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主题
论坛首页 推荐主题 主题专辑 爱医培训 爱医杂志 签约作者 荣誉勋章 排行榜 我的主页
查看: 54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又一民间中医考核细则公 布,咬定“推荐医师”不放松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楼主
发表于 2018-8-3 07: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7月12日,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关于《云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这是在4月13日所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基础上,最终形成的正式文件。文件自2018年8月10日起施行。

文件整体看下来,与征求意见稿没有太大的区别,而且在许多地方也是直接采用**《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原文,没有太多细化。

不过,虽然没有太多根据云南省实际所作出的额外规定,但是严厉的地方还是很严,比如推荐医师这一块,丝毫没有放松。

也就是说,不管你的医术有多高强,既然来申请考核,那么就必须遵从规定,“考核+推荐”缺一不可,且推荐医师还得很严格。

1,年满18周岁

文件指出,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且年满18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2,副主任级别推荐医师

推荐医师方面,师承学习和经多年实践者参加考核是必须要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的了,推荐医师不包括其指导老师。

文件还指出,推荐医师应当为被推荐者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医疗机构执业、与被推荐者专业相关或相近、从业满15年以上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者具有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如果推荐医师在推荐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依法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5年内不得再次报考

申请者在中医医术实践活动中存在安全(不良)事件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如若发现申报相关情况不实者,取消其报名资格,且5年内不得进行再次报考,指导老师和推荐医师不得再次作为指导老师和推荐医师。

4,笼统的考核过程

考核过程这一块,与《暂行办法》一致,没有太多改动。具体的实施过程、时间为几时等也没有更多交待,或许日后会单独公布报名考核事宜。

考核每年定期组织进行,考核时间会提前3个月公告。考核分为内服方药和外治技术两类进行。

考核过后,考核专家对参加考核者采取票决制的形式作出考核结论。合格的就可以颁发《中医(专长)医师***书》了,不像北京那样,还得复核,还得公示。

5,没变动的外省注册

同样和《暂行办法》没有什么变动,和之前征求意见稿也没什么变动。

外省中医(专长)医师,如果想在云南省申请执业的,须经云南省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在执业地点注册。怎么考核,是和本细则规定的一样考核,还是如湖南省曾经所提到的那样,只需进行简易考核,不得而知。

6,两年一次定期考核

文件指出,中医(专长)医师应当参加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参照云南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

另外如果发现你超范围执业的,将由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证书。

7,这些人直接考核

依据《暂行办法》,该细则并没有在内容上做改变,只是把《暂行办法》实施前改为了“本细则实施前”,也就是8月10日之前。

文件指出:

本细则实施前已经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可以申请参加考核,也可继续以乡村医生身份执业,纳入乡村医生管理。自本细则实施之日起,不再开展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

本细则实施前已经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的,可以按照本细则规定,在继续跟师学习满两年后申请参加考核。

本细则实施前已经取得《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的,可以按照本细则规定申请参加考核。

文中内容为转载,所涉及到各类药方、验方等仅供参考学习,不能作为处方,请勿盲目试用,版主和爱爱医平台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关于我们|隐私保护|版权保护|小黑屋|爱爱医 ( 粤ICP备2023094852号 )

GMT+8, 2024-4-24 20:38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