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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视弱视/青光眼] 儿童斜视及弱视的配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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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8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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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的斜视弱视多发生在高度屈光不正而未能及时配戴适宜的眼镜片者,可发生于一眼或双眼,此种(斜视、弱视)在远视、近视及散光的患者均可发生,尤其以远视性质的屈光不正儿童多见,发生斜视弱视的原因常常是由于未能形成足够的视网膜像**而产生的,若给其患者配戴适宜的矫正眼镜,视力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所以屈光不正的矫正及配戴适宜的眼镜对消除或减轻斜视度、治疗弱视是一种不可忽视的治疗手段。有一点值得注意,初期的矫正视力常不理想,经一段时间的戴用,视力及屈光度都会有不同程度的改善。患有斜视弱视的儿童及早治疗不但能恢复双眼的视觉,挽救视力且对斜视也能及时矫正,避免发展成弱视。所谓的早治疗,就是及早到医院进行视功能及屈光性质的诊断,眼位有无异常存在隐斜及间歇性斜视,并进行详细的辐辏及水平融合功能的检查,及早散瞳验光以确定屈光不正的性质及度数。
儿童的远视程度常伴有减少的趋势,远视随年龄的增长逐渐过度到正视,因此,应当定期每年到医院散瞳验光,以便及时更换眼镜,弱视的疗效与年龄有密切关系,年龄越小治疗效果越好,但常因斜视弱视发现较晚故影响疗效,故此屈光状态的检查对弱视的诊断和治疗是十分重要的。一般说6岁是治疗儿童弱视年龄的分界线,6岁以后视觉功能已发育成熟,各种治疗都难以生效,治愈的机率相对减少,家长应重视自己的孩子,保护好小儿的视力,早期及时地发现孩子的眼睛疾患,在医生的指导下,正确地进行矫治,一方面在配戴适宜眼镜的同时,进一步做好弱视的治疗,长久坚持,不能半途而废,使弱视眼获得适当**,强制其使用视功能,使残留的视机能重新恢复。
弱视的程度与患儿发生的弱视的年龄有关,发病越早弱视越重,已发育至正常视力的眼球不容易再发生弱视,弱视的程度与视力被抑制的程度有关,内斜视的弱视较外斜视者为重,因为单侧性外斜者患眼的近视程度较另一眼深,远视力就不好,无需高度抑制,再者外斜视一般较内斜视发生得晚些,视力已相当发育,即使发生抑制也不能形成重度弱视。屈光不正性弱视多见于远视屈光不正,此类患者弱视双眼视力一般相似或者相等,没有双眼物像的障碍,故不引起功能抑制,无需特殊治疗,配戴合适的眼镜,视力自能逐渐提高,但为时较长,根据弱视的程度而异,一般需2—3年。
总之,每一例病人,可因年龄、症状、眼外肌的平衡力及健康条件的不同而存在一定的差异,必须灵活掌握。斜视、弱视在学龄前治疗效果较好,10岁以后戴镜矫正较困难,13岁以后即为不可逆转的,同时弱视的小儿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遮盖疗法,1—2周查视力一次,但要注意健康眼视力情况,健康眼视力如有下降应立即停止遮盖,在医生的正确指导下进行矫正,方才有效。而眼镜对治疗内斜视的作用不是使患者看得更清楚,而是可调正其调节与辐辏的比例失调,因此必须在阿托品强力睫状肌麻痹剂作用下进行验光,配戴合适的矫正眼镜,才能恢复其调节与辐辏的比例关系,从而可使内斜视消失减轻,在用阿托品滴眼后患儿斜视消失,这是一个良好预兆,表明眼镜矫正完全可以控制其眼位,配制合适的矫治眼镜是治疗斜视、弱视的最佳方法。
发表于 2015-8-28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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