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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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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主
发表于 2010-3-31 09: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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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屏蔽]《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甘政发〔2009〕97号)文件精神,积极稳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综合改革,确保投入建机制,投入促改革,提高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根据中央《关于完善[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屏蔽]卫生投入政策的意见》(财社[2009]66号)和《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卫医政发[2009]78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十一条 以县为单位,按每村每年6000元的标准安排村医补助资金。各县在分配资金时,要考虑服务人口、服务面积、地域特点、服务成本等因素确定补助标准,并根据其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考核结果,给予补助。对服务对象较多、任务较重或在边远山区(牧区)的村医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2# 沙发
发表于 2010-3-31 09:53 | 只看该作者
说的很好,不知能否拿到手。{:1_165:}
3# 板凳
发表于 2010-3-31 12:07 | 只看该作者
甘肃人民很富裕嘛,希望我们也能像你们一样早点富裕起来。
4
发表于 2010-3-31 13:40 | 只看该作者
这么点钱,也说得出来!药品零差价后,就靠医疗费,一年能弄个1万元就不错了,加上这补助,就算年收入2万,整天累死累活,关键还有让人头痛的医疗风险,还是改行吧!
5
发表于 2010-4-5 22:3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针。灸。药


    我是甘肃省的,也许会变成现实!单要拿到工资,工作恐怕要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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