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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与求助] 职称考试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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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26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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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四川省的,我参加医学类职称考试,临床普外中级,从2015年开始每年报4科,到2018年有两科(相关专业、专业实践能力)过了省级标准线,请教下:是不是我2019年参加考试时只要能够过其他两科的省级标准线就算该专业通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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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27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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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27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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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27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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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28 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的,2019年过另外2科省线就通过了该专业的考试
发表于 2019-5-30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省级合格线是4科必须一年通过
跨年不算
发表于 2019-5-30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川人社办发〔2019〕12 号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 年度藏医内科(中级)、卫生人才评价(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和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定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对 2018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数据的统计分析,经与省卫生计生委协商,现将藏医内科(中级)、卫生人才评价(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和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定合格标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藏医内科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考试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 60 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 100 分)。
  二、卫生人才评价(医学工程和卫生管理)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 60 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 100
  分)。
  三、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定合格标准各科均为55 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 100 分)。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书发放等各项工作。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 年 2 月 18 日
发表于 2019-5-30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调整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省定合格标准有关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05       来源:厅专技处
川人社办发〔2015〕156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2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省卫生厅印发了《关于对参加全国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考试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省定合格标准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300号),此规定实施以来,对加强我省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今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做好我省卫生和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副高级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53号),对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副高级资格的考评范围进行了调整。为使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省定合格标准的适用范围与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副高级资格的考评范围保持一致,经研究,决定从2016年起,对川人社办发〔2012〕300号文件第一条规定的省定合格标准适用范围及条件作如下调整:
  一、在我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站、村卫生室及同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少数民族县(含少数民族待遇县,下同)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少数民族县以外的艰苦边远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二级甲等及以下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从事卫生技术工作,并已参加全国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不包括艰苦边远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外的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在乡镇、社区设立的派出机构工作人员)。
  二、本通知施行前,依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省卫生厅《关于对参加全国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考试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省定合格标准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300号)第一条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取得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书效用不变。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表于 2019-5-30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符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原省卫生厅《关于对参加全国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考试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省定合格标准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300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调整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省定合格标准有关规定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156号)和原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卫生职称制度的意见》(川卫发〔2018〕52号)规定的省定合格标准适用范围和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须勾选“基层卫生”栏目。勾选“基层卫生”栏目的考生,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将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卫生中级专业技术***书;未达到国家合格标准,但达到省定合格标准的,将获得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书。各报名点须严格初审,不符合基层卫生中级政策条件的考生不得勾选“基层卫生”栏目。不勾选“基层卫生”栏目的考生,一律不予确认基层卫生中级职称资格。
发表于 2019-5-30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川人社办发〔2012〕300号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卫生厅
关于对参加全国卫生专业中级技术
资格考试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实行省定合格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
为加强我省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稳定基层卫生人才队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卫计委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11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决定从2012年起,对我省参加全国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考试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省定合格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定合格标准适用范围及条件
在我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同级医疗卫生机构和艰苦边远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附件1)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包括非艰苦边远地区县、市、区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在乡镇和社区设立的派出机构工作人员)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并已参加全国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
二、省定合格标准的划定
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专业、各科目合格标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卫生厅根据当年我省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的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三、成绩管理及***书发放
从2012年起,按照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符合本通知第一条所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并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均达到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省职改办发文公布其合格人员名单,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职改)部门会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对其相关条件进行进一步确认后,填写《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登记表》(附件2),并由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职改)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颁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书》,此证书仅在同级同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范围内有效。《***书》中评审组织栏填写“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达到省定合格标准”,审批机关栏填写“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颁发***书的同时,将《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登记表》返回其所在单位存入个人档案。
四、聘任管理
达到省定合格标准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书》的人员,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本单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空缺内择优聘任,其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可不作为聘任的必备条件。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所取得的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及单位聘用情况可作为其申报基层卫生专业副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
五、其他事项
获得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书》的人员可继续参加全国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考试,如各科成绩达到国家确定的考试合格标准的,可取得全国有效的《专业技术***书》。
附件:1.四川省艰苦边远地区县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
点县名单
2.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登
记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卫生厅
2012年8月13日
发表于 2019-5-30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基层省定标准居然也是2年滚动
但需要注意的是报名时必须勾 选基层卫生

符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原省卫生厅《关于对参加全国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考试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省定合格标准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300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调整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省定合格标准有关规定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156号)和原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卫生职称制度的意见》(川卫发〔2018〕52号)规定的省定合格标准适用范围和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须勾选“基层卫生”栏目。勾选“基层卫生”栏目的考生,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将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卫生中级专业技术***书;未达到国家合格标准,但达到省定合格标准的,将获得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书。各考点须严格审核,不符合基层卫生中级政策条件的考生不得勾选“基层卫生”栏目。不勾选“基层卫生”栏目的考生,一律不予确认基层卫生中级职称资格(报考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都不能选择基层)。
发表于 2019-7-27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caobi2500 发表于 2019-07-27 14:11:49
川人社办发〔2012〕300号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卫生厅
关于对参加全国卫生专业中级 ...

你好,你发的这个贴子,今年我参加中级职称考试,基层的过了,可以评基层吗?有一门59,明年考过的话,还是可以评国家的,是这个意思嘛,我很着急,谢谢你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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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消息发自Android版诊疗助手
发表于 2019-7-28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政策下来,执行下来很缓慢。基层卫生院,乡村医师,社区医疗可以适用这个标准(55分线),证书发放资格下放到市内(基卫中),需要个人申请,卫生局统一收集***,再上报,审核.....过程比较繁琐,拖沓,时间往往是1年以上,还不一定有结果...
发表于 2019-7-28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老师们基层卫生多少分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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