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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厅长谈:修复医患关系的前提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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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主
发表于 2011-11-8 18: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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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厅长谈:修复医患关系的前提是什么?

2011/11/08  
    人们一谈到医患关系紧张,往往首先焦点集中在医院和医生。这是可以理解的,也是有一定理由的。因为,医院是实现出资人意志的平台,有什么的制度就有说什么的服务?南方都市报最近就这个医患关系紧张进行了一系列的讨论,我认为是非常有必要。讨论之后,我们一定要有解决“病根”的良方?良方何在?有人认为是我的责任,当然,我责任在肩,同时我有心无力,我可以改变制度吗?我们可以从孙维国先生的一篇文章读起,他,何许人也,我不知,但求有理,有益,听听何妨?
    先有看病难,后有看病贵,两下夹击,撇开医院管理、医生诊疗态度不谈,从踏进医院的那一刻,患者对医院和医生的信任度就大打折扣。这种信任度的降低,如同人与人之间交往的第一印象一样,无论是观感,还是切身之感,皆体会良深。换言之,由于看病难、看病贵,医院和医生留给患者的第一印象就不是正面的,没有哪个患者对看病难、看病贵感到满意,此时,如果再发生医疗事故,哪怕是轻微的失误,患者内心本就淤积的不满情绪便会被激发,调解、处理再出现问题,医患冲突便无可避免。
    可见,修复医患关系的前提是解决看病难、看病贵,不彻底解决这一问题,医患关系就难以从根本上得到修复。而且,这一问题能否得到解决,也是衡量医改成功与否的根本前提。因为,无论医改怎样改,都不能越改越看病难、看病贵,如果偏离、甚至背离这一前提,任何改革都是浪费资源,也不可能成功。
    看病贵的关键原因是医药不分。医药不分说白了就是医院的受益和医生的收入与药厂的药品价格挂钩,药品价格越高,医院受益越高,医生所拿回扣也就越多,所以,医生在给病人看病的时候,就不愿意开便宜的药,因为他们要为医院为自己创收,即便有价格便宜的药,病人也开不到。医药不分的利益分配中,药厂、医院、医生三者得益,所得利益最终都分摊到药品成本中,从而推高药价,并产生过度医疗,最终买单的是百姓,唯有百姓利益受损。看病贵自然难以避免。
    由上所述,解决看病难、看病贵,必须解决医疗资源分配严重不均和医药不分。解决这两个问题,前者,国家要加大农村、社区、经济落后地区等医疗资源薄弱地方的投入,使医疗资源分配均衡化,同时,应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医疗资源的投入,在政策和制度上保障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由此激活民间资本的热情,以此弥补[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屏蔽]投入的不足。
    解决医药不分,必须将医院、医生与药厂利益切割,做到此点,[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屏蔽]作为不可少,医院的公益性质,医生的收入,药厂生产便宜药的利润,这些都需要[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屏蔽]的手去调节。而不能放任其市场化,事实证明,市场化难以解决医药不分,相反,会使情况更糟。
    总之,修复医患关系也好,医疗改革也好,无论采取何种措施,无论怎样改,都不能脱离切实解决“看病难、看病贵”这一根本前提,否则,不但改善我国医卫服务的政策目标难以实现,而且,医患关系也会越来越紧张,医改越改也越令老百姓不满意。现在的情况就是这样。

来源:廖新波的博客
2# 沙发
发表于 2011-11-10 00:35 | 只看该作者
医药分开是难以实现的,一旦分开医管医,药管药,就成了有医没药或有药没医现象,医生不可能诊断后叫病人去找药师开药,自己只做诊断医生,那治疗后的观察、用药后的变化是药师的责任呢还是医生的责任?每个人的疾病不是一成不变的。又其是急危重病人如何解决药品及时配送是个问题,病人不可能等诊断出来再去拿药来用,那就只有等死了!医药永远不可能分家!只有从药品生产开始抓,减少中间商,特别是现在进药模式:生产药厂---中间商-----[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屏蔽]招标-------中间商------消瘦商--------医院------病人。可见这条链有多长,中间经过了5个环节或更多,到病人手的药肯定比出厂价多5倍以上的差价。只有把中间环节省了,药价才会降。医药分家解决不了问题!
3# 板凳
发表于 2011-11-10 06:04 | 只看该作者
医患关系也会越来越紧张,医改越改也越令老百姓不满意。现在的情况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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