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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行为诋毁、污蔑中医药”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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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主
发表于 2020-6-3 15: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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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市卫健委网站消息,近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北京市中医局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北京市中医药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及说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至6月28日。



《征求意见稿》包括总则、中医药服务与保障、中医药规范与管理、中医药保护与传承、中医药开放与创新、法律责任以及附则等7章,共55条。

其中,第4章第36条明确规定,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中医药文化内涵和发展规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对中医药作虚假、夸大宣传;不得冒用中医药名义牟取不正当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行为诋毁、污蔑中医药。

第6章第54条规定,违反上述规定,诋毁、污蔑中医药,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征求意见稿》同时明确,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开展中医药知识宣传,应当聘请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以介绍疾病预防、控制、治疗以及养生保健等科学知识为主要内容,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中医医疗广告、中药广告。

原文链接:http://wjw.beijing.gov.cn/hdjl_20203/myzj/202005/t20200530_19118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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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沙发
发表于 2020-6-4 10:24 | 只看该作者
绝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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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消息发自Android版诊疗助手
3# 板凳
发表于 2020-6-4 15:34 | 只看该作者
老百性,病人绝大多数不攻击仇视中医,一部分西医把中医当竞爭对手,西医出身的卫生局官员也刁难中医,七八十年代给中医农转非卫生局官员把中医的农传非指标给他们的親属,亲爱者给占用了,西医的成积被大力宣传,中医反而被歪曲,例如中医不手术不化疗治好了癌症,类风湿患者,西医们会信口说假的,不是真癌症,不是真类风湿,请问调查清楚,核实准再否定不可以吗?部分官员宁可信洋人也不信中国的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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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消息发自Android版诊疗助手
4
发表于 2020-6-4 22:29 | 只看该作者
打铁还需自身硬!
5
发表于 2020-6-4 23:13 | 只看该作者
希望用临床疗效证明,而不要靠行政法规强制。也希望管理部门清理中医乱象抬高入行门槛,给予平等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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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消息发自Android版诊疗助手
6
发表于 2020-6-5 06:21 | 只看该作者
对于那些崇洋**。攻击污蔑自己民族文化的东西,就应当严厉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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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消息发自Android版诊疗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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