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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1月7日发出通知,建议将6月龄~35月龄儿童也列入甲流疫苗接种人群,并采用小剂量、2剂次免疫程序进行接种。至此,我国全人群均已纳入了甲流疫苗预防接种范围。
据悉,3岁以下儿童是甲流的高危易感人群。自去年12月初开始,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3家疫苗生产企业陆续在广西、江苏和湖南3省区疫苗临床试验基地展开6月龄~35月龄儿童甲流疫苗随机双盲对照试验,结果未发现严重不良反应。为此,卫计委发出通知称,根据我国该年龄组甲流疫苗临床试验安全性结果,参考前期3岁~11岁年龄组甲流疫苗临床试验结果及其他国家6月龄~35月龄儿童甲流疫苗应用情况,经卫计委组织专家论证,就该年龄组儿童接种甲流疫苗提出4点指导意见:
一、建议将6月龄~35月龄儿童列入我国甲流疫苗接种人群,采用7.5微克、2剂次免疫程序,2剂次间隔21天~28天。二、根据目前我国甲流疫苗的包装规格,15微克/0.5毫升包装的疫苗只能用于1剂次(7.5微克/0.25毫升)接种,30微克/1毫升包装疫苗可用于3剂次(每剂次7.5微克/0.25毫升)接种,剩余部分不得使用。三、各地卫计委门和接种单位应遵循“知情、自愿、免费”的原则,严格按照《2009年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对6月龄~35月龄儿童实施疫苗接种。四、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6月龄~35月龄儿童接种甲流疫苗后相关安全性资料的收集与分析,开展安全性监测与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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