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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药店知法犯法卖摇头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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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8 20: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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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5时15分许,南昌市筷子巷派出所接到举报称,船山广场附近一家没有店名的药店在***摇头水。民警赶到药店,在店内冰箱里发现大量含可待因的口服溶液。由于该店不具消瘦资质,民警将口服溶液及店主带到派出所调查。

在派出所,记者见到药店负责人漆先生。漆先生称,他知道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必须凭处方消瘦,但只要有人来买,不管有没有处方,他都会卖。120毫升的复方可待因口服溶液每瓶售价30元,购买人群以30岁左右的年轻人为主,有些人是用来治疗咳嗽,但他也知道有些年轻人是为了去酒吧等***场所玩。“我的药店不能刷医保卡,所以没有什么生意,只能靠消瘦这些药品来赚钱。”漆先生称,南昌像他这样的店很多。
西湖药监执法人员说,这是一家无证无照经营的非法药店,警方共查获365瓶不同规格的摇头水。此类药品临床主要用于镇咳,正常使用是安全有效的,但如果大剂量使用,其中所含的磷酸可待因和**两种成分作用叠加,会产生致幻作用,极易造成滥用,对人体造成损害,甚至危及生命。目前,药监部门已将这些药品没收,并将对该药店依法做出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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