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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寄生虫] 【转帖】 检验单能榨出几两油(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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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主
发表于 2005-6-27 20: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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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医检”瞄上医院

  11月24日上午,郑州市中心医院检验科主任王现亭告诉记者,以化验单为幌子敲

诈医院,几乎每个月都有。

  今年3月份的一天,一名李姓患者来做乙肝两对半检查,次日结果出来。是大三

阳。时隔一周,李某满面怒气地将某省级医院的检验单摔在检验科的办公桌上。

  这份检验单上写有李某的名字,年龄也与郑州市中心医院检验单上的一致,不同

的是,欢宴结果全为阴性。

  李某称:“你们错误地将我定为乙肝大三阳患者,使得单位同事疏远我、家庭关

系紧张,精神遭受了巨大损害,你们必须赔偿精神损失费。”郑州市中心医院检验科

向他说明,省级医院的检验结果也不一定准确,但如果是我们的检验结果错了,我们

肯定向患者承认错误。

  此人大吵大闹。检验科提出给他现场抽血复查,并同时将标本送到他所指定的省

级医院复查。见检验科态度如此坚决,李某甩手而去。

  王现亭说,刚开始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后来有人三番五次以检验结果不一致为

由找茬儿,才开始重视这一问题。后来发现“奥妙”所在:这些人先到医院做化验,

然后再找另外一家医院,找另一个人用自己的名字做同样的检验项目,以前后结果不

一致为由,向院方提出索赔要求。

职业“医闹”有形 职业“医检”难防

  无独有偶,随着医患**的增多,“医闹”这一职业也应运而生。有报道称,在

医院只要有人哭闹,“医闹”就会主动上前“支招”,并且主动开价:小闹多少元,

大闹多少元。王现亭说,“医闹”有形,职业“医检”则在暗处。

  以郑州市中心医院检验科为例,一天要接待几百个病人,以检测项目计算,不下

上千份,检验科仅有30多人,且分散在各个岗位上。在检验医师眼里,前来做检验的

都是患者,不可能时时怀疑受检者的其他“目的”。

  每次遇到闹事者,在搞不清楚谁对谁错的情况下,检验医师受医院纪律约束,只

能说好话。这就为职业“医检”增加了“信心”。

  职业“医检”常将检查传染性疾病作为自己的发财之道,如乙肝、艾滋病、性病

等,因为这些疾病对人造成的伤害大,较容易向院方索赔。王现亭主任根据经验把职

业“医检”分为两种类型,一是以同一名字,不同人在同一家医院做检验;二是在第

一家医院做完检验,再找另外一个人以同一姓名到另一家医院做检验。但两种类型的

最终方式都是以“前后检验结果不一致”要求索赔,少则千元,多则上万。

钻空子容易 “获利”也很难

  目前,病人到医院进行诊疗,并不需向医院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职业“医检”

从中捣鬼并不困难。

  但据郑大一附院检验科副主任金雨绮介绍,职业“医检”想从中获利也不容易,

因为一旦出现前后结果不一致,医院只要让当事人再做一次检验即可。王现亭说,未

手术前医院不害怕,最担心是遇到手术后的“医检”。

  两个月前的一天上午,一例做外科小手术的男性病人到郑州市中心医院检验科做

术前检查,HIV(艾滋病病毒)初筛检测为阳性。按照国家规定,医院初筛出的艾滋

病阳性者,须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确诊检查,检验科迅速通知患者做HIV复检。当日

下午,患者拿到省疾控中心的HIV阴性报告单回到医院。患者并没有将结果向检验科

汇报,而是直接找到手术医生,要求尽快做手术。

  检验科等不到病人,便与手术医生联系,发现病人的手术时间已经安排好。王现

亭感觉里面有猫腻,亲自带该患者到省疾控中心再次进行抽血复检,结果与医院检验

结果一致(阳性)。病人满腹牢骚地说:“你们这么认真干啥?我到别的医院照做!

”事后,检验科的工作人员吓出了一身冷汗。试想,如果医生以患者拿出的阴性检验

结果为准,为病人做完手术后,病人再做HIV检验,结果是阳性,即使医院浑身是嘴


edited by 乐园 on 2005-6-28 at 09:4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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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沙发
发表于 2005-6-27 20:22 | 只看该作者
,也很难将事情说清楚,高额赔偿自是不可避免。

保留阳性标本 非万全之策

  在没有办法肯定标本与检验单上姓名一致的情况下,医院也在想着各种办法克服

这一“困难”。

  对于传染性疾病的阳性标本,自今年起,郑州市中心医院检验科专门购置了低温

冰柜,将血清分离出来取少量冷冻保存,写上患者姓名年龄。但对于呈阴性的标本及

非传染性疾病的检测标本,因数量太大,仅保留一天。

  郑州市中心医院还将所有检验报告单上都盖上写有“此结果仅对所提供的标本负

责”的标记,以次方法,来降低引起**的几率。但是这仅仅能降低发生**的几率

,并非万全之策,因为除了阳性标本被医院保留外,阴性标本及其他标本已被销毁,

“此结果”与“所提供标本”根本难以对上号,“负责”一说也就无从谈起。

  即使保留了阳性标本,出现**后,如果当事人不同意简单的血型对比,院方还

要提供DNA,鉴定结果,数千元的鉴定费由谁来付?

  郑大一附院医政办主任苟建军说,在医院没有太好的办法解决这一问题时,更应

呼唤“医患诚信”的回归。如果发展到病人看病带着身份证,或在检验报告单上按手

印,医生配备保安的地步,那将是医疗界的一大悲哀。

正规检验 也有误差

  即使是正规检验,因为种种原因,结果也会有误差。

  从科学的角度分析,不论我国还是发达国家,所有检验结果都不能向患者保证

100%准确。原因是多方面的,如果病人刚好处于疾病的窗口期,两次检验有时间差,

窗口期与发病期的结果肯定不一样。还有一些患者,因为第一次检验出有病,服药后

病情好转,出现检验结果不一致是很正常的。

  疾病处于窗口期时,分别用国产和进口的检验设备进行检验,由于敏感度不同,

结果就有可能不一样。检验医师的操作也会影响检验结果,要保证检验成功,必须保

证三个方面的控制不出问题,即检验前、检验中、检验后。如测血糖时,应嘱咐病人

检验前一天素食、禁忌高糖饮食,检验当天早上还要空腹。抽血时一般选用含有抗凝

剂的真空采血试管,而非塑料试管。检验时是否按照正规程序对标本进行检验,也是

决定检验结果是否准确的条件之一。

  如何分辨出找事儿“病人”和真正的病人呢?王现亭说,一般情况下,真正以看

病为目的病人,即使出现了两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一般不会与医院大吵大闹,而

是配合医生一起寻找原因。以找事儿为目的“病人”,会直截了当提出索赔要求,

或者以造成了精神、经济上的损失为由,提出索赔要求。

  王现亭提醒同行: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对于检验结果阳性的要多加注意。在医

疗市场有待规范的时候,多些注意,少些麻烦。
3# 板凳
发表于 2005-6-27 20:30 | 只看该作者
尽管是转贴,当时我觉得这真的需要提醒所有从医人员的重视,医生不仅仅是医病,面对的是社会,那是非常复杂的,各种居心的人都有。别把一切都想的太简单了,为自己多考虑考虑,这不是什么自私。
4
发表于 2011-12-24 22:15 | 只看该作者
天哪,这就是我们现在的医疗环境啊!
5
发表于 2011-12-25 10:34 | 只看该作者
我们检验报告单上面都标上:此结果仅对当前标本负责,仅供临床参考,不做其它的依据。这样可以减少很多**的。
6
发表于 2011-12-25 16:38 | 只看该作者
学到了,对于我们这些学生来说真的有很大帮助
7
发表于 2020-11-18 20:14 | 只看该作者
您可相信鬼,也不要相信患者的嘴。传染病患者一点要看到身份证,要不就拒绝抽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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