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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200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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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治疗:
1、3岁以下,或T<11Kg,可以双下肢皮肤悬吊牵引,牵引时间大约3周(根据骨痂生长情况,骨折端被大量骨痂包绕,骨折端无异常活动),即可改为患肢长腿夹板固定或髋人字石膏固定2~3周。
2、2~6岁,采用患肢水平皮肤牵引,结合小夹板固定,牵引3~4周后改用髋人字石膏固定2~3周左右。(根据骨痂生长情况,骨折端被大量骨痂包绕,骨折端无异常活动)
3、6~14岁,由于肌肉渐发达,皮牵引力量不够(一般只能承受3Kg),故应采用骨骼牵引,根据骨折类型选择股骨远端或胫骨近端牵引(在儿童,由于骨骺的存在,不称之为股骨髁上或胫骨结节牵引),牵引4~6周,改用髋人字石膏固定3周。(根据骨痂生长情况,骨折端被大量骨痂包绕,骨折端无异常活动)
4、手术治疗:儿童股骨干骨折多无需手术治疗,特别是开放手术,除了对多发复合损伤、开放骨折的病例外,不宜做为首选的治疗方法。
二、复位标准:
小儿股骨干骨折具有愈合能力强、生长再塑形能力突出、骨折愈合后具有一定过度生长能力的特点。因此传统的治疗并不要求解剖复位,只要能保证骨折在良好的对线下愈合,没有明显成角与旋转错位,短缩不超过1.5cm,最总是不会残留任何功能障碍的。从大量病例的长期随诊观察证实,新生儿至2岁骨折愈合后内外翻小于30°,向前后成角小于30°,短缩小于1.5cm,2~5岁骨折愈合后侧方成角小于15°,前后成角小于20°,短缩小于2cm,6~10岁骨折愈合后侧方成角小于10°,前后成角小于15°,短缩小于1.5cm,11~14岁骨折愈合后侧方成角小于5°,前后成角小于10°,短缩小于1cm,都是可以接受的,最终不会造成任何外观与功能的障碍。传统的治疗方法是牵引,髋人字石膏制动或短期牵引后髋人字石膏制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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