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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赵县人民医院违反规定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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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主
发表于 2016-1-14 20: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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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卫办妇幼〔2016〕1号
各市(含辛集、定州市)卫生计生委(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中国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省直医疗卫生单位:
  2015年1月,省卫生计生委根据群众举报,对赵县人民医院违反规定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案件进行调查。调查组由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处、妇幼健康服务处及相关专家组成,针对赵县人民医院2012年—2014年签发的14400份《出生医学证明》进行全面核查。经核查和调查取证,赵县人民医院在签发《出生医学证明》过程中,对6名新生儿出生时间进行了私自篡改;未认真核对产妇信息致使某产妇假冒他人为在该院分娩新生儿开出出生医学证明;本院一护士收养女婴伪造病历签发本人分娩的出生医学证明。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河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条款,属于签发虚假《出生医学证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河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省卫生计生委已责成石家庄市卫生计生委和赵县卫生计生局,并通报赵县人民[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屏蔽],对赵县人民医院违反规定开具出生医学证明案件中涉案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赵县人民医院出生医学证明案件也暴露出一些地方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各地要以此为戒,认真查找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堵塞漏洞,切实加强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根据国家和我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法定医学证明,藉此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藉此申报国籍、户籍,藉此取得公民身份号码。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出生医学证明》作为“人生第一证”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进一步增强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切实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妇幼健康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明确职责,配齐专门管理人员,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二、加强监管。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将《出生医学证明》监督管理纳入当地母婴保健执法重要内容,切实对本行政区域内《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管理,定期进行检查、考核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导纠正。要加强对辖区内助产机构的监管,重点加强对县级助产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的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处理。相关工作人员按要求签订终身责任制承诺书,强化经常性法制教育与监督检查。
  三、明确责任。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具体经办机构,要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第一责任人意识,要强化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主管领导、主管科室及具体负责人的责任,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发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要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和省卫生计生委要求,按照“十个严格”的要求,严格发放程序,完善工作流程,把握重点环节,严格落实奖惩,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违规事件的发生。我委将建立**违规事件通报制度,对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中出现的**违法问题,不仅要严格依法依规给予处理,而且要在全省予以通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培训。各地要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要认真学习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出生医学证明领取、保存、签发、管理等方面的流程和要求,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和业务素质。要逐级开展形式多样的有针对性的培训,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升级进行专题培训,使之对信息登记与报告、系统建设、数据推送等内容掌握更全面,提高签发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与业务水平。
  各地要于近期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进行专项检查,专项检查结果于2016年1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省妇幼保健中心证件管理办公室,省卫生计生委将于2016年组织人员对各地进行专项检查。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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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沙发
发表于 2016-1-15 08:57 | 只看该作者
出***明是在{BANNED},现在还是别碰为好!
3# 板凳
发表于 2016-1-26 17:4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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