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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指南》的附件2《无烟XX管理规定模板》的第六、七、八条,与医生关系密切,一不小心,可能其本人和所在科室的评优资格就没了。
六、各部门各科室不得接受烟草赞助。
七、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对主动戒烟并成功戒烟的职工给予表扬。
八、发现职工在室内吸烟或摆放烟缸烟具 1 次,通报批评所在科室;一年内累计发现 3 次及以上,取消职工本人和所在科室当年评优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除此之外,《通知》还要求医生护士有义务阻止来访者或患者在室内抽烟;医务人员应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抽烟者提供简短的劝阻和戒烟指导;各科室设立控烟监督员,负责本科室控烟工作;在呼吸科或其它科室设戒烟医生和戒烟咨询电话。
原文链接:http://www.nhc.gov.cn/guihuaxxs/s7788/202008/94d6b2c63a0c45eda54c33d7091e71fc.shtml
对于这项新规你怎么看?你所在医院或科室,对医生吸烟有罚款等措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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