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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殖医学] 孕妇抗感染药物的选用(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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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主
发表于 2015-3-26 20: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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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青霉素类
    毒性小,已经使用多年,是对孕妇最安全的抗感染药物。首选青霉素类(B),如对该药耐药,可改用氨苄西林(B)或者羧苄西林(B),对胎儿多无害。
    2.  头孢菌素类
    此类药物多属(B),可通过胎盘,由于孕期肾清除率增高,药物半衰期较非孕期短,帮较安全。孕期可用。
    3.氨基糖苷类
    链霉素(D),肾毒性和耳毒性(第Ⅷ脑神经受体)较常见,对孕妇和胎儿有一定危害,故孕期避免使用。庆大霉素(C),孕期可用。
    4.大环内酯类
    红霉素(B)毒性小,可用。螺旋霉素(C)为近年来新药,未见到对孕妇和胎儿有害的报道,常用于治疗弓形虫感染。交沙霉素属于慎用药。
    5.四环素类
    包括四环素(D)、土霉素(D)、米诺环素(D)、多西环素(D)、。易通过胎盘和进入乳汁,为孕期典型致畸药。还可使胎儿牙釉质发育不良,四环素类荧光物质沉积在牙釉,并影响胎儿骨质和体格发育,导致胎儿生长发育受限。另有报道,当胎儿肾功能不全时应用,可导致急性脂肪肝。属孕期禁忌用药。
    6.酰胺醇类
    氯霉素(C)可通过胎盘,并进入乳汁。有报道可抑制骨髓,尤其对早产儿,应用大剂量可引起“灰婴综合症”.孕期和哺乳期均禁用。
    7.喹诺酮类
    包括诺氟沙星(C),环丙沙星(C)等。此类药物对泌尿系感染有良好效果,虽然没有对动物的致畸报道,但其作用机制为抑制DNA螺旋酶,从而影响DNA的正常形态与功能达到抗菌目的。另外,有报道本品可以引起未成熟狗类来可逆的关节病和影响胎 和软骨发育。建议孕期不用。
    8.磺胺类
    如磺胺甲恶唑(C),动物实验有致畸作用,人类无报道。此类药物竞争胆红素,如在孕晚期或者分娩前应用,可增加早产儿高胆红症的发生。亦有报道孕期服用有抗叶酸作用。故孕期避免使用。
    9.抗结核药
    利福平(C)动物实验有致畸,人类未发现。属慎用药,异烟肼(C)为抗DNA药物,甚至代谢产物乙酰异烟腓可引起肝中毒,属慎用药。孕期结核首选乙胺丁醇(B)。
    10.克林霉素(B)
    可通过胎盘,并造成胎儿血内明显的药物浓度,但孕期用此药相对安全。
    11.妊娠念珠菌感染很常见,常用的三种药是克霉唑(B),制霉菌素(C),咪康唑(C):对胎儿均无害,可用。伊曲康唑(C)尚缺乏用于人类特别是早期妊娠的研究,故属慎用药。
    12.抗寄生虫药物妊娠期寄生虫感染常见,但多数表现为无症状,所以不需要在妊娠期治疗。林旦是治疗疥疮的有效药物,甲苯达唑治疗蠕虫病有效。这些药物妊娠期很少应用,故无大量观察研究。
    滴虫性**炎是妊娠期常见的合并症,关于治疗滴虫的特效药------甲硝唑(B)对滴虫性**炎和细菌性**病都很有效。早孕期使用此药有争论。虽然对啮类动物有致畸作用,对某些细菌有致畸作用,但在1700例早期妊娠服用此药者,并没有增加畸胎的发生率。在一个有7份研究的综合分析指出,用药后并没有增加致畸危险。上划为B 类的药物,而被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建议为治疗妊娠滴虫**炎的用药。
    13.呋喃妥因(B)
    孕期治疗泌尿系感染,孕晚期使用可致新生儿溶血
    14.抗病毒药
    阿昔洛韦(B),孕期必要时可用,本品有口服和注射剂。静脉注射仅用于危及生命的全身弥漫性感染。
    利巴韦林(X),本品有较强的致畸作用,故禁用于孕妇和可能即将怀孕的妇女(本品夺体清除很慢,停药4周后尚不能完全自体内清除)。而抗AIDS病的齐多夫定C类,可用于孕期AIDS患者。
    15.甲硝唑   在孕早期使用甲硝唑是有争议的,药物对细菌有致突变的作用,对啮齿类动物有致癌作用,因此一些观点反对在孕期使用甲硝唑,尽管这些特性并未在人类中表现出来。然而并未能证实人类的癌症与这相关。虽然现在有报道关于孕期使用甲硝唑的安全性得出不同的结论,但大多数已经发表的研究表明应用抗感染的剂量时,并不是引起胎儿结构性缺陷的显著的危险因素。目前还不能从甲硝唑的致癌潜能来评估其对胎儿的危险。关于甲硝唑经胎盘的致癌潜能能问题已经成为主要的公共健康关注的问题,但可能永远也得不到答案,因为儿童癌症罕见,而且也不能分辩出在较大儿童及成人中可能混杂的环境因素。生产商认为,患有滴虫病和BV的妊娠患者,在早期应禁用甲硝唑。在中晚期应用甲硝唑治疗滴虫病或者**病是可以接受的。作为其他的指征,如果没有其他肯定的安全的选择,那么孕期可以使用甲硝唑(摘自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杨慧霞主译的《妊娠期和哺乳期用药》第7版)。但是,孕早期应该避免使用。
    16.泛昔洛韦
    在动物实验中观察到泛昔洛韦具有致癌性,但未观察到有胎毒性或者致癌性。现在不清楚泛昔洛韦以及其活性代谢产物喷昔洛韦是否通过胎盘。由于泛昔洛韦分子量较低(约321),应考虑到泛昔洛韦有可能转达运至胎儿。美国CDC1998年制定的性传播疾病治疗指南:妊娠期间首发的生殖器疱疹可以口服阿昔洛韦治疗。存在危胁生命的母体HSV感染时(如播散性感染、脑炎肺炎、或者肝炎)或可已经静脉给药。关于孕妇使用阿昔洛韦的研究提示接受足月使用阿昔洛韦在那些反复发作或者新近感染生殖器疱疹的孕妇中可以降低疾病的复发,由此可能降低剖宫产率。但是并不推荐反复发作性生殖器疱疹的孕妇常规使用阿昔洛韦。
    总之,没有关于妊娠期使用阿昔洛韦对胎儿或者说新生儿产生副作用的报道。全身静脉给药适用于有生命威胁的播散性HSV感染,以减少由这些感染造成的母亲、胎儿或者婴儿死亡。口服给药以治疗原发性生殖器HSV感染,以预防胎儿的不良结局,如早产儿、胎儿宫内生长受限及新生儿HSV感染。相反,阿昔洛韦对预防生殖器HSV感染的复发和减少剖宫产手术带来的益处尚不明确。与其它抗病毒药物(职伐昔洛韦、泛昔洛韦)相比,更多的孕妇接受阿昔洛韦治疗,由于没有出现大的风险,故一些研究者认为存在适应症时应该使用阿昔洛韦。

2# 沙发
发表于 2017-2-24 23:09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楼主分享
3# 板凳
发表于 2017-2-25 19:39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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