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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科治疗对象
主要针对12岁以下患各类疾病造成功能障碍的儿童。
1.神经肌肉系统疾病:脑性瘫痪、发展性神经障碍、运动发育迟缓、智力低下、唐氏症、轻微脑伤、脑部感染、脑膜炎。
2.脊柱病变:脊椎裂及脊膜膨出、脊椎发育不良、脊椎损伤、脊椎肿瘤、脊髓炎。
3.周围神经及肌肉损伤、渐进性肌肉萎缩、先天性肌营养不良、周围神经损伤(臂神经丛损伤)、小儿麻痹、多发性神经炎、遗传性神经炎。
4.其它:呼吸疾病、软骨发育不全、软组织及关节发炎、先天性肌性斜颈、高危险新生儿(出生体重低于1500克)疾病、幼年风湿性关节炎、烧伤。
(二)治疗方式
1.单独治疗:针对个案问题施行个别化治疗。
2.团体治疗:将相同类型或具有同一治疗目的之儿童(3-5人)一起进行治疗,让儿童在游戏过程中获得各领域的进步。
(三)治疗内容
A:直接治疗
1.操作治疗:增加肌肉骨骼系统活动度及延展性。
2.运动治疗:利用球上运动、垫上运动、辅具运动、家长协助、以动作发展及功能协调。
3.仪器治疗:利用声、光、电、水、冷、热、力等物理因子,增进个体功能化。
B:间接治疗
1.咨询服务:依个别化需要,提供孩童谘讯服务。
2.辅具转介:提供孩童在发展过程中,适当的辅具评估,以达到预防及治疗的效果。儿童发展一生只有一次,三岁以前接受治疗一年(早期疗育)胜过三岁以后接受治疗十年。在家属的参与,及所有专业人员提供服务下,相信对于身心障碍儿童更能促进其身心的健全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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