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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宣部等联合编发“防止非典型肺炎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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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4-28 16: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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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宣部宣教局、司法部宣传司、卫计委卫生法制与监督司联合编发《学习贯彻〈传染病防止法〉依法防止非典肺炎基本知识》

  为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和掌握有关法律规定,积极配合[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屏蔽]采取的有关措施,夺取防止非典型肺炎斗争的胜利,中宣部宣教局、司法部宣传司和卫计委卫生法制与监督司26日联合编发了《学习贯彻〈传染病防止法〉依法防止非典型肺炎基本知识》。

  新华社27日全文播发了《学习贯彻〈传染病防止法〉依法防止非典型肺炎基本知识》。

  《基本知识》简明扼要地阐述了《传染病防止法》的主要内容以及学习贯彻《传染病防止法》对防止非典型肺炎的重要意义,详细介绍了非典型肺炎作为一种法定传染病,各级[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屏蔽]和卫生防疫部门、医疗单位以及个人负有的责任。

  《基本知识》全面地介绍了防止传染病特别是防止非典型肺炎的规定和基本知识,包括公民发现非典型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应如何报告;各级[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屏蔽]和有关部门应如何公布和通报传染病疫情;在非典型肺炎暴发、流行区域,当地[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屏蔽]可以依法采取哪些预防、控制措施;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发现非典型肺炎时,应及时采取哪些隔离控制措施;非典型肺炎暴发、流行时,各地[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屏蔽]可以采取哪些紧急措施;医药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及时{MOD}预防和治疗非典型肺炎的药品和器械;各级[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屏蔽]卫生行政部门对非典型肺炎的防止工作具有的监督管理职权;对违反《传染病防止法》的行为,县级以上[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屏蔽]卫生行政部门可采取的强制措施;违反《传染病防止法》,造成流行危险,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基本知识》将以最快速度印发各地。(新华网北京4月2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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