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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规,创业者福音,取消500米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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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主
发表于 2014-8-31 23: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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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学历: 本科
所在地: 深圳
是否是医务人员: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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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计生委关于修订《深圳市2010-2015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部分条款的通知--深卫计医政〔2014〕53号

发布时间:2014-04-01

市医管中心,各区卫生计生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市直属各医疗单位,社会办各医院:

  为进一步开放深圳医疗市场,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扩大医疗资源有效供给,满足我市居民多样化优质化的医疗保健需求,经我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修订我委原印发的《深圳市2010-2015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中的部分条款,删除“新增基层医疗机构(主要是诊所和门诊部)之间要按照《深圳市医疗机构选址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保持一定的距离,避免服务半径重叠”,其余条款维持不变。

市卫生计生委
2014年3月27日
a****1 该用户已被删除
2# 沙发
发表于 2014-8-31 23:20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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