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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一个卫生院医生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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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主
发表于 2009-2-26 23: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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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卫生院医生的教训
  大专毕业后,我在家乡的一个乡镇卫生院工作已近一年。我去年7月中旬遇见的那件烦心事,至今回想起来心中仍不是滋味。

  那天,一位腰椎骨质增生病人来卫生院找我看病。因我院设施差,没有理疗室,我给患者扎钢针的时候,患者的长裤未能完全脱下,导致扎在环跳穴的一根针没能在30分针后出针拔出。患者回家6小时后仍感觉不舒服,发现有针没拔出,就拍了照并自行拔出。第二天,患者来我院,说在拔出针后患侧疼痛及坐骨神经痛,且比前日还跛行。他提出要到上海、北京的大医院做检查,进行伤残鉴定。我们院长与患者交涉,认为这属于我的责任事故,要求我一次性支付患者1000元(我们卫生院规定,凡在医疗服务中出了问题全部由医生或护士负责赔偿)。

  作为当事人,我反复查看了患者的留针部位,发现针眼无明显红肿,就告诉患者,**时留针时间长造成**过强过久,引起他生理、心理的不适,甚至疼痛。此外,可能带入细菌,但对神经血管肌肉不会有损失。针对他目前的情况,只要加强消炎,并多卧床休息就没事了。

  为此,我当天又与卫生院的领导进行交涉,提出应尽快给这位患者进行消炎和营养神经针对性治疗,而不是一开始就拿多少钱来解决问题;而且,如果患者的病痛从生理上解除了,心理上的顾虑就没有了,这时,医生、医院再给患者赔礼道歉,也许事情就平息了。好在当天下午,患者的一个侄儿来我院看病,听我把事情原委说了一遍后就马上去劝说那位患者,让他别漫天要价。那患者听侄儿说“你这样,以后别人谁还敢给你治病”的话后,无言以对。最后,以我一次性赔偿患者800元了事。

  经过此事,我一直在琢磨,现在的医疗行业已经成为了“鸡肋”。患者一不满意就来医院闹,医院一怕影响业务,二怕吃官司,常常是私了。这对医院和医护人员来说,是何等的悲哀,医生成了在自己主场的惊弓之鸟!

  然而,悲哀归悲哀,重要的是怎么来杜绝此类事件。我想, 对于医疗过失引起的患者不适,医院应及时进行后续性治疗,患者如仍不见好转,再做鉴定,该赔偿的赔偿,算是对医护人员的教训。当然,医护人员也应该改进技术和工作方法,比如我扎完针后,应该计数多少根针并写下来等,以防患于未然。

  另外,像我们这样的基层医生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掌握处理事故的方法并认清事故和过错。同时,医院的负责人、事故处理者也要多学习,一旦出现医疗**和医疗事故,要知道怎样以最小的代价和最快的速度解决问题。

  我也一直在想,是否可以考虑对医护这样的高风险职业也像司机要买强交险等一样,使医护人员可以像司机一样在伤害与被伤害时都可以得到理陪,以把个人损失降到最低。毕竟,人生病了有社会和单位负担医药费用。不然,像我们这样的小医生一个月才几百元工资,万一有个闪失,赔上几万,该是怎样的惨景?
2# 沙发
发表于 2009-2-27 08:39 | 只看该作者
社会、单位、领导您都无法改变,只能改变自己,再说要是在我们医院您的这种错误扣1000是少的,要是聘用的人员只能是解聘,这错误有点太过份,就像手术把辅料留到患者体腔内一样。这与技术水平关系不大,主要是违反操作常规,应该是责任心的问题
3# 板凳
发表于 2009-3-19 22:17 | 只看该作者
是呀
4
发表于 2009-3-20 16:13 | 只看该作者
教训值得吸取
5
发表于 2009-3-23 10:53 | 只看该作者
同意
二楼的看法!
6
发表于 2009-3-23 14:23 | 只看该作者
不是条件和设备的问题,而是责任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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