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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woyaofada 于 2012-10-24 09:26 编辑
引用——http://www.iiyi.com/i/news/2012/1022/36037.html
根据***日前发布《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规划指出:优先建设发展县级医院一项,提及:
继续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到2015年,基本实现每个乡镇有1所[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屏蔽]举办的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村卫生室,提高乡、村卫生机构设备配备水平。
到2015年,努力建成机构设置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原则上每个街道办事处或3万至10万居民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起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大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上下联动、分工明确、协作密切的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我现在不明白的就是,根据规划:既然加[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屏蔽]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同时也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对于我们这样的地区,既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又有村卫生室,那到底是两者共同存在还是取其一呢?我们这边搞建设,就是把村卫生室撤了,只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在我所在镇,只剩下4个卫生室了,之前的都被合拼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分点了。
所以,看着政策,面对着现实,我迷惘了。我该何去何从?
补充,我这边不给个人搞医疗服务的,除非财团。
请大家给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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