认定医师资格。
三、 1998年6月26日前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个体行医人员,经人事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组建或批准的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予以认定医师资格;具有国家承认的中等以上医学院校医学专业学历,但无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须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建的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认定,符合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条件者,予以认定医师资格。
四、 在非卫生系统所属工业部门或其它部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从事临床、口腔、公共卫生、中医(包括民族医、中西医结合,下同)的人员,只要经其卫生主管部门组建或委托的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1998年6月26日前获得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予以认定医师资格。
五、 医学院校毕业生在1998年6月26日前从事临床、口腔、公共卫生、中医工作并转正,但在国家正式开展职称评审工作前退休,或因工作需要改行从事行政管理等其它工作,未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可依转正定级认定医师资格。
六、 对于《执业医师法》颁布后至实施前发生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的人员,其医师资格可以认定。
七、 出入境卫生检疫系统的人员,只要符合《执业医师法》和《办法》规定者,予以认定医师资格。
八、 医学院校大学本科医学专业毕业,在医学影像科室工作,工作中出具诊断报告,专业技术职称为技师者,由所在医疗机构提出聘用意见,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建的医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认定,符合执业医师条件者,予以认定医师资格。
九、 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者,将同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7
发表于 2004-12-17 11:20 | 只看该作者

执业法颁布后,这些人应该怎么办~??

2001年取得初级职称,2000年本科毕业。考{MOD}资格现在有何规定?:)可以直接申请吗?
8
发表于 2004-12-17 11:36 | 只看该作者

执业法颁布后,这些人应该怎么办~??

Originally posted by 可心 at 2004-12-17 11:00 AM:
在医院从事临床诊疗工作,并且在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处方权,专业技术职务为教学和科研系列的人员,由所在医疗机构提出聘用意见,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建的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认定,符合执业医师 ...

37条是什么?可心,麻烦解释。

[ Last edited by 好运龙 on 2004-12-17 at 11:42 AM ]
9
发表于 2004-12-20 10:25 | 只看该作者

执业法颁布后,这些人应该怎么办~??

大哥们,这个都不管用的,因为我父亲是个体的,所以没有职称,(虽然开业有30年了),还有他1996年参加浙江省执业考试,获得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到2000年下半年,予以收回。就不发还了,说是没有执业就不发还的,我父亲没有***怎么考,这个事就拖到现在,
你们说的那个我想都没用,因为我手上还有一份是2000年下答的文件,1998年6月以前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可已经过评定予以助理或者执业医师资格,准予开业。可是人家就是不承认这个东西啊,没办法啊。
谢谢大家给我的意见,
中国法律制度就是不健全啊
10
发表于 2004-12-20 11:27 | 只看该作者

执业法颁布后,这些人应该怎么办~??

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屏蔽]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病重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
  (四)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七)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八)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九)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十一)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
  (十二)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这是第三十七条~意思就是既往不咎~
11
发表于 2004-12-20 11:29 | 只看该作者

执业法颁布后,这些人应该怎么办~??

Originally posted by axcxvx at 2004-12-20 10:25 AM:
大哥们,这个都不管用的,因为我父亲是个体的,所以没有职称,(虽然开业有30年了),还有他1996年参加浙江省执业考试,获得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到2000年下半年,予以收回。就不发还了,说是没有执业就不发还 ...

行政许可法出来了~只要你符合法律条文~就能去申请~现在当官的都怕个文~不过和气生财别蛮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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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21 12:54 | 只看该作者

执业法颁布后,这些人应该怎么办~??

现在问题是,人家不理你,你去告吧,人家还是你的主管部门,以后有什么事怎么办啊,现在我们这里的卫生局是意思,没人举报就让你干,他也说其他这个事你们没责任的,是历史遗留的问题.郁闷~~~~~~什么话,
13
发表于 2004-12-21 15:10 | 只看该作者

执业法颁布后,这些人应该怎么办~??

只管先干着吧
14
发表于 2004-12-21 20:05 | 只看该作者

执业法颁布后,这些人应该怎么办~??

这样干生意又还不错啊,一个月也有一万多块啊,但总不是一会事啊,这样干也没意思啊,想是在做贼啊
15
发表于 2004-12-22 16:29 | 只看该作者

执业法颁布后,这些人应该怎么办~??

我教你你去聘请一个有职业资格的医师,然后把医疗许可证弄倒手,给点钱打点一下,卫计委门也不能待在你家不走啊,绝对可行
16
发表于 2008-8-27 21:07 | 只看该作者

执业法颁布后,这些人应该怎么办~??

2008年3月有一新文件像你老爹这样的个体医可以认证,不知你老爹有去认证没????????
17
发表于 2008-8-28 20:57 | 只看该作者

执业法颁布后,这些人应该怎么办~??

我教你你去聘请一个有职业资格的医师,然后把医疗许可证弄倒手,给点钱打点一下,卫计委门也不能待在你家不走啊,绝对可行


完全同意,有不少诊所就怎样呢
18
发表于 2008-8-30 12:38 | 只看该作者

执业法颁布后,这些人应该怎么办~??

执业医师法中有对师承从医者的规定,按法律条款,你父亲好象还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考试的,不过估计这是不现实。那么就要看看还有没有其他的法律法规了,在我们医院,相当一部分年龄大的医生根本不用考执业医师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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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09-6-18 06:4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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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09-6-18 09:08 | 只看该作者

执业法颁布后,这些人应该怎么办~??

卫计委领导习惯闭门造车,欺下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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